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24-10-1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0篇)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今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排查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实现全新区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建档率100%,疫情防控得力,消防安全设施实体功能运转正常,食品经营许可达标,环境安全显著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养老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时间及范围

  排查整治时间:20__年2月10日-20__年4月30日。

  排查整治范围:全新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以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市、县联防联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落实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五有”措施,即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的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是否做好防疫物资及重要护理用品、生活必需品的日常储备工作。

  3.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情况。是否按照省、市、县文件部署,对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职工、医护等工作人员以及保洁、保安、司机、后勤、餐饮等服务保障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疫苗接种情况。是否按照县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二)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向民政局备案。

  2.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科学规范、内容详实、切合实际、可操作可执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是否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5.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三)以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为重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1.消防安全。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是否落实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要求;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是否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是否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是否设立吸烟室,人员住宿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行为;燃气设施是否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否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自检;是否指定(有资质)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有检查报告并备案。

  3.食品药品安全。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食品、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4.服务秩序安全。是否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是否在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是否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是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委托第三方服务的是否签订外包合同;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是否安装呼叫装置;是否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5.房屋安全。是否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是否通过房屋安全质量监测部门鉴定。

  四、排查及整治步骤

  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2月28日前)。20__年2月15日前,各养老机构要罗列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对于整治没有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盖章后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要对今年以来安全督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整治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隐患主动展开自查自纠。新区工作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要全面进行核查验收,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电器使用、防寒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食堂食品卫生、医疗用药、出入登记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严防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2月23日前,新区内养老机构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检查结果,报送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3月1日至20日)。在养老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新区工作人员要对所有养老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养老机构限时整改,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根据排查整治结果,加强分析研判,对普遍性问题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一院一策解决,确保全程跟踪、全面整改、全部销案。县民政局将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找养老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集中消除重点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关停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确保各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新区内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积极协同消防、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认真抓好自身安全隐患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__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成立以新区党工委书记西光号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张建同志为副组长,社会事务办主任朱亚,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何红梅、赵青为组员。对全新区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及集中整治阶段的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开展整改核查,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持续督办,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四)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4月11日至30日)。各镇(园区)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制措施。养老机构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五、方式方法

  (一)加强教育培训。各养老机构要提高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养老机构要通过观看警示片、现身说法、专家授课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安全技能应知应会、入脑入心。

  (二)完善排查制度。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要对所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排查,确保一处不落、全部覆盖。养老机构要积极发动全体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整改上报。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四)实施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对新区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对养老机构消防、专用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职责,决不能失管漏管。

  (五)依法严厉惩处。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此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高铁新区社会事务办分管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形成合力,消除隐患。县民政局牵头成立由消防、市场监管、卫健、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暗访督查、回头看等全方位排查整治。对于不符合和拒绝整改的给与停业整顿。

  (三)依托媒体,营造宣传攻势。在高铁新区网站开设专栏、刊播安全排查整治动态和安全常识、老年人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要加大舆论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教委20xx年寒假及春节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及教育局班局和杨局的讲话精神,从细节入手,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用电安全等方面设专项检查与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在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时间

  20xx年1月19日至30日,为期15天。

  三、排查重点

  以校舍、宿舍、接送学生车辆、食堂食品、消防设施、运动场地、活动器材、线路及电器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场所和落实防踩踏、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四、主要内容

  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报告厅、围墙等建筑物,水、电、油、气等管线(网),以及灯具、车辆、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各类设备、设施,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指定专人盯守,并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告诫师生远离危险区。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真正使大排查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严明责任,及时反馈。按此方案,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和学校校长要全部签字,存档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4

  根据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22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查边整改,轻重缓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以建制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片(村)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安办等站所人员作为排查主体,结合脱贫攻坚已有数据,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辖区行政村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认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认定同步开展。

