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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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联合经营协议(精选33篇)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潜江市园林城区“雪花啤酒”联合经营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经营的条件

  甲方提供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授权的潜江市园林城区经销商资格(授权经销产品品种雪花金樽、纯生、勇润、特制)及己开发的市场(终端客户),现有仓储和配送车辆等资质作为合资条件。乙方提供30万周转资金作为合资条件共同组建联合经营体。甲乙双方各占50%股份比例。

  二、联合经营的形式

  以甲方现有的仓储,配送条件和己开发的终端客户为基础,以乙方入股的30万资金作周转,按雪花公司授权的经销区域和经销品种实行联合经营,共同开发和维护市场。

  三、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前甲方的应收款项和雪花公司应返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同雪花公司驻潜江办事处联络,保障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后雪花啤酒销售中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督促雪花公司在专场、促销、冰柜项目上暂付的资金如数按时兑现。负责后开发的市场维护,负责协调处理经营中与客户间的纠纷,同乙方共同开发维护新的市场。乙方必须保证30万元资金如数到款,监督雪花公司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和暂付资金的兑现。监督联合经营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运行,协助甲方开发与维护市场。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单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前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违约

  六、合同期限

  联合经营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续约一次,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

  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_________企业(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联营项目

  联营项目名称:_________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隶属: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二条 联营宗旨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_________。

  第三条 联营企业类型

  本公司联营为以下第_________种类型:

  (1)协作型联营

  (2)合伙型联营

  (3)法人型联营

  第四条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出资方式与数额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机械设备: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专用工具: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_元;专利权:_________元;商标权:_________元;技术成果:__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机械设备: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专用工具: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_元;专利权:_________元;商标权:_________元;技术成果:_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条 纳税、利润分配

  1、联营公司遵守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依照规定享有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申请有关税务机关办理。

  2、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3、联营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重新计算投资比例。

  4、在分配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项目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联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配方案后,向各方分配利润款项。

  第七条 风险承担

  联营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投资额为限,按投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按时投入机器设备。

  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

  乙方负责: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_________。

  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

  第九条 董事会

  1、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2、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3、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4、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董事会决定事宜

  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吸收、解雇;

  4、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

  联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外代表联营公司,对内统一领导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联营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_________人。经理、副经理根据联营各方推荐,由董事会审定任命。

  联营公司下设_________个职能科室和_________,其负责人由经理任命。

  联营公司设定员_________人,其中干部_________人,工人_________人。

  第十二条 劳动管理

  联营公司执行公司所在地企业劳动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联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_________会计制度,并执行地方有关具体规定。

  2、联营公司会计记帐方法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权责发生制度。

  (2)借贷记帐法。

  3、联营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联营各方及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

  4、联营公司接受当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接受经营各方内部审计。

  第十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

  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 清算

  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也可以此依据追究赔偿。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七条 联营的退出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  (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联营期限届满已经解体的,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解决,两审终审。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3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在甲方 层 号区位,经营品牌商品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 联合经营的形式:甲方提供营业场地,乙方提供商品及必要的装修装饰。采取销售保底分成的效益分配方式,双方联合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的管理监督。

  2、 甲方负责提供位于 层 号区位 平方米的面积作为联营的营业场地。

  3、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联营场地、位置、设施、面积的稳定性。甲方由于商品变更及经营需要,或依据其联营项目经营的业绩考评结果,需变动柜台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及其它变更事宜时,应于变更前4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同意甲方的要求。

  4、 联营场地装修改造须经甲方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后,原乙方提供的货柜、货架归乙方所有。

  5、 乙方不得将联营场地、设施转让或出租给其他厂商使用,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损害甲方利益,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 营业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不得早进早退或中途停止营业。

  7、 在联合经营中,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消费者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 联营商品经营范围限定于 品牌商标品类的商品,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经营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

  9、 乙方负责联营商品的采购,并负担其运输、仓储、保管、保险等工作及费用。商品到货后,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检验,对不合格商品甲方有权停止其上柜和销售。

  10、 联营商品零售价由乙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并保证联营商品零售价在任何时候(包括乙方参加其他商场大型促销活动期间)不高于本市其他销合同编号:柜组编号:

