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罐拆除工程服务合同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清罐拆除工程服务合同(精选3篇)

清罐拆除工程服务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注册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1.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油库清罐拆除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清罐拆除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油库清罐拆除工程。

  2.2 工程地点:

  2.3 清罐内容:

  2.4 拆除内容:

  其中保留部分:

  2.4.1保护性拆除内容:

  3.拆除方式、措施

  3.1拆除方式

  本合同采用下列 3.1.1和3.1.2 条拆除方式:

  3.1.1破坏性拆除。

  3.1.2保护性拆除。

  3.2拆除措施

  3.2.1人工拆除部分:切割、拆卸 。

  3.2.2机械拆除部分:铲车、挖掘机、推土机、吊车。

  4.清罐拆除物的归属及处置方式

  4.1拆除物的归属:甲方所有。

  4.2拆除物的处置方式:甲方按资产报废程序处理。

  5.拆除要求

  5.1拆除作业应根据拆除工程的结构特点执行相应的拆除规程或安全规定,确保符合安全环保的作业标准和要求。

  5.2遇有六级以上风力、大雾、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5.3采用人工、机械、爆破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

  5.4合同约定采用保护性拆除的,乙方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5.5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采取降尘、降噪措施,确保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5.6拆除的设备、构件、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整齐,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杂物。

  5.7其他约定:油罐清洗、工艺油管线清洗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通过的清罐拆除方案执行。

  6.合同工期

  6.1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6.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 2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的 2 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是否同意延期。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 2 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6.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对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乙方应当提交充分的证明文件。

  6.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6.2.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前述事件结束 48 小时内,双方应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6.2.2因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7.合同价款与结算

  7.1合同价款

  7.1.1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大写:万元]。

  7.2工程拨款与结算

  在场地平整合格后2周内付全款。

  7.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倘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的全额发票,甲方可相应的顺延付款时间。

  8.验收

  8.1工程完工后 2 日内,甲方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完工情况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开始之日起 7 日内出具验收报告。

  8.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完工验收申请后 3 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9.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1审核乙方编制的清罐拆除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的审核并不解除、削减乙方的合同义务。

  9.1.2对乙方的安全环保措施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甲方的监督并不解除、削减乙方的合同义务。

  9.1.3对于乙方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可要求乙方停工。

  9.1.4在拆除作业前取得相应的拆除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9.1.5在 年 月 日前组织乙方进行清罐拆除方案审核。

  9.1.6在清罐拆除作业前,做好影响清罐拆除工程的各种管线、电力线路的切断、迁移工作。

  9.2乙方权利与义务

  9.2.1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9.2.2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9.2.3全面了解清罐拆除工程的设备、工艺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施工现场踏堪,编制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9.2.4对拆除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安全教育,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2.5拆除时应当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拆除工程,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9.2.6在拆除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

  9.2.7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9.2.8 在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事故,如有毒有害气体外溢、火灾爆炸、坍塌淹埋、重大机械设备故障等,或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应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在 1 小时内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9.2.9涉及临时用地的,乙方应在拆除作业前应办理相应手续。

  9.2.10涉及特种作业时,乙方应当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9.2.11 因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见本合同附件一《 油库清罐拆除工程HSE合同》。

  11.对外关系

  乙方与其他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2.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与本合同约定的拆除工程有关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3.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据。

  13.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

  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合同变更和解除

  14.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4.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4.2.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 15 日内仍未支付的。

  14.2.3 清罐拆除作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清罐拆除要求,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或经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14.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通知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违约责任

  16.1甲方违约责任:

  16.1.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 15 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6.2乙方违约责任

  16.2.1未按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 1 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16.2.2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清罐拆除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 元,并应无条件返工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如经返工,仍达不到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8.2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8.4 本合同一式_七_份,甲方执_五_份,乙方执_两_份。

  18.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清罐拆除工程服务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以下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本工程如期完成,特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至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元器件。

  第四条 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为人民币(大写):850000元 捌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金额的 %,计 元。设备进场完毕,付总金额的 %,计 元。竣工后再付总金额的 %,计 元。调试验收后付 %,计元。一周内付清,延迟付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留维修保证金保留一年 %,计 元,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须用货记凭证或开具乙方全称支票转帐,否则不予认可。

  第五条 工程量等变更:

  1、甲方修改设计的,需与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修改通知单,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量变更,应经双方同意,竣工时按实结算,如遇材料调价,费率调整,工程总金额也相应调整。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必须按国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双方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及试压的验收,签证工作。

  2、乙方提供的设备,对其质量负责,应经上海市消防局认可。

  3、凡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返工,以及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复,并承担其费用。如属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施工中因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延期,工期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填报验收通知单及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甲方接收期间,甲方有责任保护设备的完好。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或急病,甲方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之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本合同所订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新规定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填写,如15日内未签约时,应另行核算,填写。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竣工验收,经费结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第十四条 附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清罐拆除工程服务合同 篇3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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