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2024-11-0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通用8篇)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注册经营的有限公司,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甲方的产品需要通过网络主播直播推广的方式进行销售,乙方具有优质的网络主播资源,丙方系乙方签约主播,并具有开展网络直播所需要的才艺和经验,为各展其长,三方在平等资源、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就丙方为甲方直播推广销售产品相关事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合作期限

  1.1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2本合同合作期限,如甲乙丙三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2条合作内容

  2.1甲方提供需要推广销售的产品和资金,乙方的签约主播丙方在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开展直播,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

  第3条合作方式

  3.1甲方指定乙方的签约艺人丙方在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IP账号为: )进行直播推广销售产品。

  3.2丙方在甲方、乙方或直播平台的`指导下,在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和商品推广活动,且此活动为商业性的。

  3.3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的合作为独家合作,具有排他性,即甲方指定的同一直播平台上的同一直播账号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有其他主播用该直播账号进行产品推广的商业活动。

  3.4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所需的一切资金,并向丙方提供需要直播推广销售的产品,每次或每个周期的产品推广,甲方需在直播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信息提供给乙方和丙方,以便乙方和丙方共同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直播时间、产品信息、产品成本和销售价格等具体项目。

  3.5乙方必须要求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如由于丙原因造成信息推广内容或范围与三方约定不符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播的,则由此产生的推广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3.6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 乙方和丙方仅负责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丙方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4条费用及结算

  4.1丙方直播销售产品产生的利润,由三方按照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分成比例为 %,乙方为 %,丙方为 %。

  利润计算方式为:销售额—进货成本。

  销售额的计算方式:

  进货成本的计算方式:

  4.2乙方和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按月结算,甲方须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利润分成统一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受到利润分成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支付给丙方。

  税务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丙方收入为税后收入,由甲方代缴和承担丙方个人所得税。

  4.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4.4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5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如果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乙方、丙方免受损害,如因此给乙方、丙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运营和用户管理、客户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承担上述事项相应产生的一切费用。

  5.3甲方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配合丙方的各项直播推广活动。

  5.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

  5.5甲方有权监督丙方的直播活动,并对丙方的直播方式、内容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5.6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用户做出真实的陈述或明确的警示。

  5.7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

  5.8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则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如果因甲方广告链接内容不合法的原因造成广告发布推迟或取消,乙方、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6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方须保证丙方为具备直播销售产品经验,若丙方连续天或连续累计次直播销售产品数量未达件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更换主播时,此时丙方应当同意乙方更换主播,本合同履行终止。

  6.2乙方有权对直播行为、内容等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7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直播推广服务。

  7.2如因丙方直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丙方对直播方式、内容享有自主决定和策划的权利,甲方、乙方不得无故干涉。

  7.4丙方保证其有资格并有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7.5如丙方需要用其他直播账号或在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产品推广销售,需要事先向甲方和乙方报备并取得甲方、乙方的同意。

  7.6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理解为乙方和丙方对甲方所推广的服务或产品向第三人(消费者或其他仼何第三人)做出了任何的承诺和/或保证,也不得理解为丙方的直播推广服务的行为表明向第三人推荐该等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所有因甲方原因使直播推广宣传引发的纠纷或处罚,均由甲方和甲方的客户自行承担,乙方、丙方概不负责,如对乙方造成了任何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8条保密条款

  8.1除非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或经本协议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主体披露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协议内容。

  8.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被解除或者终止后,仍应对本协议三方具有约束力。

  第9条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且协议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

  9.2甲方应按约按时足额支付利润分成,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方履行协议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各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属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其他方有权解约,本协议因此被解除的,三方均不构成违约。

  第11条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附则

  11.1本协议不得被理解为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另方的行为负责或受另一方行为的约束。

  1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2

  网络直播合作合同(平台与个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个人):

  网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地址:

  鉴于:

  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达成以下网络表演合作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和经营收入

  1.1 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1.2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第二条 合作期限

  2.1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作合同期限届满之前    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重新签订合作合同,继续合作。

第三条 培训

  3.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作合同后,应当对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帮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独立胜任视频直播,该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2 甲方须在聘请专业形象团队,对乙方妆容、造型、服饰进行指导搭配。