  售网点经营的同品牌同品种的零售价;价格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价格违纪现象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1、 联营商品销售时,乙方须严格遵守开票售货、统一收款的销售制度,并由甲方负责向顾客提供收银收据或零售统一发票。乙方不得私自收款付货或变价销售;联营商品折价销售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2、 联营商品的商品质量,乙方负责保证,不得出现任何假冒伪劣商品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降价处理)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必须提供畅销品种,保证货源充足,花色齐全,不得出现商品短缺及空柜现象。乙方一旦出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品种、充实货源、保证库存充足。若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撤柜,终止合同。

  13、 在商品销售中,乙方必须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商品退换制度,顾客在甲方的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制度规定内所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保证无条件予以退换,否则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4、 顾客就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包括修理及退换等)的投诉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保留对处理方式的最终决定权。甲方有权以应付乙方的款项抵扣代乙方支付和赔偿款项,如不足以抵扣时,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额。

  15、 联营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方可上柜销售,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名、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生产检验及标号。进口商品应具有中文标识说明、海关完税证明及有效的`进口商品检验报告。

  1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店庆及甲方根据季节及市场情况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并应保证在活动期间销售的商品价格的最大优惠,乙方也可自行组织促销活动和优惠销售,但其组织的活动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须得到甲方的批准认可。

  17、 联合经营中,若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在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手续等方面发生严重违约违纪问题,甲方有权视情况根据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按每次以5000-2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若因此而损害甲方信誉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8、 联营商品的所有权属乙方,乙方需为其商品投保。

  19、 甲乙双方确定联营后,遵照下列原则确定效益分配及费用承担。

  (1)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额的 %作为甲方联营收益。乙方确保联营专

  柜的每月保底销售额为万元,甲方每月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抵扣收取 万元作为甲方保底收益;如乙方未完成保底额,甲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万元收取,作为甲方每月应得保底收益;如乙方超额完成保底销售额,超出部分按 %作为甲方超额收益。

  (2)乙方进场后 个月内不进行保底销售,乙方保底销售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3)甲方实行楼层销售排行榜“末位淘汰制”,经甲、乙双方确认,如乙方连续3个月的实际销售坪效均排在末10位内或达不到保底销售基数标准的,甲方除按规定收取应得保底收益外,有权视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联营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品牌的季节变化和市场的淡、旺季,乙方可对本专柜的保底销售进行“月度分解”,具体分解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乙方的分解计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5)乙方因经营业绩不佳提出撤柜的,必须提前45天以正式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在撤柜前45天内,乙方必须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若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撤柜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甲方应得保底收益及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出撤柜而未在45天后撤出卖场,其超过45天后的销售额,甲方扣率为零;并免除其他甲方应收费用。

  (6)装修管理费用:乙方联营专柜由乙方委托甲方统一进行设计、装修,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物业部门缴纳装修管理费200元,装修期间缴纳水电费100元。装修押金20xx元(装修完毕后无息返还)。

  (7)员工费用:联营专柜的销售人员为乙方员工,其工薪、保险、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与其销售人员(营业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保证其工资标准(月工资)不低于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绿化造林政策,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和社会效益,依据农村土地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本村 亩土地(涉及农户 户,名册附后)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经营,主要用于绿化造林。

  二、合作开发时间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继续合作手续。

  三、合作开发期间,所办林权权属归乙方所有,享受种植项目造林和管护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产建设,乙方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用于生产建设的资金也归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产建设,如果合作开发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土地赔偿资金归甲方农户所有,地上附着物赔偿资金按照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四、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作为合格资本与乙方进行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合作期间甲方不出资,所有建设及管理资金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效益分配:每年双方熟地按5:5的比例进行效益分配,荒坡按每年4:6,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效益进行分配。合作开发期间,如果由于乙方投入不足或经营管理不善,不能产生或达到预期效益,经当地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同意后,甲方有权收回自主经营或另寻合作伙伴,但只能从事林业生产经营。

