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方变更合同书

2024-12-1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房屋承租方变更合同书(精选3篇)

房屋承租方变更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位于的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租赁合同中的乙方变更为丙方,特达成如下变更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合同中的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全部权利义务,但乙方已经依约履行完毕的部分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保证继续享有作为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3.丙方应当负责自年月日后产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此前的任何费用与丙方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4.丙方在租赁期内的经营管理不受甲方干涉,丙方有权对目标房屋自行设计决定租赁区域功能,丙方有权对目标房屋的部分场所进行招商、转租;

  5.丙方租赁期满或提前解约,应在天内将目标房屋及场地交还甲方,目标房屋依机器设备拆除后的现状交还甲方。丙方迁出目标房屋时,有权拆走乙方和丙方投资的设备、设施、商品,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者,视同放弃,无条件交予甲方处理;

  6.租赁期内,若因甲方提供丙方经营所需用的水、电、暖设施不能正常供应,致使丙方或分租户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同意免除相应时间的租金,不能正常经营的时间超过天的,丙方可以提前解约,丙方因此提前解约的,甲方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元;

  7.甲方为丙方办理或变更合法经营的各种证照提供产权证明、场所使用证明等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导致丙方不能依法营业的,丙方有权免交相应的租金和费用。

  8.除上述内容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但乙方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除外。租赁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9.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房屋承租方变更合同书 篇2

  委 托 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可以出租的房屋承租经纪服务。

  2.签订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机构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受托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3.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__〕2617号)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委托人和受托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委托人和受托机构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屋承租经纪服务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房地产经纪机构(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承租房屋要求

  (一)意向房屋区位: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社区】【建筑物】附近______米内的范围;户型: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______厨;楼层______层;朝向:______;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______平方米至______平方米;建成年份:______年至______年;室内净高:不低于______米;装修情况:【有装修】【毛坯房】;电梯:【有】【无】。

  (二)意向房屋登记用途:____________。

  (三)意向房屋租金范围:人民币______元至______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一次性】【 】收取。支付方式: 。

  (四)意向房屋户型特点需求:【平层】【错层】【复式】【跃层】;房屋建筑形式【普通平房】【四合院】【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以上)】【 】。

  (五)意向房屋周边环境:【公园】【医院】【学校】【超市】【影院】【 】。

  (六)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事项及完成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下列第(三)、(四)、 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意向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咨询。

  (二)发布意向房屋需求信息,寻找意向房源。

  (三)查看意向房屋权属情况。

  (四)实地看房,核对房屋状况说明书信息。

  (五)按甲方需求报告服务进度信息。

  (六)陪同甲方实地看房。

  (七)协助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助甲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八)其他: 。

  上述服务事项以 为完成标准。

  第三条 经纪服务人员

  【甲方选定】【乙方指派】下列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事项:

  姓名: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人员信息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可相应增加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

  如上述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而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变更。

  第四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承租经纪服务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租赁登记备案之日止】【 】。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租经纪服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留】【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权利。

  第五条 经纪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对已完成的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但对乙方未完成委托服务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支付方式:【一次性】【 】。

  第六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房屋承租意向的真实性。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身份证件及有关情况,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3.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书面告知与租赁房屋用途和租住人员等有关的信息。

  4.甲方调整意向承租房屋租金等交易条件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详细询问其意向房屋的基本信息,了解租赁房屋用途和租住人员等有关的信息。

  2.乙方为完成受托事项而向甲方收取证件、文件、资料原件的,应当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在完成相应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当及时退还甲方。

  3.乙方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承租意向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房屋租赁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应当由甲方协助的事项以及提供的资料等事项。

  4.乙方应当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出租人资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3.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该房屋出租人自行成交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4.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与该房屋出租人成交的,如乙方有证据证明房屋租赁成交与其提供的房屋承租经纪服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背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甲方权益的,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乙方遗失甲方提供的证件、文件、资料、物品等,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用。如甲方已支付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退还要求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经纪服务费用等相关款项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与甲方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当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百分之________(小写________%)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30%。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己方的事由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乙方提供虚假的出租房屋情况和资料,或泄露由甲方提供的房屋承租人资料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因不当泄露甲方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或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章): 从业人员信息卡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承租方变更合同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事实:

  1.转让人自愿将房屋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

  2.受让人经现场踏勘,并向开发商(______村委会)充分了解该房屋的产权形态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后,自愿按现状受让。双方就房屋承租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双方

  受让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让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房号:第四层东首房,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

  该房屋系村开发的综合楼,权属登记由村委统筹安排,其业主以承租的形式对该房屋拥有相关权利。

  第三条房屋承租权转让对价

  乙方将自己与______村委会于20______年12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所载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甲方,为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该对价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条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对价款的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权随之转移为甲方所有,乙方把该房屋入户门的钥匙交给甲方持有,房屋以现状移交。

  第六条关于承租人变更登记的约定

  乙方协助甲方向______村委会申请承租人变更登记,因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第七条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款,否则,乙方有权取消本房屋承租权转让,并且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10万元整。转让成交后,甲方即不能以该房屋的产权形态、房屋质量等任何情况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经济补偿等。

  2.乙方承诺: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对价款后,同时向甲方移交该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该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实际行使该房屋的承租权时,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该房屋,并且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款外,还需赔偿甲方人民币10万元整。自本转让成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张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转让成交的确认

  合同生效后,双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实现房屋交付,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该房屋的相关租房凭据《房屋租赁协议书》,即视为该房屋的承租权转让成交。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第十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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