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精选31篇)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1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担保时,反担保人为乙方在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各方就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和反担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核,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小额担保贷款银行与乙方,乙方与贷款银行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根据甲方与贷款银行的协议,甲方为乙方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作为反担保人,丙方也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解释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反担保人即担保法律法规中所指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的情况参照丙方。除非另有说明,下文所指的保证和反担保均为语义术语。
2.本合同所指的保证期间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范围内的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三条、保修责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贷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债务。主债务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贷款合同中担保责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因甲方履行贷款担保、向乙方追索及实现反担保权而导致的一切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如借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相应的利息(含罚息)、违约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时支付的赔偿金;所有律师费;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反担保权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费用等。
第五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影响。
2.反担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征得反担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担保方按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除非甲方未经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
3.反担保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为由,请求减少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方向甲方和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2)反担保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甲方作为反担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的;
b.有突出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c、有重大债务和或有负债;
d、没有向第三方披露担保;
e.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方追偿。反担保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立即支付所有应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额和其他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双方或多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为明示不履行;
2.延迟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协议不符。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并酌情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服务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录的地址或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送达对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信链接,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应被视为已在以下日期送达(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遵循变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为挂号信或快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二)直接以书面形式送达的,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是发送到对方留下的通讯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条、管辖权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乙方签署的与本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
乙方(签名和手印):
丙方(签名和手印):
合同签署日期: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3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丙方:
地址: 电话: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X银行 已于 年 X 月X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XX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
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 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
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签名及指模: 签名及指模:
二0 年月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4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5
甲方(担保人)
名称: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
乙方(反担保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
担保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是保证人按照_____________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保证义务后,对反担保人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反担保方根据本合同以______(抵押/担保)的形式向担保人提供担保。
第三条反担保的范围
1.保证人向债权人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2.担保人为实现债权人的追偿权和优先受偿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债务履行期限
反担保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将担保人为履行上述担保义务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偿还给担保人
第五条担保财产
反担保方以《被担保财产清单》所列财产设立担保,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一:担保财产清单
第六条保证
反担保人就下列事项向担保人提供担保:
1.反担保人对上述被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
2.反担保方未就上述被担保财产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反担保方就上述被担保财产提供的所有文件、声明和陈述均真实、完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反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时,反担保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交的与被担保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声明和陈述,经证明在担保人认为重要的方面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误导;
3.反担保人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未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的;
4.由于反担保人的过错,本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终止或不能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保证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反担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反担保人除按合同履行债务外,自保证人按上述合同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每天还应向保证人支付相当于债务标的金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保证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不仅应继续按照本合同履行该义务,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端的解决
甲、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方的所有义务是持续的,在合并、重组和更名后对其接收人、受让人和主体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名,然后手写打印;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天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
日期:_______________天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年 广担反字第 号 担保人(甲方): ____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____市____区新民街37号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反担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鉴于债务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 (以下简称: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与股权质押的反担保。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1、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
①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权 万元占总股权的 %,作价出质设立股权质押。
二、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1、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证)合同》或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最高额债权为 元。
2、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四、乙方保证反担保方式与期限
1、乙方的保证反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从甲方享有追偿权开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甲方在实现反担保质权时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馈赠、出质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出质股权所得价款应优先于偿还反担保债务,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对乙方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其他甲方公司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八、在股权质押期间,股权派生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出质,质权自记载于乙方股权凭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十、甲方在实现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时,甲方可选择就乙方的保证反担保实现追偿权,也可选择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实现追偿权,即乙方的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均连带实现甲方的追偿权。 十
一、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十
二、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十
三、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反担保质权的鉴定、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2、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实现追偿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十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质押自登记并记载股权凭证之日生效。 十
七、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做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
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注册资金__________万元,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
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__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 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 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7、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
第七条 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 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
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
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
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
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 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
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
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帐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
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
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
3、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 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 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8
编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及甲方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在,乙方以其共同拥有或个人拥有的、现在拥有和将来拥有的全部财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全额支付:丙方未还清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2条:反担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独立担保人。
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独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果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担保,乙方和物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对该财产担保范围以外的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然后在该财产担保实现后无法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3条:反担保期
反担保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4条:反担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证合同》的从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即使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无效,反担保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是持续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财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5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了解丙方的业务范围、信用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以及该笔贷款的实际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并接受本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1.反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违反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签订的信用合同;
2.与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3.乙方有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的;
4.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或有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5.乙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5.在保证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证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证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6.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时全权代表乙方办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由此获得的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7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构成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二、默认处理
违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改正默认;
2.有权从任何账户中扣除乙方担保的所有债务;若账户内货币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同,甲方有权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借款币种,用于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违反担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8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或宽限,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的所有权利,也不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默许,也不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当前或未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9条:通知
乙方如变更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发出通知,则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语、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第11条:适用法律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12条: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个以上的人签署,并且只有一部分人,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_____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机动车牌:
4.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5.车辆识别代号:
6.其他:机动车所有人
第三条抵押物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拥有并提供用于为乙方设定反担保抵押的财产,以及该财产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该等价值金额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并不作为乙方或其他有权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物被甲方处分,则乙方抵押权自动及于甲方同类同价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抵押物的评估费用、保险费用、委托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主债权起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实际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7)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9)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公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
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丙方负责。
2.甲方确认: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义务,若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甲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甲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丙方确认:如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甲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甲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丙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6.甲、乙、丙三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乙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六条、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甲、乙、丙、公证处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签订。
甲方: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乙方: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丙方:
代表人/受权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10
______________银行:
甲方___________(名称)与乙方_________(名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项目签订之__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的第___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_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五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份,贵行执_____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_____份。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年 广担反字第 号 担保人(甲方): ____市广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____市____区新民街37号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反担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鉴于债务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 (以下简称: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与股权质押的反担保。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1、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
①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权 万元占总股权的 %,作价出质设立股权质押。
二、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1、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证)合同》或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最高额债权为 元。
2、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四、乙方保证反担保方式与期限
1、乙方的保证反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从甲方享有追偿权开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甲方在实现反担保质权时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馈赠、出质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出质股权所得价款应优先于偿还反担保债务,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对乙方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其他甲方公司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八、在股权质押期间,股权派生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出质,质权自记载于乙方股权凭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十、甲方在实现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时,甲方可选择就乙方的保证反担保实现追偿权,也可选择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实现追偿权,即乙方的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均连带实现甲方的追偿权。 十
一、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十
二、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十
三、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反担保质权的鉴定、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2、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资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