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

2024-09-2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林地转让合同(精选24篇)

林地转让合同 篇1

  出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20__)第5114号GDYMSY01008。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月1日止。

  4、本协议自20__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将自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东沟两块林地转让给乙方。第一块林地承包林场的,承包年限是20_年,自20_年5月1日起至20_年止。面积:13公顷。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 第二块林地大同村全德屯东沟林地面积12亩转让给乙方(有林权证,使用期限是70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 转让金额:两块林地金额为:大写 小写:。备注:

  四、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法律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转让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鉴证单位

  鉴证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的桉树树林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6

  甲方(出让方): ;住址: ;

  乙方(受让方): ;住址: ;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以下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况

  1、地址:

  2、面积:

  3、山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转让期限:

  2、转让后的用途: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格为 万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价格的5%作定金,金额为 万元整(¥)。其余金额待甲方办理好林权证,并把林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额交付给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笔款项时,乙方要出具已收款凭证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3、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应向对方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资产,已付款项不再退还。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该林权证不得抵押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林地转让合同 篇7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 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 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 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 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 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转让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______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橡胶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总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若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内,如原有设施不足,乙方根据需要,在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等生产必备之条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时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或出租该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该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费用。

  5、乙方子女享有继承权。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要做好转让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转让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转让款。

  七、合同期满时,如乙方继续转让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30天内告知甲方。合同期满时,林地内的橡胶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标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合同期限至橡胶收割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八。1)条处罚。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9

  [遂]森资转字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乡(镇)     村   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积亩的      (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甲方): 承让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转让方与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条本合同仅转让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不变。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有关设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第3条承让方对在承让林地使用权年限内培养的林木享有所有权,承让方有权在林地上套种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承让林地的范围和年限

  第4条承让林地位于 ,地块编号为 。其位置与四至界限见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图与林地规划设计图。

  第5条转让林地总面积 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号为 ,并以该复印件为附件。

  第6条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年,自办理完该林地的山林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优先权,双方可另订合同顺预延贰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条甲方应当将林地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在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同时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条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应当是甲方与林地所有权原拥有者签订的林地使用权转让一级合同中,经原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准许由甲方统一转让的林地。甲方保证原林地使用权人对所转让的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具备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林地权纠纷。如发生纠纷或变故,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所需费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与林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签订的一级合同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本合同联合附件存档。

  第9条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义务协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进入林地放火,采矿,挖土,放牧等有损林木的行为,对开荒毁林、偷盗林木等事件要及时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有关单位、个人追索赔偿。

  第10条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林地使用权证。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甲方承让的林地内如果有坟地,乙方进行造林施工时,坟地周围5米内不种树。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开挖新坟,须征得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毁林开坆。

  第12条甲方钱包乙方在经营林地期间道路顺畅,如出现路权问题或交通阻碍,甲方有责任及时妥善调解处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13条合同签订并由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权转让金,年林地转让金为每亩年 元,(元)人民币。在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中,转让金维持不变。

  第14条林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按规划面积每亩预付定金 元,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无林荒地, 年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扣还定金后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签订合同当年不计转让金,转让金计算从种植当年起。如至年 月底乙方未进行造林,甲方不再归还乙方定金,同时有权将乙方规划的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除将定金归还乙方外另加罚双倍定金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时间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给乙方;也可以另行协议将林木作价卖给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条乙方将在使用林地时只能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亦准许进行林单间套种或立体开发,亦准许修建一些和营林项目相配套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第16条 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应当及时归还承让的林地。林地上附属的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作价处理。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17条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林地,须在期满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签订续期合同、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使用权年限届满终止时,双方无意续签合同,乙方应归还青山,保证租用林地内的采伐迹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费用以该转让地最后一个轮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交还林地时由乙方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条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19条遭不可抗的一方,应在72小时之内,将事件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20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转让林地被征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鬼甲方所有,并同时办理该林地的解除或变更手续。

  第21条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冻害、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22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应在20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20天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另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23条 如果甲方是违约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给乙方使用或中途变故造成乙方施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24条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时支付转让金,从滞纳之日起,每月应加缴纳所欠转让金的0.1%的滞纳金。

  第25条在颁发林地使用权证后,突发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内能在该林地内安排营林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相应推延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

  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26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27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附则

  第28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受机构撤销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第2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30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面积向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报批。

  第3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约定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让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2份或林地权属证明2份。

  2、甲方关于转让林地使用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份。

  3、所转让林地规划设计图2份。

  甲方(签字盖章): 县 镇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县 林业站(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人民政府(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县林业局(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11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所有权:((以下简称丙方)

  鉴证方:(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1、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__亩,实测为______亩;

  2、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__亩,实测为______亩;

  以上合计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

  长期。

  三、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______,每亩______元,转让金额合计为______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

  (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

  (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

  (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村委会虎山组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 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 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林地转让合同 篇1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 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 。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 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 监证单位(盖章):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林地转让合同 篇14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臵的座落在 乡 村 组,小地名: 。面积 亩,成材林面积 亩,灌木 亩,疏林 亩,荒山 亩。四至界线: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农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栖楠桦、水冬瓜木、红木荷以及杂木等有偿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转让年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树木采伐完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转让有权处臵的农地上的树木。

  (2)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树木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转让树木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进行转让的农地的树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树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树木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让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它方式流转树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流转期间内依法享有树木使用、收益和对树木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树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树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受让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树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树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树的转让费。 (4)、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

  (三)、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树木转让价款为: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五 、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协调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村公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转让合同 篇15

  县(市、区) 镇(乡) 村委会

  合同编号: 村 组林地流字[ ]第 号

  签订日期:二O 年 月 日

  广 东 省 林 业 局 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转出方):

  住址:

  乙方(转入方):

  住址: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期限共 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

  第二条 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 为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 元,支付时间为 年 月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 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地

  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

  (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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