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2025-01-1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精选11篇)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着眼现状,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的方针,以畅通城市道路交通为目标,以解决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规范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地段、企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车辆按标线停放,车头朝外、摆放整齐有序;违章停车的巡查处罚率和“包公共秩序”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营造便利、安全、畅通、有序和整洁的城市环境。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城市道路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管力度,引导驾驶人员将车辆按规定地点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车头朝向马路停放。

  (二)规范主次街路两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工作。加强宣传和督导,力争使各单位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活动。

  (三)规范医院、学校门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实“包公共秩序”责任制,确保责任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五)推进重点区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对胜利岗、二百周边、步行街、兴隆大厦、钻井市场、油田高中等重点部位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马路牙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手段,错时上下班的办法,在交通拥堵高峰对重点部位进行死看死守,防止违章现象反弹。

  (六)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鼓励专业停车场对外开放,积极倡导新建商场、宾馆、办公楼免费提供停车泊位。

  四、职责分工

  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职责,机动车停放管理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门负责,马路牙石以上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综合协调;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管工作;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负责本辖区车辆停放秩序工作的具体实施;市工商部门负责个体工商业户“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综合执法局各网格大队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负责各网格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监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体等临街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所停车辆有序、朝向一致。

  3、坚持“监察教育为主,严管重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各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路边石以上机动车违停的处罚力度。

  4、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要建立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措时工作制,确保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车辆乱停乱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无死角。建立和完善违停车辆处罚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5、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综合执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进行检查,对车辆不按要求停放的,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6、采取综合执法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一处罚,加大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严管重罚,将路边石以上违章停车记录纳入盘锦市交通违法数据库和驾驶员罚款、扣分处罚、车辆年检管理系统。

  六、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排查阶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召开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下发方案。各区县安排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检,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8月底)。各区县综合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全时、全天候抓好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车辆按标线停放,不占盲道、车头朝外、摆放整齐有序。市综合执法局每周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至12月底)。本着“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的原则,在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全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是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停车秩序整治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自律意识。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强大声势,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执法相对人的宣传,使其能够认识随意停放车辆属违规行为,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配合整治行动的自觉性。

  (三)建立车辆整治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实施方案,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将各阶段的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逐次落实到位。停车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定期开展阶段性的评价和检查,并及时通报车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本着预防与整治并重的原则,各单位要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强化法制和证据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创新督查方法,依据数字化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加大对各区县和经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市容环境,根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在市区开展道路停车秩序大整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停车乱、缓解停车难”为目标,以路长制为载体,以交通秩序“治乱”为重点,按照解放思想、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整治清理、综合治理、严管重罚的方法,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现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市区科学合理施划路内、路外停车泊位X万个,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规范有序,停车乱象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依据,按照“利民便民、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市区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经市政府联审联批并向社会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标准设置施划,并实行编号管理,于X月底前完成X万个、年底前完成X万个泊位施划任务。一是充分利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空间,在部分流量较小主干道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二是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户门前空间,明晰产权,由各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施划。在预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根据地形全面施划,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间。三是因地制宜在老旧住宅小区(10年以上)周边道路路内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限时免费停放时间为20:00—次日7:00,并加装电子抓拍系统,严历打击超时停车、不按规定区域停车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管委会)