  六、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有效协商的结果,双方均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也可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双方不可调和的争议或矛盾,当事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直接和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政府留存一份,林业部门留存一份,甲方负责复印后分发给所有涉及合作开发的农户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联合经营“______公司系列产品”。

  一、经营形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本协议期间乙方商铺的陈列展示。

  2.样品由乙方负责的保管和展示,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公司供货价格结算。

  3.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接受客户定单。

  4.乙方接受定单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定期(每___天)发送已制作的产品。

  5.甲方按照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加工。

  6.乙方同意在同甲方合作期间,不经营其他公司同类系列产品。

  二、价格

  1.乙方享受甲方标准批发价格。

  2.大宗定单或特殊规格的产品加工制作价格双方另议。

  3.为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建议乙方按甲方统一的市场零售价销售。(价格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乙方每___周向甲方支付上周销售产品的货款。

  2.乙方对外销售,建议以款到交货形式。

  四、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年___月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甲方与

  第一条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__________%(按%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__________%(按%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__________%(按%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联合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按比例投入。投入在本项目独立的财务账号内,支出要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以方便各方对投资状况予以监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潜江市园林城区“雪花啤酒”联合经营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经营的条件

  甲方提供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授权的潜江市园林城区经销商资格(授权经销产品品种雪花金樽、纯生、勇润、特制)及己开发的市场(终端客户),现有仓储和配送车辆等资质作为合资条件。乙方提供30万周转资金作为合资条件共同组建联合经营体。甲乙双方各占50%股份比例。

  二、联合经营的形式

  以甲方现有的仓储,配送条件和己开发的终端客户为基础,以乙方入股的30万资金作周转,按雪花公司授权的经销区域和经销品种实行联合经营,共同开发和维护市场。

  三、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前甲方的应收款项和雪花公司应返

  款项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项目启动后甲方现有库存啤酒,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纳入新项目帐目管理,销售完毕甲方收回成本,利润部份双方共同持有。项目启动后的财务管理,原则上保留甲方后存的财务管理制度与运行模式,乙方参与监督,会计每月出具一份财务报表,定期盘存,保留周转资金的前提下,如有富余资金进行利润分配,甲方向乙方保证,该项目每年不少于十万元的利润。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同雪花公司驻潜江办事处联络,保障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后雪花啤酒销售中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督促雪花公司在专场、促销、冰柜项目上暂付的资金如数按时兑现。负责后开发的市场维护,负责协调处理经营中与客户间的纠纷,同乙方共同开发维护新的市场。乙方必须保证30万元资金如数到款,监督雪花公司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和暂付资金的兑现。监督联合经营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运行,协助甲方开发与维护市场。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单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前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其它债权,债务以财务核算为准,按合同约定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剩余部分返还乙方周转金。

  六、合同期限

  联合经营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续约一次,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

  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 开发地块)该宗地块位置: 共计105.6亩。其中集体土地约: 43.5亩国有土地约: 62.1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两块土地中,43.5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62.1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储,但补偿款尚未到位,且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自愿退股协议书)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甲方需把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其余项目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负责解决。

  2.乙方承诺在43.5亩的集体土地之上为甲方建设联排别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计算,37㎡/人)及农贸市场、商业区(共5000㎡)。本项目合作中,甲方62.1亩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将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如补偿款达30万元/亩,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如补偿款未达30万元/亩,则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出资多少作为补充开发经费,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

  双方议定甲方为乙方争取国有土地的开发资格、甲方将国有土地补偿款作为乙方开发建设集体土地上所有物业的开发经费,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尽快办理43.5亩的集体土地建设新农村统建房的相关手续,乙方对相关事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2.甲方需尽快争取已经收储的国有土地的补偿款(30万/亩)到位,资金到位后,由甲乙双方建立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协议签署后,甲方有义务推动开发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共同尽快推进62.1亩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后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保证乙方顺利摘牌该土地,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

  5.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7.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8.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9.在该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10.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12.乙方开发集体土地地块(43.5亩)的所有承诺将于国有土地地块(62.1亩)招拍挂后,乙方顺利摘牌该块土地且完成相关手续,土地已转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该62.1亩国有土地,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开发地块项目的框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补充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以保证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补充协议、《项目合作建房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就上述项目完成改造建设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9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