第四条 收入管理和分配

  4.1 合作期间内,由甲方代为收取和管理双方合作经营所获取的收益,按月结算和分配。

  4.2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    %,乙方占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5.2 合同签订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身份情况,以确认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本合同。

  5.3 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乙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4 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乙方参与相关视频活动,如无特别情况,乙方必须参加。

  5.5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积极为乙方寻找视频直播的机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5.6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设立进入网络视频直播间的账户以及后台,并对该账户以及后台享有所有权。

  5.7 甲方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业务发展之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订立本合同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6.2 乙方只能通过甲方设立并指定的账户进入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不能自行申请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进入该平台进行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事项。

  6.3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6.4 乙方在直播期间享有在甲方设立和指定的直播平台的直播大厅置顶宣传位置不低于    分钟的权利。

  6.5 在合作期间内,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也不得就本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与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进行合作。

  6.6 乙方每天的直播时间不得少于    小时,每月休息    天,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安排直播时间和休息时间。

  6.7 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8 乙方应当维持视频直播间的正常直播秩序,进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长演出,活跃直播间气氛、满足观众需求。

第七条 保密

  7.1 乙方保证对在与甲方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薪金收入来源、薪金收入分配、运营活动模式等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7.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资料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签订本合同后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所确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8.2 合作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8.3 乙方应当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年后不得从事网络视频主播业务,如违反上述之内容,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当返还甲方前期培训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8.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原因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利润减少、商誉降低、对方支出的所有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调查费、差旅食宿费、对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或补偿、所遭受的处罚等。

第九条 补充与附件

  9.1 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乙方无需遵守甲方劳动守则,甲方亦不负责乙方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9.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0.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失败方承担。

  10.2 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直播平台及账号:___________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合同期限

  双方一致约定合作的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若需续约,则需双方在合同届满前30日内,达成一致意见,并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甲方即为乙方提供直播平台和账号。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制定主播管理的规则。对本协议签署前已经有甲方制定的规则,乙方均表示认可。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定主播管理规则的,甲方有权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可依照相关规则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4.乙方有违约情形或被取消主播资格的,甲方有权冻结和收回乙方直播账号。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直播时所得资金。

  2.乙方承诺只在甲方所有或有权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项要求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条待遇及支付

  乙方待遇由提成奖金构成,具体提成及数额根据乙方每月收益进行确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除去平台官方扣去费用外,甲方提取乙方每日个人直播时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奖金不予结算发放,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______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七天或自收到未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其满期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间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纠纷的处理

  双方若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的,应当合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

  1、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所涵盖的字、词、义等均理解充分,不存重大误解等情形,均系真实意思表示。

  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方系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舞、说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艺和表演经验。

  双方为各展其长,互利共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承诺将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乙方从事互联网演艺工作的独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机会(网络或线下),乙方应服从甲方提出的活动安排,并投入精力完成各项活动以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将乙方加入“实名签约主播”名录,享受“实名签约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实名签约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源、人气提升资源等。

  4.在甲方未来开拓的新型业务模式中,优先启用“实名签约主播”。

  5.乙方保证每月有效直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每月开播天数不少于28天(如遇特殊事由无法开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若当月直播时间少于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解约。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直播表演机会,并将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对于直播账户享有所有权、管理权,但应为乙方表演及时设立进入视频直播的账户及后台权限,乙方只能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进行表演,不得自行注册账户。

  8.甲方应视乙方的个人才艺及表演获利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外,本协议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月收益,甲乙双方对于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约定:

  签约之日起12个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个月至合同期满:甲方50%,乙方50%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约的,收益分配按双方五五分成继续执行。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开展表演分享,有权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给“实名签约主播”的各项资源。

  2.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从事表演分享,不论有偿或无偿的。

  3.在合作期间,乙方累计三月获赠的礼物收益小于甲方宣传、运营成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约。

  4.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为宣传推广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及网络用名、艺名等)、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

