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1篇)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全面做好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20xx〕68号)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服务时间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x政办〔20xx〕132号)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服务学校
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共计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四、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保障其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六、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30—50名学生成班,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对成建制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切实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指导方案,请各中小学对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节假日监管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各校要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四)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工作目标
(一)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
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深入学习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体现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问题,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安全实施,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建立学生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1、组长:
看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看护工作。
2、副组长:
协助校长做好放学后的学生看护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对看护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等。
3、组员:
:具体负责确定服务对象,统筹安排编班,确定看护工作人员,学生安全教育,卫生保健等。
:负责看护工作的安全,做好安全台账、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等。
其他行政人员:
认真关心、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发现情况与问题及时与组长、副组长沟通。
三、安全保障
1、学校与看护工作人员筌订岗位责任书,明确看护责任,看护人员对被看护学生承担安全直接责任。
2、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在看护服务时间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看护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安全要求。
3、学校校长是看护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安全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4、学校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
5、建立健全“课后看护学生名册”,对在册的学生应当每天点名,未到时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6做好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由值日总护导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联系方式
1、校长办公室电话: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课后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坚持公开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组织方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学校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课后服务。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逐步构建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社会机构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中相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以县为主制定方案,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
(三)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和监管,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切实保障安全。各地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实施办法。学校和机构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排查治理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三十日后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5
为了落实各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问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们学校将于20xx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课后延时服务。以下是有关工作的说明:
一、服务对象
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在我们学校就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报名原则
我们以家长自愿报名和学生自主参加为原则。如果家长因为不能及时接送孩子而需要我们的服务,请在9月3日之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三、服务时间
我们的服务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研究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外)。
1.中午课后服务时间和安排
我们的中午课后服务时间是从上午放学后到14:00,家长可以自愿选择。我们计划采取“配餐服务+指导作业+班级午休+课外阅读”的形式进行服务。
2.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和安排
1)一、二年级:下午放学后到17:00,我们计划采取“作业、个性化辅导+体育锻炼”的'形式进行服务。
2)三至六年级:下午放学后到17:30(具体时间将根据夏冬时令进行调整),我们计划采取“作业、个性化辅导+素质拓展+社团活动”的形式进行服务。
四、课程安排
我们学校将开展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拓“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1.作业辅导服务
我们将以班级为单位,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本班教室集中完成作业,并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和帮助。
2.素质拓展服务
我们将立足本校实际情况,开展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劳动实践、主题教育等素质拓展课程。
3.学校兴趣小组活动
我们将立足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提供“走班制菜单式”服务。
五、服务场所
我们的服务场所包括本班教室、学校操场及其它功能室。
六、工作专班
1.带班辅导人员
我们根据办学特色,结合学校社团,开设服务项目。原则上,我们以本校教职工志愿报名参与为主,聘请部分具有艺术、体育、科技专长、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与为辅,由学校统筹安排工作。
2.巡视管理人员
我们每天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进行巡视管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七、收费标准
我们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制定收费标准,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课后服务是一项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的范畴。在开展课后服务时,需要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此外,收费也需要遵循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将参照《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统一制定和执行。
参加课后服务的流程需要按照“政策告知——调查摸底——自愿选择——签订协议”的顺序进行。首先,学校需要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精神,并进行政策告知。接着,家长需要在班级微信群接龙“同意”或“不同意”,学校则通过数据汇总统计调查学生参加午餐托管及课后延时意愿。然后,家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及具体时段。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最后,学校会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阳光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6
为妥善部分家庭孩子暑期看护难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字〔20xx〕90号)、《xx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xx年xx月xx日全面开启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暑期托管服务以市北区中小学校为实施主体,以社会公益机构或场所为重要补充,面向学校确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含毕业年级),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暑期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课后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1—5年级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服务时段
暑期托管分四个时间段(不含非工作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期或多期。托管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课后服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提前告知课后服务老师,教师上报学校当日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学生方可离校。课后服务工作做到一生一案。
2、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集中;午餐由家委会组织商讨决定学生自行安排午餐,费用自理。
3、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每天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会课堂活动等。
4、服务人员:学校教师轮流看护,每天安排一名学校干部进行巡查;
5、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通过全体学生家长会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的方案,确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内容。对于家长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按时入托;
