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通用18篇)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1

  甲方: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某某]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某某]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某某]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2

  甲方:X幼儿园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XX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教育工作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单位与教职工之间的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本园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应完成的管理任务和要求,包括教职工在受聘过程中所应承担的义务、享受的权利,灞桥区白鹿幼儿园(简称甲方)和本园员工 (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相互负责、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聘任合同书。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正当行使向园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参加岗位培训和其它形式的学习权利;

  (3)享受园所提供的福利待遇;

  (4)获得劳动报酬;

  (5)依法参加合法组织及其活动;

  (6)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热爱园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在确保学生安全情况下完成本职工作。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认真进行教学教具的制作,节约材料、能源,不损坏和浪费园所财产;

  (3)履行聘任合同;

  (4)保守甲方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秘密;

  (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对乙方行使管理权;

  (2)根据乙方的现实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和处罚;

  (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从工作上、生活上、学习上,关心乙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根据甲方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贡献大小,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5)履行聘任合同。

  待遇

  乙方应聘后将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享受甲方制定的园内结构工资中规定的相应待遇及各项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教育工作的法律及规章制度注重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受聘园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行政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要求,落实受聘园的计划,完成各班、组的工作计划。

  3、乙方如违反受聘园的劳动纪律规定,甲方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聘任合同终止条件

  1、聘任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2、甲方因客观原因发生情况变化,终止行使权利,聘任合同将终止。

  3、乙方在受聘期间,犯有符合解聘条件的错误,甲方将依据岗位聘任制的条例,予以解聘,同时终止聘任合同。

  4、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可以终止聘任合同。

  5、乙方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要解除聘任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若违反以上约定,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xx元(贰仟元整)。

  6、乙方向甲方终止合同后,应返还甲方对乙方所出的培训费用。

  其他规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将通过协商解决,同时补充完善聘任合同。

  本合同书签定后,由甲方保管,管理甲方的上级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XX幼儿园 园 长 :

  乙方: (双方签章) 家庭住址:

  20 年 月 日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_________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____个月。

  二、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三、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_________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__大学)。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五、禁止兼职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六、教师道德

  1、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应当做到爱岗敬业。

  七、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________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八、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5、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若出现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九、成果奖励

  1、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乙方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3、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_______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______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_______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______年的带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双方应签订《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3)甲方的经营性质,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见习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师德败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辱骂学生,妨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情节恶劣的;

  (4)经考核不称职,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5)不服从甲方管理与工作分配。不能按甲方要求做好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经协商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如要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出面方式通知乙方。

  5、乙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4项第(7)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6、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无理由不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的;

  (2)甲方无理由扣发乙方工资或不落实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应有的人身尊严;人生自由;人身安全的;

  (4)甲方不按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

  7、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或经营不善而停止办学的,双方所签合同终止。

  十一、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

  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

  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

  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

  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

  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

  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赔偿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无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批准单位: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办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合同的内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教育规章、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签仃前,双方都要熟悉相关规定,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合同要体现的一个重点,必须贯穿在整个合同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规定;《教师法》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教师法》第7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根据《教师法》第8条的规定,教师应当展行的义务是: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草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约定教职工个人缴费内容。

  第一,不得对新招录的教职工收取财源建设基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二,也不得在录用后向教职工收取试用期风险金、培训费、抵钾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三,在实行聘任制过程中,不得把缴纳集资费、接受学校借货等作为聘任的前提条件。

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路____弄___号___室

  户口所在地:__区__路__弄__号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文件精神,以及《_________________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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