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通用31篇)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 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整,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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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4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____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

  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5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抵押物评估价值:

  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

  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

  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0、05%)交纳罚息。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六条提前还款、续期

  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

  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

  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

  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

  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

  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抵押物的归还

  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详情

  第二条 抵押详情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 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 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8

  甲方:身份正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  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出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承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内利息每月______%。期满时候,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还清。

  二、其它事项为了该协议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______抵押为甲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借款协议,通过公证处公证。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归还甲方______元整,乙方自愿将______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有一份,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下签字生效,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需要资金周转,现就借款一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详见附件一(借款收据)。

  三、借款期限为_______天,自甲方的汇款到达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之日起开始起算(开户行:_______,户名:_______)。借款期满,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全额偿还给甲方。

  四、借款用途为,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借款延期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款项,乙方如办理续借款手续,需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六、借款利息:从出借日开始,借款利息按月息2%的利率计算。

  七、违约责任:

  1、若逾期还款,乙方还须向甲方按每日100元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全部借款、利息给甲方为止。

  2、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等合理费用)。

  八、乙方在此承诺,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全额归还甲方出借款项的本金和延期付款引起的'利息、费用等。自愿接受有管辖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乙方将名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产权证号:,抵押给甲方并办理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保证在借款没有偿还完毕之前不减损房屋价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已收到甲方借款,本合同即时生效。

  十一、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地是_______人民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车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元(¥:______元)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利息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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