  1.排查的对象。一是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围。对辖区内所有未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评定(鉴定)。房屋安全评定(鉴定)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鉴定、改造对象认定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xx〕97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依据《农村房屋安全评定表》(附后)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A、B、C、D级)评估。评定意见一致的`,以一致意见为评定结论;评定意见不一致或情况复杂难以评定的,可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评定表,采集一处房屋照片,再按照评定表内容填写《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户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确保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全覆盖。

  已于20xx-20xx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统一排查评定(鉴定)且资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评定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其他途径实现住房安全保障认定表》三张表完善的)可不再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评定(鉴定),但必须将《评定表》收集到村专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评定资料遗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评定(鉴定)又因暴雨、地质灾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再次排查评定(鉴定)。

  (二)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村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强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镇级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级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强化农村房屋设计和风貌,加强建筑工匠培训宣传力度,注重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村房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责任分工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紧压实各站所、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镇安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经营房屋安全管理、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传统村落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张杰为组长,王斌、赵倩、吴庆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主动靠前服务。镇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强化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四)增强宣传引导。各村、站所、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村要第一时间向各站所、部门汇报,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自20xx年12月起,每半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迎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尤古庄镇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陶雷副镇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新金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场监管所、中心校、安全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民政办、村镇办工作人员,以及包村干部、各村书记。

  市场监管所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中心校负责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安全办公室负责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使用液化天然气的企业和镇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检查服装厂、水泥制品和机械加工企业;民政所负责督导检查敬老院;综合执法负责农村建筑施工安全;村镇办负责村大队部建设工程,仓桑路改扩建工程以及1001煤改电输电线路工程消防安全;各包村干部和村书记负责本村柴垛、用电、用燃气、电线设备、供电线路和村小商店安全。

  三、重点检查场所、突出风险和重点整治问题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火栓能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经营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工作员工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8.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各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9.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0.用电用火安全。是否定期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贯彻执行用电安全电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用电、配电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是否老化残旧,在用导线与用电负荷是否匹配;漏电保护、过载保护、接地保护等用电安全保护电器的安装与使用情况;相应资质电工的配备及培训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审批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警示标志是否完好;灭火器、消防水带、水箱等灭火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

  12.其他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主要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村、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措施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对本村、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部署要求,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四)隐患清零阶段(8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的消防隐患不留余地、限期清零,切实做到“隐患清零见底”。

  五、整治措施

  (一)压实管理责任。镇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自主公开承诺。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行动,督促村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清理违规存放。仓储企业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四)打通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五)强化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集中组织加油站、液化气站、仓储企业、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逐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各村书记要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原则开展整治行动。

  (二)落实严管措施。各村、各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杜绝监管好人主义,防止宽松疲软,隐患不清零不收兵、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6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加之我县长时间无降雨、降雪过程,气候干燥,消防安全压力增大。2月11日,西安市莲湖区丰禾村一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次扑救后再次复燃,过火面积900平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政府、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整治一批消防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防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重点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重点场所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高层建筑;粉尘涉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主要内容

  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消防安全审批;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存在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现象;电源、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是否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三、检查方式企业、单位自查

  全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全面排查

  1、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抽调专人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清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及时查处。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县重点消防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检查排查。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客运场站、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规住局牵头负责全县在建项目、保障房项目、老旧小区及城市燃气领域的检查排查。

  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大型商场、市场、饭店等商贸流通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及仓库的检查排查。

  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的检查排查。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的检查排查。

  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排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排查。

  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共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各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形成闭环。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于3月7日和3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工作方案和消防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

  3、公安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并参与执法检查行动,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于3月15至3月25日集中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于3月28日前将督导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浙江省天台县足浴店火灾事故和莲湖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走过场。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整治责任。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组将结合城市运行安全考核工作,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抽查我县企业及单位。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及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火灾防控十大措施”,及石、县相关指示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X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努力实现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风险隐患全面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切实摸清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机构、“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场所、住宅小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底数,抓牢重点场所火灾防控。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

