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处分决定作出(通用3篇)
党的处分决定作出 篇1
矿属各支部、各单位:
x,男,19xx年5月出生,19xx年11月参加工作,20xx年5月入党,20xx年8月任矿保卫部部长,大专文化。
x自担任保卫部部长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犯组织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在职工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经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存在保安人员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擅自挪用资金问题。20xx年以来,在保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不向矿领导说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员名单,冒领保安工资60000多元,擅自将其中的20xx0元挪作他用。
根据中纪委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经矿纪委20xx年9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撤销其保卫部部长职务。
中共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
20xx年x月xx日
党的处分决定作出 篇2
,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月调入工作,1999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实:20xx年5月,任X期间,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请书中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定性及处理意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守党纪,恪尽职守,他却滥用权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为兄弟把普通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提供便利,属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一条“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我局党支部于20xx年11月23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本支部共有党员19名,到会14名,请假5名。14名党员经一致同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11月23日
党的处分决定作出 篇3
此刻的心情,并不是很好。只因为我的一次错误的决定。
“嘀嗒嘀嗒”,时钟上的分针,响得可能外头走路的人都听得见了。我拿起笔,写下那错误的决定——
期中考前,语文老师为了激励我们认真复习古诗文,告诉我们,只要第一题默写能拿满分,语文总评就能拿5分。语文总评分5分啊,多大的诱惑啊,这使我不得不在考试前好好认真地复习。从《孙权劝学》到《木兰诗》再到八首古诗,甚至是《海底两万里》名著复习资料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仿佛都刻在我的心上,清晰可见。而到了考试的关键时刻,那密密麻麻的记忆墙上,唯独掉漆的,竟然是那首我背得最流畅的——《木兰诗》了。
从“唧唧复唧唧”一直到“安能辨我是雄雌”,这么长的一首文言文,我只要三十七秒就能背完啊!虽然这个速度对于更快的同学来说,并不是多么出众,但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真的很不错了。但是背这么熟能有什么用呢?考试又不是口试,关键时刻,字不会写,就当你啥都不会!我现在十分想抽打我自己,为什么考前不把《木兰诗》写一遍呢?哦天啊,对于我而言,真的是一个极其糟糕的错误决定!
语文老师跟我们说过:“第一大题默写题,你们没有理由不满分,没有满分的同学,你们就完蛋了!”话不多,也无需多猜想,完蛋了一定就没有好果子吃。没有认真复习《木兰诗》,字不会写了,现在考试考了一个小时十分钟了,我还是想不起来,我想得头皮发麻,错误啊错误,一切的输入仿佛都出错了,脑子里的知识不知道被哪个恶毒的小娃娃吸走了啊。“失望”就这样慢慢往心上爬,仿佛连“死神”都在向我打招呼了呀!我该怎么办呢?总不可能现在问老师或同学吧,简直是异想天开,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我再继续煎熬,继续想一想那不知飘忽到哪里的答案……
4月27日上午,终究,我还是输给了那篇《木兰诗》,而这样的结果,是我自己造成的,为什么复习的时候不认真再看看《木兰诗》呢?为什么昨天晚上不再默写一遍《木兰诗》呢?一遍又不多,只要再复习一遍,那些字,我就不会写不出来了……
这个错误的决定,这个大意的决定,这个盲目自信的决定啊,最后谁也改变不了没能满分的结果,徒留遗憾,徒留长叹……
我想,我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很快成为过去式,有时候过去便过去了,如今再如何挣扎都改变不了了。我们只能顺其自然,去接受这不太完美的现在进行时。下一个决定,就让它尽可能更好些,更完美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