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5-02-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28篇)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xx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xx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xx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xx市重污染天气预案(20xx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市境内,需要由市政府指导、督促、协调,或超出事发地区县政府处置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按照本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和落实适用于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具体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

  属地负责,区域防控。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1.5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区县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和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预案共同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6预案关系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方案

  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各区县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

  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图1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其它预案关系图

  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以及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等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制订和实施。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预案由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应急专家组和区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

  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

  工作组

  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

  专家组

  区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

  应急督导组

  事件评估组

  宣传报道组

  监测预警组

  图2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目督办、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省通信管理局xx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2.2.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

  (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

  (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

  (5)向省政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气象局等有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1)积极主动为市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2)在市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

  (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和预报;主持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的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工作;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组织进行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

  (2)市气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下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与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各宣传媒体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4)市目督办: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5)市发改委:负责市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管理,负责市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完善相关收费、价格、补贴等政策,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控制和保障有关工作;会同市农牧业局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6)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督导各区县政府组织重点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工业技改和节能减排,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依法指导和协助有关区县对重点排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物资配置的综合调度、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在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的前提下,落实压产、限产,以及电力调配等工作;督促油品升级工作,负责督导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内外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实施。

  (7)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幼儿园、学校应急方案;组织落实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学生防护的措施;开展相关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8)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科技支撑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转化推广。

  (9)市公安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等管控措施;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10)市民政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的群众开展相关工作。

  (11)市财政局:负责对环保工作所需资金通过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评。

  (1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重污染天气期间造成的社会保险等相关问题处置工作。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落实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开展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城市建筑工地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4)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方案,保障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加大对国省道路交通运输扬尘的监管整治力度;配合环保部门督促落实营运类车船等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协调落实港口大气污染控制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营运机动车的全面普及;负责督导全市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15)市水务局:组织落实城市供水管网、防洪堤设施工程的扬尘治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区县河道砂石开采扬尘控制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河道砂石开采场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6)市农牧业局:配合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联合开展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农牧业部门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划定秸秆禁烧区,并监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

  (17)市林业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加强辖区内国土绿化,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

  (18)市商务局:配合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对已落户的外资企业加强防控应急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对市内重点外资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反馈外资企业相关情况。

  (19)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健康防护等广播电视宣传,推动公民、企业自愿积极参与减排。

  (20)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防病知识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各相关区县卫生防护和医疗机构加强诊疗、救治工作。

  (21)市旅游发展委:负责重污染天气旅游团队、游客等应急处置工作。

  (22)市城乡管理执法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督促各环卫单位增加道路洒水、冲洗频次;加大对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等生物质废物露天焚烧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指导、督促各区县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土石方消纳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查处。

  (23)市安监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4)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管范围内市属国有生产型企业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工作。

  (2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和城乡管理执法部门做好餐饮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工作。

  (26)市工商局:负责煤炭经营主体资格确认和相关执法工作;配合煤炭管理部门开展煤炭行业日常监管。

  (27)市质监局:配合加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制订工作;配合加强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28)市消防支队:参与重污染天气相关应急处置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29)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相关责任保险工作。

  (30)省通信管理局xx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通信保障等工作。

  (31)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应急工作组

  市指挥部设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等4个应急工作组,指导、督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1监测预警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成立监测预警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市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3.2应急督导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应急督导组,主要负责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督查督办。

  2.3.3事件评估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事件评估组,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及对有关区县、部门、单位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价,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2.3.4宣传报道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4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设立应急专家组,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2.5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县政府相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组织、督促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日常监测

  市、区县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按预警级别要求,各级环保、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对未来趋势作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形成特点,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全市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3.2.1蓝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2.2黄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2.3橙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时;预测全市AQI日均值为200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预测全市AQI日均值为200的通知》等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予以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1)不正确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义务的,以及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

  (3)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响应时有意设置障碍的;

  (4)阻碍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不按规定报告、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真实情况的;

  (6)挤占、挪用、贪污、盗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9.附则

  9.1名词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xx〕504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x府发〔20xx〕4号)《xx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精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城市大气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灰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为同样定义,本预案按要求统一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

  重污染天气分为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两级。

  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300。

  9.2应急预案的修订、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由市指挥部组织修订,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

  1.2.2标准、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监测与预警

  3.1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级)预警、黄色(II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红色(I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预警。

  1、蓝色(IV级)预警:

  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环境质量指数<500时;

  2、黄色(III级)预警:

  (1)经预测,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3、橙色(I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级)预警时。

  4、红色(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级)预警时。

  4应急响应措施

  1蓝色(IV级)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2次/天,加强喷丸、抛丸烟尘处理;

  (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黄色(Ⅲ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冬季调低2-4摄氏度、夏季温度调高2-4摄氏度;

  (3)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3次/天,禁止垃圾焚烧,对渣土进行覆盖。

  3橙色(Ⅱ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红色(Ⅰ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领导小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

  (2)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总结评估

  1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环境应急过程记录;

  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

  三、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事件等级;

  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五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七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预案管理

  (1)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3

  根据太仓市教育局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雾霾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应对雾霾天气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雾霾天气”等恶劣天气应对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及时指导师生做好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如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频次。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必要时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四、工作职责

  1、校长办公室负责接收太仓市教育局大气重大污染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家校路路通向全体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通过学校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2、德育处

  负责通过学校家校路路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负责全校各班有关户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3、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负责预警发布后学校及师生在校及放学、放学途中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4、教导处

  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听课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全校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5、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分管校长、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4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5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xx〕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xx〕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xx〕35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

  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1号)同时废止。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6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7

  根据《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重污染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成员:。值班电话:(白天)(晚)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

  1.预警信息接收

  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可通过校内公众媒体和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电子政务公文平台等通知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B.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C.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D.对学校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减少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

  B.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C.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D.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E.对学校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暂停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教师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合理调整教学方式。

  B.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C.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学校教工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D.学校要加强校车公务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要求安全行车。

  E.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F.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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