  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风险隐患,专题向党委政府汇报。1月16日前,各村(社区)、驻镇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

  完成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机构的`隐患排查;组织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警示约谈,发动医院、养老院完成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对所有医院、养老院实行全覆盖、零死角检查。完成易地扶贫安置点,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居民小区火灾隐患排查,对仓储物流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排查情况书面报镇消安委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情况同时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查。团结派出所要召开部署会议,结合治安检查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力度。

  (三)村(社区)开展网格化排查

  各村(社区)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组织村辅警、网格人员、组长等力量,以安全用火用电、安全取暖和安全疏散为检查重点,对辖区所有农户住房、民宿、仓储物流场所、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1次以上检查。

  对检查发现违规住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要先行采取断然措施予以清离;使用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的要立即收缴销毁;存在不安全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在室内熏烤腊肉等行为的要立即制止;经营与住宿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盗网窗未开设逃生救援口、疏散通道不畅通的要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不限期整改火灾隐患的要按职权抄送给有关部门查处。

  (四)组织重点单位召开约谈培训会议

  消防救援机构分级组织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召开约谈和培训会议,督促指导单位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值守、火源电源管理、夜间巡查等严管严控措施。

  (五)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每天上街下乡开展流动性宣传;消防宣传服务队和消防志愿者每天上街下乡,深入社区家庭、沿街门面,面对面开展宣传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所辖行业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住建部门督促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上门入户面对面开展安全取暖、用火用电等宣传。卫健、民政部门要分别针对医院、养老院特殊服务对象认知受限、行动不便等特点,指导单位加强针对性宣传提示,教育引导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要免费发送消防安全常识短信,普及消防宣传知识。

  村(社区)要结合“幸福来敲门,安全进万家”,完成所有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农村居民家庭安全取暖、用火用电等上门入户消防安全宣传。利用农村“村村响”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滚动播报消防安全常识30条以上。

  (六)专职、志愿消防队伍人员在岗在位

  镇消安委要对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人员值班值守情况每日开展电话抽查每类不少于2个单位,由党政办每月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镇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随时在岗在位,对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出动灭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担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其他干部要认真履行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要建立镇村两级联点包片制,按照镇领导包片村(社区),网格长包片网格区域,督促组织发动负责包片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统筹协调,确保宣传发动、隐患摸排、问题整改等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二)开展综合整治。各村(社区)要开展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安全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治理。要持续加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项目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和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部署、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完善,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学校交通安全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交通要道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治理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拥堵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学校门前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以及“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落实交警护学岗制度。

  3、学校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损坏的照明设备是否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食品卫生环境、教学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交通拥挤混乱现象;整治校内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和排污等问题。

  5、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全校性专题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安全提示落实情况,家校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校长、教师、保安安全培训开展情况,毒品预防教育开展情况,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学生排摸登记、教育管理落实情况。

  6、学校安全防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保卫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校园技术防范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运行正常,防护器械是否配备到位;外来人员入校排查登记、值班巡逻等制度是否落实。

  7、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情况。要严格实行夜间值班和巡查,组织一支由分管领导带队,专职工作人员和教师组成的专门队伍,深入校园及周边区域,有重点地展开周密巡逻。重点做好预防火灾、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工作。

  8、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的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学校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各种自然灾患、各类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准备。

  四、职责分工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督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开展整改。

  (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四)对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检查,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开展校园保安业务和技能培训;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涉校涉园的矛盾纠纷以及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进行排查和管控;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协助学校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五)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六)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开展检查。

  (七)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点。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五、整治措施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自整、主管部门部门和当地镇(街道)政府对学校全面排查整治、部门联动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学校按照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和整治情况要分类登记,并建立台帐。

  六、专项整治步骤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学校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校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整和主管部门部门、当地政府排查整治阶段。各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自整,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部门联动分类整治。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治。

  七、整治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刻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班级,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广泛宣传,完善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黑板报等媒体,加大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学校要进行表扬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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