  (二)严格道路停车执法。围绕禁停路段停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外停车、临时停车影响通行和不按规定方向、跨线、压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提升城管、交警协同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一是严格落实“1+N”工作模式,明确执法区域。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和“先台下后台上”的原则开展工作,避免同一路段同一违法行为重复执法;二是建立后台审核录入联合办公机制,专门抽调城管执法人员与交警人员联合办公,及时审核上传机动车违法信息,提高数据处理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随手拍软件功能,通过开放人员管理权限、提升查询功能和信息反馈功能等,提升软件使用水平。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拖离强度,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后,由各区(管委会)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拖离,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教育并处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三)加快调整《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特殊区域高于一般区域”的原则,于3月底前完成对《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同时,研究确定免费、限时免费和收费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原则上道路停车泊位晚20时至次日早7时一律免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按照“市级统筹、各区主责、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和“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步骤,逐步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停车管理平台,一是指导各区(管委会)于8月底前完成依法批准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智慧停车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数据资源全部接入平台统一管理;二是组织各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用户通过APP、支付宝、微信自助缴费,鼓励用户支付宝绑定车牌号实现无感支付全覆盖,逐步减少人工并最终实现无现金收费;三是组织各区(管委会)推进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数据资源接入平台统一管理。重点在商场、写字楼、小区、单位等场所推动“互联网+停车”和车位共享新业态发展,实现全市停车位资源整合共享。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五)严格整治非法占道停车设施和取缔私设泊位。一是由各区(管委会)组织全面清理使用地锁、锥筒、石墩、围栏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空间的停车设施;二是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清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各类“僵尸”车辆;三是对私自占压道路红线、绿地、盲道、损坏市政设施等私设的临时停车场及其他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由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认定、取证后,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取缔。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六)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一是按照“建为所用”的原则,对住宅、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等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清查,恢复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规划核定和监管,确保按标准建设到位;三是建立内部补贴奖惩机制,引导商场、医院、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自我挖潜、自求平衡,倡导单位内部人员绿色出行,发放适量补贴让车位于市民;四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优化老旧小区内道路的微循环系统,对现有停车位进行更新改造,积极引进投资小、见效快、占地少的机械立体停车建设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老旧小区的车辆停放数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事务管理局、各区(管委会)

  (七)加强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认真落实各区(管委会)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顺畅的沟通联络机制。按照《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导则》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加大对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治理力度,特别是对共享单车管理兑现投放增减奖惩机制,并试点智能停车架,实现共享单车定点借还、有序停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八)认真落实“路长制”。落实路长制“门前四包”中的秩序管理责任制,设停车位的要规范停车,没设停车位的要“门前清”。清理违停实行“零容忍”,对不按位停放、压线和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违规车辆实施拖移,实现管理长态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

  (九)强化社会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服端、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实现网上网下同步宣传互动。通过交通诱导屏、楼宇显示屏、出租车车顶显示屏、展板、条幅、公益广告、社区画廊进行宣传。通过反面曝光警示宣传,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员和行人及时公开曝光,同时曝光其所在单位。充分做到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在全社会形成违法行为曝光的高压态势,督促驾驶人依法合规停放机动车,自觉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阶段(X月底前)

  各区(管委会)组织市区道路停车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分批次上报市政府进行联审联批。要进行充分的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开展道路停车大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切实统一各级思想认识,确保行动自觉、积极配合。

  (二)依规依法、全面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31日)

  按照“长短结合、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施划车位边整治的'方法全面展开停车秩序大整治各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需审批停车泊位的联审联批并向社会进行公示,X月31日前施划道路停车泊位X万个,道路停车秩序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完善提升、总结验收阶段(X月1日至X月底)

  继续组织各区(管委会)施划完成4万个停车泊位。对道路停车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评,评优评差,并结合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完提升办法措施,疏理总结各项配套制度,推进道路停车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态化运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车辆停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和各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计划、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把相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达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道路停车泊位联审联批制度。由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和各有关区(管委会)等单位建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道路停车泊位的增设、取缔等相关事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有关执行事项。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实施项目化管理。各区(管委会)要将道路停车整治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区(管委会)要投入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保障违章拖车、停车设施整治、停车泊位施划、智慧停车建设、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管理等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拖离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区(管委会)拖车不得少于5辆,同时要设置专用停车场用于存放违法拖离车辆,期间不收取存放费用。各区(管委会)的实际投入情况经市城管部门审核验收后,市级财政可给予30%的奖补。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区(管委会)要根据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方案,夯实各级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将停车秩序大整治工作纳入“路长制”和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督导、周排名、月通报的机制,结合每周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讲评会,通报整治活动开展前两名单位和最后两名单位,并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曝光,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资源,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全力解决我区停车需求和停车场建设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停车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标

  开展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落实各基层单位的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切实解决公共停车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难两乱”问题,到20xx年底,全区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即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城区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点)及纳入我局管理范围的地下停车场。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停车难”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盘活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新增停车泊位的设置上缺乏科学规划。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泊位资源,优化停车泊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住宅周边合理增设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情况的执法检查,整顿长期霸占停车泊位问题。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机动中队

  3.中心城区、繁华地段以及学校商场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居民小区等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普查,积极协调对接,鼓励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车辆合理开放,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对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或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等城区各中队、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康军

