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意外出走应急处置预案(精选3篇)
小学生意外出走应急处置预案 篇1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溪郭第一小学学生意外离校出走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zz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处,z老师任办公室主任。
(二)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信息组。主要职责是:①接受报案,报案电话为110;②及时将事件信息汇集到领导小组,并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搜集信息,及时上报。(负责人:z)
2。应急处置组。负责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行动。(负责人:z)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组织、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z)
4、善后工作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负责人:zz)
二、事故应急预案
1、班主任每天早晨、中午进教室检查学生。
2、班主任或教师发现学生未到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1)代课教师发现学生未到,应立即通知班主任。
(2)班主任应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学生去。
(3)班主任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舞厅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5)班主任确认学生已失踪,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三、事故处理步骤
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和社区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学校应急小组领导应当召集成员召开紧急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班主任、门卫、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5、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
6、汇集情况,做出结论,并根据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善后、安抚等工作。
7、若发生纠纷等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劝说工作,若劝说无效,学校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正常校园秩序。
小学生意外出走应急处置预案 篇2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校园内发生学生离校出走事件,尽量减少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学校、学生、家庭利益,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溪郭第一小学学生意外离校出走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z
成员zzz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处,z老师任办公室主任。
(二)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信息组。主要职责是:①接受报案,报案电话为110;②及时将事件信息汇集到领导小组,并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搜集信息,及时上报。(负责人)
2.应急处置组。负责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行动。(负责人)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组织、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
4、善后工作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负责人z)
二、事故应急预案
1、班主任每天早晨、中午进教室检查学生。
2、班主任或教师发现学生未到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1)代课教师发现学生未到,应立即通知班主任。
(2)班主任应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学生去。
(3)班主任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舞厅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5)班主任确认学生已失踪,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三、事故处理步骤
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和社区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学校应急小组领导应当召集成员召开紧急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班主任、门卫、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5、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
6、汇集情况,做出结论,并根据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善后、安抚等工作。
7、若发生纠纷等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劝说工作,若劝说无效,学校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正常校园秩序。
小学生意外出走应急处置预案 篇3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____〕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