  5.本协议终止后,已经保存于相关平台上的与乙方有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之权利继续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或要求甲方删除,如乙方擅自处分上述内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一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乙方视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联网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演出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2.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上述两款外其他义务的,甲方可扣发乙方收益,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解约。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3.本协议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有推广艺人直播、组织宣传等活动的能力和资源,并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泛娱乐直播平台。

  2、乙方拥有丰富的主持经验和直播特长,有志于拓宽自身职业的广度和深度,已经对甲方直播平台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和了解,愿意长期在甲方旗下互联网直播平台发展,并与甲方签订独家主播合作合同。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就直播相关事宜与甲方独家进行合作,将甲方直播平台作为其全世界范围内互联网直播及视频分享的独家合作和签约平台。

  甲方直播平台包括及将来在本合同期限内开发上线的新的直播、直播销售、解说、录播、转播等平台。

  直播相关事宜是指。

  1.2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每月进行直播天数不少于日,每日直播小时数不少于小时,每月平均在线人数不少于人。

  每月平均在线人数的计算方式为:

  1.3甲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乙方进行艺术包装、直播内容孵化、IP打造等,甲方同意将旗下资源优先提供给乙方,优先通过直播平台帮助乙方提升知名度和个人收益,并在未来新的业务中优先与乙方进行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作期限届满,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乙方的优先签约权。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方提出续签的,乙方除提出明显更优条件的合作方外,不得拒绝甲方的续签要求,同时甲方有权提高续约条件与乙方续约,乙方不得拒绝。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向乙方提供直播平台的用户资源及软、硬件支持。

  3.1.2对乙方进行艺术包装、内容孵化、IP打造、直播培训。

  3.1.3在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充分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甲方直播平台规则时,书面通知乙方纠正后日内,乙方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各种支持、关闭乙方直播间、解除合同。

  3.1.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已有社交平台账户交由甲方运营、管理,在本合同终止后返还给乙方;同时,甲方可以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名义为乙方开设社交平台账户用于本合同的履行,该等账户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仅有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

  3.1.5甲方有权以授权、许可、合作经营等方式与甲方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甲方保证该等转让和/或合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损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乙方同意将甲方直播平台作为事宜的独家互联网签约合作平台。

  3.2.2乙方直播内容和直播间的所有背景、画面、口播内容等不得出现与甲方无关的信息、画面、声音,事先经甲方许可或同意的除外。

  3.2.3乙方应积极宣传甲方【可补充要求的内容】。

  3.2.4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的商业安排,参加相关宣传、比赛、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策划、组织或参与的特定的直播、视频发布等推广活动。乙方参加前述活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妆化服、食宿等)由甲方承担。

  3.2.5乙方进行直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遵守甲方直播平台规则,不得发布涉黄、涉毒、反动、政治敏感、违反公序良俗等内容。

  3.2.6乙方可自行进行招商,并对乙方自行招商的项目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权负责,如因乙方自行招商项目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责任的,乙方应全部承担。

  3.2.7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甲方直播平台的推广用名、真实姓名、别名、网名、曾用名等任何名义)承接任何甲方竞争方或同行业的商业活动,也不得将合同期内上传至甲方直播平台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画面、声音及其片段)直接或间接上传到其他任何平台。

  3.2.8为保持甲方直播平台的良好声誉和形象,乙方应树立良好个人形象,不得出现吸毒、赌博、斗殴、酗酒、酒驾、出轨等负面信息。

  3.2.9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发表有损甲方声誉和/或商誉的言论。

  第四条收益分配

  4.1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所获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应付税款及【其他成本】后,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4.1.1签约后第__年至第__年,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为:。

  4.1.2签约后第__年至第__年,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为:。

  4.1.3乙方销售业绩达人民币达__万元时,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为:__。

  第五条知识产权

  5.1乙方在直播过程中所使用的可能涉及第三方权利的作品,乙方保证拥有使用权,不会导致甲方对该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使用作品由甲方提供,则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画面、声音、视频、动画、动图等)的著作权、著作权邻接权、申请商标权、申请专利权等全部知识产权及其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5.3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肖像、姓名等个人信息和资料进行直播宣传和推广。

  第六条保密

  6.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产品信息、客户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前述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2本条保密约定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行业政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等事件。