  (二)“收费乱”方面

  4.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问题。

  整治要求:对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场(点)设置情况的排查,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的,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停车公示牌,明确路段类别、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5.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群众停车负担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分区分类定价收费标准。对不执行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及不落实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车场(点)经营资格,并移送发改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6.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私自设场收费问题。

  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擅自设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7.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停车场(点)经营者及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为收费人员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发票等,要求收费人员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实行无人收费管理的停车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发票索取方式,为有需求的缴费人提供电子发票,促进停车管理收费规范化。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二)“管理乱”方面

  8.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停车场(点)停车秩序,严肃查处停车场(点)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营造安全、畅通的停车环境。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9.停车场所只收费、不负责,导致车辆受损失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停车场所收费人员态度恶劣,导致群众停车体验差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停车场所收费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所有物品,并在停车场所安装监控设备,随时监控停车场内状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车辆受损、车内物品失窃等案件的调查。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或用语不文明、态度恶略的收费管理员,严肃批评教育;对投诉反映突出、集中的停车场(点)收费员,一律予以调换或清理辞退,不断提升收费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10.停车场(点)内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控,采取劝导教育、批评警告、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书等措施,对人行道上停车场(点)外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强制拖离长期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等,并依法查处不按照管理要求与标准,在停车场(点)内随意违规停放(如跨线停放、已缴费但未停放在停车位等)机动车辆的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人:宋菲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

  11.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考核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车场(点)经营者实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落实“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xx年7月底前)。结合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现状和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局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解决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逢场必进、逢场必查的要求,对城区所有停车场(点)、停车资源以及停车场(点)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停车场(点)基本信息、经营单位、审批手续、突出问题等,分类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底)。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协作配合,对摸底排查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销号一件,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彻底治理停车场(点)管理乱象,有效改善城区停车环境。

  (四)社会评议阶段(20xx年12月)。面向社会公示整治情况,重点公示落实承诺、解决具体问题等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调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五)常态管理阶段(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总结管理经验,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停车场(点)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及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组织得力、任务清楚、分工明确、责任靠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区域和管理乱象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执法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场、酒店等,广泛宣传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争取全区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觉参与并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时整改;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积极向区“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排查整治不实不细,基层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以及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和合理诉求迟迟不办、久拖不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启动执纪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4

  老旧小区改造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同时也是实施“双循环”战略、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展好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确保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600个小区、建筑面积2300万平方米。

  (二)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确保实现300个小区、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三)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完工确保实现100个小区、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150个小区、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四)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本级综合整治计划的211个项目全面开工。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居民意愿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完善“十四五”时期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措施

  1.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改造目标、原则、范围和实施路径,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实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2.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内容,进一步细化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分类推进。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3.制定引入社会资本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利用好存量资源,简化审批手续,做好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4.细化存量房屋设施改造的规划土地支持政策。明确存量房屋设施改造的审批流程,允许适度放宽规划指标;研究对历史原因造成规划土地手续不全的房屋设施,在保证配套服务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改造的审批办法。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5.制定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聚焦通行无障碍、公共空间适老化、完善适老化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等方面,细化技术措施,加强引导和政策指导。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残联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6.制定优化和完善工程招投标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区可以对本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打包招标,鼓励实施工程总承包。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7.完善危旧楼改建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危旧楼改建规划要求和相关审批程序。研究危楼不得交易相关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8.制定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出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意见,加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终审追究制,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成为放心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9.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政策措施。出台归集、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改造后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开展维修资金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二)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10.推动市属国企积极参与。落实市属国企参与自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支持市属国企参与承接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整治,鼓励市属国企作为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进落实“每个区都要有试点”要求。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1.推动“平台+专业企业”实施模式。对有条件的市区属平台公司,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完善财政资金直补方式。争取国开行、建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统筹开展通信架空线梳理入地和市政专业管线改造

  12.切实做好通信架空线梳理入地。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3.对有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需求的,要确保实现一张图审批和一张图施工。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4.推动排水管线改造,改造后小区红线内排水管线由专业排水企业承担管理维护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排水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四)推进老楼加装电梯

  15.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引导业主做好民主协商和利益平衡,促进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6.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允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允许使用业主本人和配偶名下的公积金,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予以扶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7.控制管线改移成本。加强管线改移统筹,研究由专业公司承担管线改移工作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五)优化“12345”考核机制

