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通告(精选3篇)
业主委员会通告 篇1
x世家全体业主:
x世家业委会与x物业管理公司所签《物业管理合同》将于xx年12月30日到期,x物业已于xx年9月15日向我小区发出了“关于退出x世家物业服务的函”,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权益及物业服务工作顺利过渡,业委会已于8月17日发布了关于选聘新物业的公告,9月16日发布了x、x、x等3家物业公司的标书和征集业主代表报名的公告。
9月24日晚上20点,业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业主代表及x房、x、x等3家物业公司在小区举行了“选聘新物业扩大会”。会上,x、x、x等3家物业公司派代表依次进入发言,业主代表对三家公司进行现场提问,最终由业委会成员及业主代表现场共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公布结果,票多的当选。
最终成都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票数第一,当选为x世家新聘物业公司。
部分业主代表签名:
见扫描件
计票员签名: 唱票员签名: 监票员签名:
x世家业委会
xx年9月24日
抄送:x区房管局物管科 x街办安置办 x路社区 x物业
业主委员会通告 篇2
xx年8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再审宣判,被中断执行的物业费案维持原二审判决。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汇总计算后,我小区xx年至xx年的物业费收费单价应为:
xx年: 一层 0.93元/月.平+12.08元/月.户;二层以上 1.51元/月.平+12.08元/月.户
-xx年: 一层 0.93元/月.平+11.03元/月.户;二层以上 1.51元/月.平+11.03元/月.户
我们注意到,物业公司在xx年8月15日的《告全体业主书(一)》中,已经表明准备执行法院判决。根据目前情况,我们向大家提出如下建议:
一、已经交纳了xx年至xx年物业费的业主,如实际交费单价高于上述单价,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多交的钱款,或要求以多交的钱款折抵其他应交费用;
二、尚未交纳xx年至xx年物业费的业主,以及交费不足的业主,请按照上述交费单价主动到物业公司交费。
三、因物业公司已经表示可能会放弃为继续服务,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预付费业主勿预付过多钱款,并妥善保管好交费收据或发票。
对如何交费不清楚或有其它疑问的业主可于xx年8月26、27日晚8:00前来30号楼旁小白楼一层会议室,我们将召开说明会为大家做专门解答。
特此公告。
x小区业主委员会
x年八月十九日
业主委员会通告 篇3
1、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延长xx年8月30日至xx年9月15日,请到业委会办公室(会所)领取《朝园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或在业委会博客()下载;请在上述时间内将填写后的《园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送交业委会办公室(会所);
2、鉴于业委会今日又收到一位委员的辞职函,故本次增选委员候选人的有效报名人数至少应为二人以上,业主委员会恳请园区业主积极参与报名。
园业主委员会
xx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