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店商铺承租合同(精选4篇)
杂货店商铺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建设中路 号 幢 楼 号门面 ㎡面积的商铺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门面前,
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将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门面押金
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
三、合同签定后
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么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元,
每季度支付一次,计人民币:。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除,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
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
卫生费等费用一律自理。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
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爱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
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杂货店商铺承租合同 篇2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就店面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商铺转租合同:
第一条甲方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地址为______市号店面,建筑面积约20平米,转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转租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计________年。
第三条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乙方每三个月交付一次店租给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店面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店面。
2、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店面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3、转租店面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店面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第五条其他特约事项1、转租店面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六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店面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杂货店商铺承租合同 篇3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商业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乙方有意以下列条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_商铺
1.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意向商铺位置:第__________层第__________号铺位
4.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租期:__________年
6.意向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整为租赁该铺位的认租意向金。
三、 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甲方正式对外公开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确认书》或正式《租赁合同》,__________ 所缴纳的认租意向金自动转为租赁定金或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做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意向商铺而无需事前知会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的认租意向金。
五、 本《承租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招商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招商经理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杂货店商铺承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用于经营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违反视作违约处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叁年,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筑面积计算,年租金分别为:第一年: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租金单价为: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元);第二年: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租金单价为: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元);第三年: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租金单价为:元/平米/月。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的前5日内(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所应交纳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规定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的费用等,并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及甲方交纳。以上费用若有调整的,按调整的价格执行。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元)作为保证金。
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悬挂
第一条所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并将外墙恢复原状,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五条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续租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
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②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④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⑤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不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2)甲方出租租赁标的物时没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除有权要求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自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和律师费等。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有权在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
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自通知时至本合同届满时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等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八条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物的返还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除结清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还应当合理谨慎地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并将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装修装饰物等清空或拆除,并恢复租赁标的物的原状;如有关装修装饰物拆除后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或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保留现状,且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尝。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内完成前款规定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在邀请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处理前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延期归还租赁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尝。
3、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门、窗、水电表、水电表管道等原有设施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将视届时实际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第九条消防预防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护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火警,并做好租赁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友好进行协商。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损毁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关于工商税收: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自行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收与行政收费。
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
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修改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
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