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工作的第一位,采取班主任送托、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离校等“无缝衔接”交接措施。学校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强化活动场所防疫安全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2、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免费托管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与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托管教师要做好出勤记录,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3、强化监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学校和家委会做好托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
4、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家长的意愿和灵活性。
5、保障机制。坚持保障好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权益,充分发挥党团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教师主动报名、轮流排班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增加绩效补贴。
6、服务考核。学校做好过程性资料留存,结合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舆情情况、新闻宣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7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自治区、xx市有关工作部署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长和学生有需求的。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开设晚自习。晚自习18:15——19:30。
3、地点:晚自习地点在学校教室和功能教室。
4、服务内容:课业指导、答疑解惑,适当安排体育、艺术、劳动、科普、阅读等活动。不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5、工作步骤:xx月xx日中午12点前家长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年级编排组班、确定地点——各年级安排管理教师——xx月xx日实施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我市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全盟统一定价执行。
四、基本要求
1、宣传介绍。通过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
2、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3、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本服务的,书面向学校申请。
4、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5、因我地冬季天黑较早,天气寒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能按时到校接学生。
6、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需服从老师管理,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7、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惠民工程。
2、各年级合理安排管理教师
学校各科老师根据安排承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具体细则待教代会修订相关考评办法。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3)管理教师要做好查人清点人数工作,做好零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8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更好地落实“五项”常规管理,以及推进“双减”工作,切实把素质教育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努力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为社会服务,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协同推进安全至上原则
建立健全校内外工作联动机制,学校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4.坚持五育并举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的各种教育服务活动,因材施教,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四、时间安排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结合家长实际需求,按低、中、高年级三个批次分别延时服务至17:00、17:15、17:30。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9月5日)开始。如有重大节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五、课程安排
1.自主学习课程
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或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教室、阅览室开展读书活动。
2.社团活动课程
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社团课程共分为三大类:艺术类:舞蹈、绘画、书法、篆刻等;体育类:国际象棋、排球、田径等;科普类:科技制作、创客、机器人等。
3.快乐游戏课程
一天紧张的学习过后进行适当的放松,缓解疲劳,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跳牛筋”“滚铁环”“趣味数学”“成语接龙”“猜字谜”“武术操”“手工制作”等。
4.根据学校特色开展活动
根据学校特色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六、实施程序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其他行政及年级组长
(二)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体师生及家长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序组织学生报名。8月31日下发课后服务意向表。
3、成立年级服务教师团队。9月1日~2日依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完成组班、教师安排。
4、9月5日开始开展课后服务。
(三)组织实施
1、学生主要以完成当日书面作业和社团活动为主。
2、下午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课后服务负责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课后服务教师。)
3、课后服务教师每天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4、课后服务结束后,各班课后服务教师和家长志愿者负责组织各班学生安全离校,可采用弹性离校方式,错时分批放学,与城管、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对接,落实交通秩序,做好流动摊贩管理。严格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5、带班领导每天要做好各班课后服务时间的巡视工作,课后服务结束后带班领导配合课后服务教师做好各班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八、安全防护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九、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9
一、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1.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延时看管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主任及班主任成员。
二、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庭看管确
有困难的学生。服务对象主要为低年级学生;倡导中、高年级学生选择有关社会机构进行校外看管,有特殊困难的学生也可实行校内看管。
2.服务时间: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放学
3.服务内容:
(1)以安排学生完成课后作业、进行个别辅导、特色课程、自主阅读、兴趣特长培养、运动健身以及娱乐游戏等为主,学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等专用教室供学生读书等活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及社团活动。
4.各年级服务日程安排
5.服务主体: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值日
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还可吸纳社会人士、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看管。
6.服务程序: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
与家长签订《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三、延时看管服务的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鹿文玲),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2.健全制度。学校立即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课后延时服务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1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发〔20xx〕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学生家长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规范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民主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双职工家庭子女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时间安排。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为1个课时,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1+X”模式,以托管服务为主: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其他服务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德育、美育、劳动教育、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原则上按照标准班额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地各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五)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目前暂定市内城区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且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事项按省、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各地各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三)争取社会支持。开展课后服务的地方和学校可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相关学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xx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并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篇1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州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95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教体发〔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课后服务的意义和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解决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课后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只能收取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本费,维持课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坚持公开服务原则。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各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四)坚持统筹分步原则。
坚持成熟先行、循序渐进原则,条件具备的学校可以全面推开,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待时机成熟,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实施。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