  7.2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超过日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8.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乙方的肖像、名字或其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对乙方造成经济、名誉上的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3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与本合同约定外的直播平台签订直播合同,或在任何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开展任何与事宜的宣传活动的,构成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已获收益的%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收益的超过日的,构成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继续向乙方支付应付收益外,还应当向乙方承担应付收益%作为违约金。

  8.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5条、第3.2.8条和第3.2.9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从甲方直播平台获得的全部收益,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第九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9.1乙方因个人违法或犯罪导致无法直播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9.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未进行直播达,或连续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月均在线人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

  11.1本合同所需采取的书面通知按照本条款约定的通讯地址按照下列日期(或时间)视为已送达:

  a.如果是专人递交,则在递交当天视为已送达;

  b.如果是邮寄发送,则在邮寄出后第三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c.如果是通过传真发送,则在收到传输确认书的当天视为已送达;

  d.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则在到达收件方的邮件接收系统后即视为已送达。

  11.2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地址分别为:

  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11.3如上述联系人或联系地址发生变更的,变更方有义务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不能送达的,由变更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以下无正文,为各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捺手印):

  授权代表(签字):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乙方(个人):

  鉴于:

  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于xx年x月x日在省市区达成以下网络表演合作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和经营收入

  1.1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1.2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合作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作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重新签订合作合同,继续合作。

  第三条培训

  3.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作合同后,应当对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帮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独立胜任视频直播,该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2甲方须在聘请专业形象团队,对乙方妆容、造型、服饰进行指导搭配。

  第四条收入管理和分配

  4.1合作期间内,由甲方代为收取和管理双方合作经营所获取的收益,按月结算和分配。

  4.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__%,乙方占____%。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5.2合同签订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身份情况,以确认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本合同。

  5.3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乙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4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乙方参与相关视频活动,如无特别情况,乙方必须参加。

  5.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积极为乙方寻找视频直播的机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5.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设立进入网络视频直播间的账户以及后台,并对该账户以及后台享有所有权。

  5.7甲方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业务发展之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订立本合同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6.2乙方只能通过甲方设立并指定的账户进入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不能自行申请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进入该平台进行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事项。

  6.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6.4乙方在直播期间享有在甲方设立和指定的直播平台的直播大厅置顶宣传位置不低于分钟的权利。

  6.5在合作期间内,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也不得就本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与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进行合作。

  6.6乙方每天的直播时间不得少于小时,每月休息天,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安排直播时间和休息时间。

  6.7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8乙方应当维持视频直播间的正常直播秩序,进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长演出,活跃直播间气氛、满足观众需求。

  第七条保密

  7.1乙方保证对在与甲方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薪金收入来源、薪金收入分配、运营活动模式等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资料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签订本合同后年。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所确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8.2合作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8.3乙方应当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年后不得从事网络视频主播业务,如违反上述之内容,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当返还甲方前期培训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8.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原因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利润减少、商誉降低、对方支出的所有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调查费、差旅食宿费、对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或补偿、所遭受的处罚等。

  第九条补充与附件

  9.1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乙方无需遵守甲方劳动守则,甲方亦不负责乙方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9.2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0.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失败方承担。

  10.2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的综合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地促进乙方在快手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发展,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确定担任乙方的全权经纪代理人,负责乙方在快手(含但不限于)平台的直播事务。

  第二条乙方可付费使用甲方提供的快手号,并在合同期内拥有账号ID更名权,账号费用按粉丝基数每10000(壹万)粉丝收取1000元(壹仟圆整)计算。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直播相关活动的策划、宣传、推广等业务,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产品销售等直播活动,直播所得收入按照分成。

  第四条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兽药销售相关知识培训,乙方需认真学习甲方提的培训知识,因乙方错误的产品推荐而产生的相关纠纷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需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开展直播活动,不得提供色情、暴力等直播内容。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拥有监督权,有权利定期检查乙方的账号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第七条乙方需完成每天1.5小时,月累计45小时的直播任务;粉丝达到十万后,需完成每天2小时,月累计60小时的直播任务。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播时,需说明理由,并于当月补足时长。

