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施工合同(精选30篇)
机井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乙方):固原利原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方(丙方):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责任,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
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签订该工程承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时间:20__年 月 日
二、协议地点:彭阳县王洼镇人民政府
三、施工地点:彭阳县王洼镇汪家湾居民点(南街新村)。
四、施工期限:40天。
五、建设内容:
1、计划新打机井2眼,并配套补偿器、水泵、水管。
2、机井管理房2座(3.5m*3.5m*2.8m)。
3、20m蓄水池2座及蓄水池管理房两座(r=2.2m*高2.6m)。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并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施工用水及
电(三通一平)等条件。临时用电距离井址二十米范围内,保证功率40KW,电流电压正常。 3
2、甲方委派工程代表对工程全过程协调,保证乙方按期完成
工程。
3、甲方如有变更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交接手续。
4、由甲方出面协调相关单位到现场对井址及建筑物位置确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工地现场配备经验丰富的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负责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为顺利施工提供组织保证。
3、乙方必须于合同签定之日起且具备开工条件十天内,进驻施工地点,若不能按期进驻,合同自行作废。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当地群众生活风俗习惯,不得与群众正面冲突,遇到群众干扰或阻挠施工,应立即报告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说明和质量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若涉及到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乙方技术员及施工负责人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变更设计。若需变更,则变更建设内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协调丙方承担。
6、乙方应在工地配备专职质量技术人员做好质量检查及各种实验资料的`记录。并积极协助甲方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真实数据及资料。
7、乙方必须按设计标准施工,井壁管、防沙材料、箍筋等辅助材料,以及配套补偿器、水泵、水管、电缆,必须是国标产品,不得以次充好。
8、乙方应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并详细填报工程质量评定表。
9、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规范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单后,必须立即整改。若强行施工,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计价款全部由甲方扣除,作为延误工期补偿费。
10、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范围内的钻井安全事故及机械事故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1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和项目竣工后的照片各一套(规格为5寸彩照)。如在规定深度内,不能打出水,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工程工期若需改变,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3、施工结束后,经三方(甲、乙、丙)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三)丙方责任
1.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常务会议纪要[20xx]3号精神。负责
承担彭阳县王洼镇汪家湾居民点(南街新村)机井及配套工程费用。
2、负责工程费审核、按期拨付,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
收等工作。
3、委派甲方对工程全过程协调管理,保证乙方按期完成工程。
七、工程造价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所有费用由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丙方)全部承担。
一是机井管理房2座造价4.8万元,二是蓄水池20立方米2座造价2.6万元,三是蓄水池管理房2座,造价2.08万元,四是机井2眼,深各100米,1026元/米(按实际米数计算)。工程总造价概算叁十万元整。
八、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进场、机械到位后,预付工程款合同造价的30%,作为乙方工程建设材料购置款;工程过半,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的40%;工程竣工后,经组织验收合格且符合设计要求,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下余30%工程余款。
九、协议时效
本《合同》是甲、乙、丙三方在互利、平等的原则下制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xx年 月 日
机井施工合同 篇2
甲方:滨海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乙方:滨海县水利建设钻井工程公司
钻井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滨海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龙潭港板桥村猪场深水机井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任务
1、任务要求:
乙方保证成井日产水量3,且能保证以50M3/小时的出水量连续抽水五天五夜为出水量合格。乙方保证成井水质有权部门检测
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乙方在接受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确认后的机井施工图报甲方及甲方规定的管理人。
乙方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管材及相关辅助材料、安装等所有工作。
井壁管、滤水管采用钢管,规格为Φ273×6、Φ159*5钢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乙方保证打井深度不少于270米且需由专人测算,保证项目经营期间水量和水质的满足要求。
本工程较特殊,因为当地地理,地貌未进行水文地质勘察等因素。为此该项目工程实行总体包干制,即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186000.00元(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
现场临时设施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打井出水量、水质不符合本条第3款第项要求,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施工队伍。如乙方打井出水量、水质符合本条第3款第项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2、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组织凿井设备进出场,购置成井原材料,水泵、井下扬水管等辅件,凿井洗井,将水泵、扬水管等安装井下,并组织验收和移交。
二、合同价款
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井壁管、滤水管采用钢管)。本价款为固定价款,不做增减调整。
三、工程期限
工期为18 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且通电、通路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最迟应在合同签字日后三日内进场施工,若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 、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而影响施工
3、因土地占用、青苗赔偿、现场施工阻碍的.清除处理不当等甲方原因而影响施工。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指定沈传统为甲方施工代表。
3、甲方负责“水通”、“电通”、“路通”,协助处理与当地居民的矛盾。
五、乙方承担的责任
1、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精心设计,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成井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成井的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组织本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下述资料:井管、滤料、粘土、焊接材料、水泵、扬水管等,并运至现场。
3、水井须匹配50T/H的水泵和相匹配的提水管材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浪费以及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指派张士林为乙方施工代表。
7、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水井成果图及竣工报告二份。
8、协助为甲方办理钻井手续,以保证钻井项目的顺利进行,其费用另行商定。
六、工程验收及保修
按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任务和要求”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成井的免费保修期为一年,自水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计算。保修期间出现管井和水质不符合质量要求,出水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在二日内无偿保修,如无法修理,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重凿一口相同标准的深水井,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出问题应由甲方自己负责。
七、付款方式、期限
1、付款方式:转账