  18.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12345”诉求分类标准,制定合理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六)创新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19.深入细致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培养居民家园意识、“受益付费”意识,凝聚共识、同向发力,找到利益平衡最大公约数。改造前,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等业主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让居民参与到改造中来,用好责任规划师,与居民共同编制好改造方案;通过业主共同决定,明确小区管理模式,实现小区长效管理。改造过程中,通过搭建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加强居民、实施主体、施工单位、街道社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居民在上下水改造、加装电梯、公共空间利用等方面的诉求。改造完成后,小区进入良性管理轨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七)加强改造项目统筹

  20.各区加强高位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资金,鼓励以“平台+专业企业”方式,持续推进新开工老旧小区拆除违法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基础设施和适老化改造;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加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加强政府资金使用审核和审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八)推进危楼简易楼改造

  21.危旧楼要优先解危排险,做好翻建和有序外迁腾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九)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

  22.用好专班机制,组织实施好中央国家机关本级老旧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3.推动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和央企在京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政策出台。

  责任单位: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24.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保障措施,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保障,配合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项目实施、做好混合产权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积极构建协调各方、运行顺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在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街道工作和“吹哨报到”改革专班、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社区治理。

  各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责任主体,同步完善组织体制,加强工作力量,整合配置好资源,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推进改造实施,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督导考核

  建立涵盖市有关部门、各区和专业公司考核机制,将各项审批工作内容,以及列入改造范围的专业管线改造实施情况,纳入年度部门及专业企业绩效考评。

  结合第三方察访核验,对各区改造任务完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多元化筹资、改造质量、群众满意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系统考核。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各区、市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创新、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强化正向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各方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精准解读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有关政策、工作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展现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多措并举、破解难题、力争实效的工作作风。

  定期组织各区对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进行培训,指导基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系统规范组织实施流程,持续释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自下而上、民意立项的政策信号,逐步建立良性循环新机制,力争实现改一个、成一个,改一片、成一片。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5

  为了切实解决老旧住宅小区无人管理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整治管理,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全面推行社区准物业管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现制定整治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建立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旧小区改造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整治改造的目标

  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要达到功能基本配套,设施基本完好,环境美化绿化,区容区貌整洁,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创造条件,以长效管理来维持改造后的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和资金安排

  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共91个。此次整治老旧住宅无人管理小区分两类整治,第一类是全面改造涉及每个街道办事处1个,全区共8个无人管理小区,具体整治的内容:拆除违章、临时建筑;对小区内道路实施维修改造,处理坑洼,严重损坏路段;因地制宜加大小区绿地建设力度,对原有绿地补充提高,增加绿化空间,完善绿化体系;维修更换楼道和小区内的照明设备,提高小区夜间亮化程度;根据条件尽可能增设停车位、环卫设施;对小区围墙,大门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封闭管理条件;改善和增加物业管理用房,维修新建小区车棚。对其他83个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基本整治。临近的老旧住宅小区尽可能一同封闭管理,相距较远或独立的可单独封闭管理。小区原有门房,可修缮重新利用,没有门房,可在整治中重建,不具备条件的的可采取其他办法解决,最终要具备看护院落必要的保障。同时按要求每栋楼设置2个垃圾箱(桶),每5栋楼设置一辆垃圾清运车。老旧小区整治资金按照市政府下拨的500万元进行安排。

  四、组织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负责对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工程具体时间、任务、目标、经费由区政府统筹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工作任务,配合推进。各街道要将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包括1个整体改造的小区)基本情况、整治内容、整合封闭计划及工作方案于8月1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旧小区整治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局具体实施,区物业局负责指导,工程必须按照整治改造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9月中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预验,9月底整体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上级部门对照整治标准和整治内容进行逐项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整治完成情况,拨付给各街道专项整治资金。

  五、整治改造后的管理办法

  完成整治改造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分步实施物业管理,具体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居民对物业管理消费的接受能力,管理成本因素,选择实施社区准物业服务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现象发生,最终推进物业管理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一)社区准物业服务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办或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组织小区内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领取低保和企业退休人员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组织或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等多种形式,服务内容以看护、清扫院落、楼道,清理垃圾,提供简单的'公共设施维修服务。依据有关规定向居民最低收取5元/户·月,也可根据居民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标准,增加服务费用。准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经街道批准,给予减免服务费。资金管理工作由街道物业办、社区居委会组织负责,资金应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不低于0.1元/月·平方米,盈余部分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二)专业化物业管理。整治改造成熟的旧小区,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牵头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由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6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全面攻坚之年,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助力我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最终胜利,现根据《20xx年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思路和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内容标准,集中开展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倾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文明新城。

