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防汛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单位防汛安全责任书 篇1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20xx年防汛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出现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坝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达90%,县城不淹城区或县城通过抢、撤、避等措施不发生人员伤亡,农村中小学、沿河沿沟矿山企业和村庄等没有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所有防汛重点区域、骨干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够按预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实施抢险和撤离避险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全力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二、 责任要求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 落实各乡镇防汛抢险指挥机构、防汛责任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物资、值班人员。
3、 汛前、汛中要对全县的河道、危房住宅、学校、边山峪口、工矿企业等防洪重点进行检查、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留隐患。
4、 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通讯畅通。
5、 险情发生时,能按已定应急预案和现场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有力有效实施抢、撤、避行动,将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 汛后对防汛工作进行经验教训总结、评估,把情况及时上报。
单位防汛安全责任书 篇2
治超目标责任书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强对货源装运地、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货运市场秩序,明确目标责任,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本目标责任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事的原则制订。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是在西温庄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到人,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积极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
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必须按照《头天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通告》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要在各自办公区悬挂版面,设立警告、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各村(居)协管员工进驻各装载货物源头,对辖区出厂(场)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
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确保在治超工作中无违纪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并将治超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从领导重视、源头管理、配合协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治超政策不落实、玩忽职守、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甚至违法乱纪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程序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严肃治超纪律。
二x年三月二日
单位防汛安全责任书 篇3
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范文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20xx年防汛目标考核责任书如下:
一、村主任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抗洪抢险预案相关措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要快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洪水危险人员撤离,全力组织涉险工程抢护,果断指挥调度,确保在防御洪水标准内河道堤防不决口,确保在防洪水标准内水库和水电站不垮坝,确保河道、集镇、水库下游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汛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二、负责充实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防汛值班责任制及村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水库、包防滑地段的防汛分工责任制,并将责任人名单于4月底报镇防汛办备案。同时做好《防洪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村干部防洪职责教育和防汛知识培训,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决策水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村内江河堤防、水库、滑坡地段的防洪调度计划和防、抢、撤预案,并宣传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组建好以民兵为干的防汛抢险队伍。村级要备齐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做到专库储存、专人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水库、水电站的防洪安全管理,加强对安全管理措施的督察落实。了解掌握安全运行状况,健全信息联络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五、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落实辖区堤防、水库、滑坡地段安全检测员、防汛安全员、防汛物资保管员、汛情信息报警员。
六、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村辖区内的洪水调度和局部暴雨洪水的抢险工作。当辖区内发生暴雨洪水时,必须及时将雨汛情向镇汇报和水库单位传递。
七、负责辖区内江河、水库下流河沟、排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达到行洪断面要求。
八、汛前落实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和及时掌握汛旱情动态,重大汛情1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九、全面主动防抗干旱灾害,出现灾害后,要精心安排,靠前指挥,组织调度各类水利工程投入供水灌溉,协调动员群众全力抗旱。一旦旱情加重,要千方百计确保旱区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尽全力满足农田抗旱灌溉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全面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某项任务,或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陕西省防汛责任制追究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