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通用33篇)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1

  本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_________________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_________________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2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一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二期: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三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四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五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六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分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工: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又并非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可停止工程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监护:在工程开始后,但在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险: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______年。

  13.附加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如果伤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一年,每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玻璃幕墙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玻璃幕墙按设计及规范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二、 工程承包单价:

  本合同工程量约1000㎡,以按图纸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按每平方650元计算。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1、暂定工期为:立铝柱开始30天完成。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同时预交工程保证金50000元。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人人身安全责任,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日期: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4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一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二期: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三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四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五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六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分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工: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又并非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可停止工程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

  1、工程监护:在工程开始后,但在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

  2、工程保险: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_____年。

  1

  3、附加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如果伤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

  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

  (1)图样;

  (2)估价单。

  1

  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

  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________年,每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安装合同范本精选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安全帽、安全带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的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供应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________%,水电完工后支付________%,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

  2.乙方承包内容:(可以选择)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总价结算:________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提交合同签订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机关)诉讼解决。

  守约方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诉讼,所花费的_____、误工费、交通费,都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年,超过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合同签订地:龙马潭区王氏大酒店

  特别条款:双方明确知晓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以及乙方人员的工资、人身伤害赔偿、财物受损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6

  工程安装合同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一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二期: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三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四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五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六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分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工: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又并非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可停止工程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监护:在工程开始后,但在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险: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______年。

  13.附加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如果伤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一年,每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7

  发包商名称(甲方): 承包商姓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浅水湾半岛》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甲方要求乙方按国标、省标及当地建设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法律、规范、标淮等有关建筑施工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分项工程发、承包内容与形式:建筑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包工包料施工。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与方法: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四川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结合峨眉山市材料信息价与招投标等有关文件,计算工程量及造价。

  三.建筑水、电、煤、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发、承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人民币 元整。

  四.发承包期限:建筑物名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作施工地点:《浅水湾半岛》开发建设项目区域内。

  六.工作内容要求:

  1.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浅水湾半岛》开发建设项目内各栋建筑物施工图纸,按国标、省标及当地建设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法律、规范、标准等有关建筑施工规定,从事建筑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施工。

  2.乙方应按照甲方主体结构与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按时按量完成预埋与安装施工任务,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与安全规范标准。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住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浅水湾半岛》开发建设项目内各栋建筑物施工平面图纸、材料运输道路、材料堆放场地、20平米内的库房与看护室及提供电力照明。

  ⑵甲方有权检査乙方施工资质及施工人员上岗证。并对乙方进场材料有权按国标规范、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非标与不合格材料应由乙方负责即时退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对各栋号建筑物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按,上报甲方技术管理部门与工程监理,并经审核批准后开工。

  ⑷乙方在各栋号建筑物进行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施工过程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出现不符合设计内容要求、国家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与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按等现象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应即时停工及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⑸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员暂住、各级建设行政部门检查、办理相关证照等手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⑹甲方应在每月28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报月份施工进度工程量审核与批准,并在当月30日前预付80%进度款,其预留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待单栋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当月归还预留履约保证金中的15%,余下5%转为工程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质保期限时间逐步归还。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相应的合法税务发票。

  ⑺为了保证乙方人员稳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⑻甲方不预付给乙方备料款。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⑵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施工资质及进场上岗施工人员岗位证,交甲方审査。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范与条例。

  ⑶乙方应根据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在进场开工前或施工过程,按照设计图纸、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对全体人员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与安全教育并签字存挡,严格按规定对施工人员上岗配全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并配备专职质检、安全员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即时纠正与停工。

  ⑷乙方在购买或租用材料及设备时应收取其有效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材料与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技术与监理部门査验,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章后卸车就位,否则即时退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⑸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安排的各栋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各项承包内容施工任务,各分项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内容要求、国标施工规范要求,预埋工程项目及材料应及时上报甲方与监理,完成各项隐蔽验收签证手续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⑹乙方在施工过程遇到当地建设行政及其他部门对其承包内容中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资料等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应主动给予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 ⑺乙方场内材料水平与垂直运输其车辆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⑻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施工进度(进度表与计算书)与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表,并配合甲方审核人员校对完成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后将余款拨付给乙方。

  ⑼乙方材料、设备、工具进出场、运输、装卸、搭设与拆除全部由乙方负责。 ⑽乙方全体员工其办公、住宿、水、电、饮食等生活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⑾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需持有上岗证、戴安全帽、穿劳保鞋、在离地面二米以上建筑物四邻一米处施工时需绑安全带。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若无法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和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可以增加或者另行选择其它施工队伍继续施工,乙方表示理解和服从。

  七.其它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立即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气工程安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地址:深圳市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0755-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___________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6.2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___________人民币;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_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___________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即___________人民币.

  6.3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3%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_____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_____、_____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_____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_____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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