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2025-01-10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精选5篇)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篇1

  各有关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将至,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扫墓用火频发,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我镇又进入森林火灾易发时期。为了应对清明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清明节期间,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务必召开一次森林防火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山头防火情况,具体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防,把各项预防和扑救工作抓紧抓实。

  二、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标语、小册子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大造森林防火舆论,切实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广大群众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三、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强化值班:要强化值班制度,抓值班人员的到位,要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漏岗,要确保火情上能下达。

  2、护林员巡山:要坚持护林员上山巡山制度,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重点地段加强重点防范:特别是军事要地、寺院、公园等要加强重点防范,并组织有关人员在重点路口设关执勤,严禁一切火种上山。

  4、扑火队伍的落实:各村(居)要建立一支30-5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培训,随时应付突发事变。

  5、加强联防工作,并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共建联防。

  6、交通、通讯、灭火器械的落实:防火期间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各种交通、通讯设备,配置三号扑火工具,柴刀、铧铲30-50把,专人管护,随时应用。

  四、加强法制教育,强化依法治火力度

  要完善法规,严明法纪,加强《森林法》的宣传教育,要强化依法治火力度。对违章用火肇事者依照《森林法》严厉惩处。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篇2

  为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村将各个村委包干到山头,落实每个村干部的职责。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火宣传活动。通过森林火灾案例、森林防火固定标语、村规民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法》、《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要在重要交通要道、进山路口设立宣传牌、宣传档、张贴宣传标语并出动宣传车广播等,大造舆论,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要加强辖区内学校学生的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损失。

  各村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狠抓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种种预防措施的落实,变被动为主动防火,各村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巡山护林,查禁一切违章用火,坚决杜绝在山上烧香烛纸钱、燃放爆竹等火险隐患。

  四、要做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1、强化值班:各村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并建立反馈汇报制度。

  2、护林员巡山:要坚持护林员上山巡山制度,分片包干,干部加强检查督促。

  3、重点地段加强重点防范,特别是寺院公园等要加强重点防范。

  4、扑火队伍、联防队伍要严阵以待,清明节期间,扑火队伍、联防队伍人员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火。

  5、扑火工具要专人管理,交通通讯要确保畅通并做好后勤保障任务。

  五、要加强依法治火力度。

  要完善法规,严明法纪,加强依法治火的力度,对违章用火的肇事者,要依照《森林法》规定,依法查处。

  要求各村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排书面上报镇政府,其中要落实到每个村委所包的山头。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篇3

  各有关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草地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森林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切实落实好各项森林防火责任,是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必要条件。各县畜牧部门和乡镇、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防火责任区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出纰漏,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用火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要吸取道孚县去年“重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农牧部门和乡镇、村干部要带动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大“清明节”期间的野外用火管理力度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是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发生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在“清明节”期间要“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做好野外用火管理,教育群众做到“人走火灭”,不留火灾隐患,严禁小孩在野外燃放爆竹和玩火,养成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良好习惯。

  四、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县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突出特点,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和扑救火灾过程中以人为本,在确保扑救火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控制火势,扩大过火面积,减轻损失。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篇4

  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保证我镇森林防火安全,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清明节期间,全镇推行文明祭扫,严格实行“七不准”,坚决杜绝野外点烛、烧香、燃爆、烧纸、点明火灯、带火种进山、在林区野外吸烟和烧稻草、烧田埂、烧火粪等野外违规用火的现象发生。

  二、工作时间

  自4月1日起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切实强化防火意识。各村要在重要地段、路口刷写、刷新宣传标语,在主要进山路口,每个关卡和墓场设立警示牌,同时以自然村为单位召开好群众会,走家串户进行防火宣传,把防火公开信张贴到每家每户,及时调整不合格的巡山员,给每位巡山员配备一个宣传喇叭。巡山员必须坚持按时到岗到位,统一着装上路,巡逻宣传,做到警钟长鸣;各中、小学要以班为单位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课,学校要给学生家长发公开信、倡议书(中学、九年制小学、完小由镇教育线通知,各村小由当地村委会通知)。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村要及时调整防火应急队(30人)人员,确保防火应急分队在位率和快速反应能力,配齐配强防火设备和装备。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规范、扑救科学、高效有序、降低损失、确保安全。森林消防专业分队和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保证各种扑火装备完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情。

  3、加强值班巡查,切实启动防火机制。森林消防专业分队、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各村防火应急分队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坚持每天着防火装上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通信畅通,保证上传下达和火情信息的及时沟通,严禁脱岗、代岗、漏岗。全面启动防火机制,落实防火责任。同时,各村还要加强与县防火责任挂钩单位联系,争取他们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对防火工作的支持。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工作落实情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森林消防专业队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检查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全镇通报。

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 篇5

  各区防火办: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祭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剧增,随着天气转暖,进山踏青、旅游的人流也随之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各区要切实加强清明祭祀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近期,全市天气总体以多云为主,气温回升较快、空气湿度小,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各区防火办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杜绝麻痹侥幸思想。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大《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力度,对违规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要重点宣传、以案说法。同时,要强化对清明节前重点时段的宣传,在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和墓区,设置醒目的横幅、标语和语音提示,进一步警示广大市民增强防火意识,做到文明祭扫。此外,各区还要做好驻林区单位的宣传工作,加强联系,做到防扑联动。

  三、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各瞭望台要全天守候,护林员要全天巡查,人员不够的要临时增派,切实保证巡查的密度和覆盖面。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市民扫墓的特点,在林区入口、墓区周围以及游客出入频繁的地区,加强检查,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焚纸、燃放鞭炮,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同时,对与外省市毗连的重点林区,要采取必要手段严防死守,继续抓好防火通道的维护和生物阻隔带的清杂工作,切实提高防御外火的能力。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防火应急预案,提高预案执行的针对性、实效性。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应急分队要集中待命,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防火实战演练,提高现场科学合理指挥扑救的能力,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而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强化沟通联系,保障防火信息畅通。各级防火办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坚持杜绝脱岗、漏岗等现象发生。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对迟报、瞒报火情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检查督查。各区防火办要加大对所属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全面检查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和完好情况,物资不足或损坏的,尽快补齐、补充到位;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抓好整改,消除工作隐患。要依据《森林法》、《森林消防条例》加强对墓园、纪念林的监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止违法占用林地进行新建、扩建,对有违法占用林地进行新建、扩建行为的要联系林业执法部门及时处理。要加强墓园、纪念林及周边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市防火办节前将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林区进行防火抽查,抽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各级护林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对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我市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各区清明节森林防火值班表于4月2日前传真至市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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