2、期限:合同签订且施工队伍、施工设备进场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5万元,成井水量、水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第项的要求、交井测试验收合格,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全额工程款正式发票支付90%工程款(含5万元定金),剩下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该井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支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若推延工期则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短期内1~2日除外),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工程款。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若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则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逾期超出15日的,按每日5%
机井施工合同 篇3
甲方:盛世国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晋安区柱里景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
在甲方指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勘测选定。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水井壹眼。
2、尺寸要求:井管直径:30CM ; 井出水口径:20CM,护壁5CM。
3、材料选用:护壁为混凝土。
4、技术要求:保证枯水期正常用水,出水量为40立方米/天以上。
5、施工中若遇见大石块、淤泥等特殊地质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6、按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开挖水井所用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数15天。
五、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人民币整。
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混凝土护壁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首付工程款80%给乙方。
2、完成验收交付后甲方试用两个月,若再无问题,再付清剩余20%工程款。
3、工程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七、其它约定
1、若打水失败(未出水或中途停工)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打井用电由甲方提供。
八、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井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章)签约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机井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在甲方指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勘测选定。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水井壹眼。
2、尺寸要求:井孔开孔直径:65cm;井出水管内径:30cm。
3、材料选用:井管为钢筋水泥预制管。
4、技术要求:保证水期证常用水,出水量为60立方米/小时以上。
5、施工中若遇见大石块、淤泥等特殊地质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6、按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开挖水井所用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以工程开工之日起,日历天数天,之前交工。
五、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含正式发票)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钢筋水泥井管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水电费和各类材料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首付工程款95%给乙方。
2、完成验收交付后甲方试用一年,若再无问题,在付清剩余5%的`工程款。
3、工程结算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七、其他约定:
1、若打水失败(未出水或中途停工)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用水、用电方便,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机井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提供机井竣工报告、机井验收单、井水含沙量测试表、机井出水量测试表、机井地质柱状图、井水回灌试验(24小时)等相关技术资料。
八、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井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区水务局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机井施工合同 篇5
机井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指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勘测选定。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_________________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水井壹眼。2、尺寸要求:_________________井孔开孔直径:_________________65cm;井出水管内径:_________________30cm。3、材料选用:_________________井管为钢筋水泥预制管。4、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保证水期证常用水,出水量为60立方米/小时以上。5、施工中若遇见大石块、淤泥等特殊地质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6、按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开挖水井所用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为以工程开工之日起,日历天数天,之前交工。
五、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工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含正式发票)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钢筋水泥井管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水电费和各类材料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1、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首付工程款95%给乙方。2、完成验收交付后甲方试用一年,若再无问题,在付清剩余5%的工程款。3、工程结算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1、若打水失败(未出水或中途停工)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2、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用水、用电方便,但费用由乙方承担。3、机井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提供机井竣工报告、机井验收单、井水含沙量测试表、机井出水量测试表、机井地质柱状图、井水回灌试验(24小时)等相关技术资料。
八、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全责。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井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区水务局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机井施工合同 篇6
甲方(发包人):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钻打约一百米深的机井一口(机井钻孔,井管安装和填滤物,高压水泵安装,水管及电线等配套设施安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钻打机井的要求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按《机井技术规范》(SI256-20xx)施工
2,保证所钻机井有充足水量可供使用
3,按工程内容,保障按质按量完成工序。即:机井钻孔,井管安装和填滤物,高压水泵安装,水管及电线等配套设施安装。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贰佰贰拾元整¥:28220元
具体如下:
1、预计深度:100米;
2、每米钻探费及井管费:220元,即:220元x100米,为220xx元;
3、水泵一个:4500元;
4、挂泵钢丝绳:每米4元x100米,为400元;
5、水管:每米4元x100米,为400元;
6、电线:四平方国标铜芯线2把,每把460元,即920元。合计:28220元,即:贰万捌仟贰佰贰拾元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机井施工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全称: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电话:
承包方(乙方)全称:
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
甲方为解决生产、生活用水,委托乙方在施工机井,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机井工程任务和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条:乙方实行按预算表核定的项目费用全包方式,施工机眼,单井初定设计深度为 200 米(若遇地层特殊变化,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增减深度,增沽部分按实际平均单价增减费用)。单价400元/m(含成孔下管材料及工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二条 施工机井结构:开孔直径 220 毫米,终孔直径 170 毫米;为便安装水泵抽水,成井结构上大下小,上段下入井内成井管材直径200 毫米,下段口径为岩石不下管。
第三条:机井按双方议定直径,深度,由乙方自行设计、施工,保证质量。
第二章 机井工程造价
第四条:钻井施工费用按国家计委制定的收费标准,计收下入井内管材料与运杂费均按现市场价格计收。双方协商单井按项目核定包于费用。
第三章 付款办法
第五条:双方往来款项通过银行汇入。
第六条:合同签署之日后 3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两万元为进场前备料费,机井钻进深度达到50%,再付工程进度款壹万元,机井完成验收后,按结算清单款项三天内付清余款,如不按时付清,从结算之日起甲方应每日向乙方赔偿付款额百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工程款为止(按银行汇单日期为依据)。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七条:为了便于联系工作,甲方派专人负责联络及验收等一切事宜,机井完成前两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予以验收签证和办理手续。如甲方超过验收时间视为沉默验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条:甲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用场、宿舍照明、生活生产用水的安排及其他费用。乙方施工人员自带行李卧具,生活费用自理。