  第八条乙方需在每一个自然日完成线上、线下订单的整理,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如因客户需要安排顺丰发货,扣除甲方补助的金额,其余金额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得向其他同类平台、同类公司提供同事姓名、电话在内的一切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与其他平台、其他公司的签订同类合作协议,不可以代理甲方提供厂家以外的货品,如有违约,乙方违约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付违约金30000元(叁万元整)。

  第十二条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选择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当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兽药销售相关的行业,竞业禁止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300元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甲方。

  第十七条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网络直播带货的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进行直播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一、服务内容及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直播场地和直播所需设备设施,乙方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进行直播服务及其他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摄的照片、视频等)。

  2、合作方式为:乙方为甲方进行直播推广服务,每场直播时间不得少于 个小时。

  二、费用及结算

  1、乙方直播推广服务费用按场计算,每进行一场直播推广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服务费。

  2、直播服务费由甲方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直播场地和直播所需设备设施。

  3、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运营和用户管理、客服服务并承担前述事项产生的费用。

  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直播服务费。

  5、鉴于甲方与他人签订的《直播服务合同》,甲方在征求乙方意见后,有权根据乙方的时间安排对乙方直播服务进行合理安排,并制作《直播排班表》,以明确乙方每周提供直播服务的具体时间。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网络直播服务及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摄的照片、视频等),享有接受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的权利。

  2、乙方应当保证每场直播的时间不得少于 个小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场。

  3、乙方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直播排班表》的时间和地点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并通过钉钉软件进行上播、下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否则,乙方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该次直播服务费用50元。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上播的,应当提前7天向甲方负责人报备,以便甲方对后续的直播安排进行调整。确有紧急情况无法上播的,应当向甲方出具符合事实情况的书面说明。

  4、乙方应当规范自身直播行为,并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严格遵守直播平台规定,并在直播前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好准备,保证直播的流畅性。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消费者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代替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诺和/或保证。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直播内容进行直播,不得在直播期间直播甲方及甲方产品或服务之外的内容。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介绍、说明、文件、材料等据实进行直播推广服务,不得对甲方产品或服务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8、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质量、性能、有效日期等内容据实进行直播推广服务,不得通过恶意贬低、故意抬高、恶意比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直播。

  9、乙方应当宣传理智消费,不得在直播期间向未成年人推销、销售酒类产品,不得蛊惑、诱惑未成年人“冲动消费”。

  10、乙方在进行直播推广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与暴力、赌博、毒品、淫秽等违法犯罪相关的内容。

  12、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内进行诋毁、侮辱、污蔑等可能对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内容或行为。

  13、乙方在直播期间应当文明直播,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低俗内容,直播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不得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内容。

  14、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恐怖主义、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内容,不得宣传、传播违背民族大义和民族精神的内容。

  15、乙方不得在直播期间宣传、传播涉嫌或企图分裂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或行为。

  16、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7、其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保密条款

  1、除已经公开的信息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本合同之外的个人、单位、企业等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给予或转让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合同内容。

  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仍具有约束力,直至甲方选择主动公开或法定公开。

  六、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和推广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解说视频、音频,及与本合同事项相关的任何文字、视频、音频等,以下统称为“合同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合同期内及期满或终止后,甲方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成果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提供、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及获得任何收益。

  甲方充分保证合法使用上述合同成果。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继续使用合同成果,不构成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除使用合同成果外,需使用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

  1、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双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说明情况和提供证明,未说明情况或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任一方均有权解约,且均不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且合同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约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事先向乙方说明情况,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因此遭到任何第三人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进行全部追偿。

  5、如乙方未严格按照《直播排班表》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又未事先向甲方报备的,导致甲方为维护直播正常进行而需聘请其他人员进行代播或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直播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如乙方在直播期间被直播平台认定存在违规行为,导致甲方直播间被直播平台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下架、直播间关停等处理结果)的,甲方除有权扣除乙方该次直播的服务费用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经提前30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8、经甲方查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3年内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或乙方刻意隐瞒相关情况的,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不得被理解为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另一方的行为负责或受另一方行为的约束。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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