  二、整治目标

  深入精准推进“创城”工作,着力解决阿拉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老旧小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不给“创城”留隐患。

  三、整治范围

  阿拉尔市城市范围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内环境卫生。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底前完成)

  组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宅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照自查,建立整治清单,编制整治工作方案,形成任务、项目清单。

  (二)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联合街道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创城任务指标,具体内容:

  1、小区内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明确指标,落实责任。

  2、由街道办事处招募志愿者,专门对小区创城责任主体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3、要求街道办对辖区内社区创城总体工作做出计划和方案,拿出创城相关经费预算,报物管中心。方案计划要根据创城任务标准要求,具体到人何事,具体到所需要的费用预算,以及费用由谁来承担。达不到工作要求,没有完成任务,对责任主体如何追究,对责任主体进行罚款、通报批评等,直至解除合同。

  4、物管中心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一道,对小区内基础设施和房屋本体存在问题进行统计,拿出具体解决办法,达到创城要求。

  5、小区内涉法问题的处理,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前期通知、劝阻、制止、上报工作。拒不执行整改的,上报属地街道和执法局处理。

  6、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桶分类收集标识齐全,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桶的摆放位置按环卫处统一要求进行规划,定点设置。

  (三)攻坚决胜阶段(20xx年10月)

  查漏补缺,以最高标准、最实作风,全力做好最终测评期间老旧小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要根据整治任务要求,将整治工作细化到人,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整治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城市管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行周检查、月通报的考核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单位,按照《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

  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向师市创城办上报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整治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对在整治工作中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缓解市民出行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秩序,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本扭转市区“停车难、停车乱”局面,围绕20xx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高水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完善市区停车基础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服务、严格违法行为处罚、常态化文明停车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解决,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

  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

  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监管。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加大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

  一是充分挖潜现有资源,盘活闲置土地,街路两侧、社区(村)辖区零星空地,统筹推进各区、街道(乡镇)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提档改造工作。要求各区公共、临时停车场(项目)新(改、扩)建20个以上,配建项目10个以上,新增泊位9000个以上。

  二是临时停车场要求场地简易硬化、停车泊位规范施划、面向社会开放停车服务。三是加快在建停车场的工程施工进度,对已建成的停车场所尽快竣工验收。

  (二)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工作。

  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省治堵工作要求,开展停车设施规范提档,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续性。

  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设置不规范的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停车泊位,摸清底数。

  二是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顺畅,满足路面承载能力,不占压盲道,满足群众绿色出行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8000个,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

  三是全面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减量、提质”。

  四是重点商圈周边规范设置一批快递运营车辆临时停车区域。

  (三)充分发挥公共停车资源效能最大化。

  一是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拓展停车收费范围,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

  三是进一步拓展10条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四)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的监管。

  建立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平台,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投放,强力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规范共享单车的入栏停放,新增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个,停车泊位10000个,有效解决城市共享单车随意乱停放问题。

  (五)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

  一是以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核心商圈、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停车管理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电瓶车、共享单车等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违停车辆,实施现场拖离处置。

  二是深化道路两侧无围墙收费停车场所停车秩序的管理。

  三是规范小区停车管理。

  四是及时查处单位(个人)擅自私划或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

  五是加大社区道路规停车执法力度,赋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城中村物业保安一定的.协管权,确保社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

  六是优化违停执法管理工作新举措。在确保停车秩序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违停管理工作新举措,积极回应市民对停车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0xx年是金华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内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部署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牵头组织,积极协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措施,加快辖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积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有效增加市区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市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已列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终考评,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结合督查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问责。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篇8

  根据国家、自治区老旧小区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精神,结合xx市区旧城改造实际,为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抢抓市区旧城改造的历史机遇,以“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品位、完善功能”为目标,以环境整治和节能改造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小区环境明显改善、使用功能明显齐全、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小区整治工作。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投入”,房地产、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通讯等有关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与城市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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