第九条: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通车便道和平整井位场地及其他费用,如乙方进场后因上述原因造成停工,两天内不计收损失费,超过两天以上甲方应按每天600元的标准赔偿乙方实际损失、施工期顺延。
第十条:乙方未收到甲方预付款前,不进场施工。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做准备,如某方某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损失,应按合同规定工程收费总额的1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我国《经济合同法》办量。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补充条款:
1、本机井乙方不负责水质、水量,只负责安全施工。
2、本机井水泵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安装。
3、本机井的抽水设备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安装。
4、入井内管材材质为国标钢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井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_______。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_______。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_______。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_______。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机井施工合同 篇9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
及政策的烧定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____(填入探矿权工作区域名称)矿区勘查钻井工程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情况和工程期限
1.勘查项目名称为:_______;勘查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地理位置为:_______;勘查区块面积为:___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___;勘查区块范围坐标为:________(详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合作矿权的勘查程度为___(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2.钻井施工地点:_______;地形图:_______;井位设计图:_______;地层构造图:___;井别:_______;钻井口数:_______;井深结构:_______。
3.施工期限自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4.在组织钻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和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的。
第二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付井位设计、完钻井深、层位和完井要求,负责钻井区块的断层分布图;断层数据;小层平面图;构造图和邻井图压力资料数据.并向乙方进行地质和工程技术要求交底。
2.乙方在开钻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和熟悉各种设计图纸,参加地质设计交底,编制好施工图预算,负责安排钻机运行计划,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3.乙方在组织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4.在钻井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派员监督。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交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井喷、卡钻等事故和费用增加,应由甲方负担:
(1)钻井施工设计有错误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及时发现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当天)提出修改或交更设计,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施工计划,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2)钻井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加大钻井难度时,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增加的生产费用手续后方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计交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甲方未尽协助义务给乙方造成损报失。
5.在钻井施工中,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遇到特殊情况,要求乙提前完成区块钻井任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工程价格和结算
1.工程价格
(1)调整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万元;
(2)开发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万元。
2.双方同意,按照不同的机型、井别、井深、另加安全风险金来确定承包费用(见附件___)。对承包范围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
3.甲方将勘探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在《勘查许可证》划定的勘查区范围内依法有序施工。承包方式为责权明确全包干承包:即乙方自备机具、自带施工队伍(包括技术人员)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安全文明生产技术培训、燃材料动力等费用),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工程费用总额的___%,计___元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作为乙方备料及施工费用。侍工程完工后,双方一次性结算剩余费用。
5.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井任务,为甲方提前投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经济效益,甲方应按总施工费用的___%给予乙方奖励。
6.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支付剩余费用。如逾期支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乙方施工完毕后通知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单位)验收,而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超过___日未予验收,则视为工程已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 安全环保责任
l.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并进行安全检查。工程施工前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备案备查。
2.乙方应对施工、竣工及闭坑脸收的整个过租中的安全负责,保持其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和尚未完工的工程处于安全状态,避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
3.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污染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
4.当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环境污染事故时(在乙方施工区域及相关人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报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协助事故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和全部费用。
5.勘查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恢复的要求,实行土地复垦,复垦后地表平整且道路畅通的块段要在1年之内种植草皮或栽种树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查、设计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查工程的返工、停工、窝工等,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施工费用,并同时顺延勘查工期,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遭期支付带查费用的,应按双方约定费用总额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因设备或人力配置不足、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要求,在甲方___次督促而乙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减少施工费用或解除本合同。
4.乙方因勘查质量不符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查,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予支付施工费用。
5.乙方如勘查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查费用外,还应按双方约定费用总额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政府批文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通知对方。
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条 保密和信息披露
1.合同双方保证对在谈判、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勘查成果,不得将该地质资料超越协议范围使用或转让。
2.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
3.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无论本合同的任一方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权利是否终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当事人均应遵守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