  _____________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__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各街道办事处出二名) 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  经营范围 

  1.旧料瓶、碎玻璃。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料瓶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  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基础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  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计划,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  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则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50元,要根据任务轻重,贡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办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以下协议的各项条款。

  协议内容如下:

  一、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大沙业务,以新郑和谐涂料有限公司(付东顺)和罗山莽张镇顺发沙业(钟在福)签订的协议的延续与承接。对外以新郑和谐涂料有限公司名义经营管理。本次大沙经营管理系统统一由甲方付东顺全权负责,乙方杨新立负责财务的收入与支出,其他人员协助付东顺管理经营大沙业务。

  双方经营大沙业务共需投资人民币陆百万元整(600万元),甲方投资300万元,乙方投资300万元。

  二、 经营大沙业务需购买以下设备:大型运输车15台,50载重机一部,上海大众(普通桑塔纳)1台,皮卡车2台。

  三、 双方占有股份并按照股份分红,甲方占经营合作项目总股份的50%,同时享受利润分红的50%,乙方占经营合作项目总股份的50%,同时享受利润分红的50%。

  四、 双方合作经营协议暂定期限为三年,双方经营终止时,所有合作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分配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五、 从正式经营开始起,暂不分红,盈利部分用于偿还车辆按揭款和四方投资款。在前期投资款和车辆购置款还清后,双方按月按比例分红。

  本次经营为独立经营业务,与各合伙人其他业务的债权债务无关,资金专款专用。

  六、 联合经营大沙项目部机构组织、人员定额及工资为:项目部管理人员4名,项目部业务管理人员2名,勤杂人员2名,大车司机22名,小车司机2名,装载机司机1名,工资按商定额为准。

  七、 四方的责任,甲方派业务负责人1名,负责运营方面的业务(如:负责车辆的.运输安全、维修,司机的管理,负责协调地方上的业务关系,负责解决车辆运营线的相关事宜等),同时甲方派财务会计人员1名,负责项目部的财务收支及记账。乙方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部的后勤运营管理,收沙以及日常生活的维持,同时派财务出纳1名,负责现金的收入与支出。甲方负责沙场的经营和地方的协调,并且负责监督每月的经济收入和支出,以及分红。

  八、 以上所有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的任用、管理人员的分工与调整,都由甲乙双方合作人共同协商决定。

  九、 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或终止协议的执行。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 四方在合作经营中如出现联合经营协议书中没有涉及到的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11

  项目名称:

  甲方:(公司):达成阁瑞(武汉)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联合体经营合同书

  甲方:(公司) 达成阁瑞(武汉)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甲乙双方组成联合体经营此项目,甲方负责投标工作,其他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完成。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充分体现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按照项目负责制的工程管理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该工程项目联合体经营合同书。

  一、项目责任人及项目部的组成

  乙方项目责任人为 同志。项目部成员及其机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人数由项目责任人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提出方案,报经甲方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部职责

  1、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业主、总承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2、乙方项目责任人对该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控制,设备、人员、财务等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组织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权、利。项目部外租(聘)设备和人员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并签合同实施。

  三、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全部内容。

  四、工程量

  以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作量为准。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当期(一般为月)已完成工作量的签证手续;设计范围以外增加的工作量(如地层、地障处理等)应及时通报监理或工程发包方,随时办理签证手续。

  五、施工工期

  以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天数为准。若超工期,工程发包方给予的处罚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合同中质量标准规定,加强质量管理,使该项工程达到工程发包方要求的质量等级。否则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随时接受工程发包方和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八、设备管理及其形式

  乙方自行解决。

  九、现场管理

  乙方应按照甲方《企业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施工调度和现场管理不善,造成误工、延期、安全等有损企业形象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十、财务管理及其上交费用确定

  1、按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合同内容(包括调增变动的收入)结算的工程款,必须先转入公司帐户,再由甲方转拨乙方,否则甲方不再出据票据。

  2、工程款的回收概由乙方负责。在项目上形成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做好该项目的费用预算、计划、控制和核算等工作,并承担亏损的情况。

  4、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上交甲方以下费用:按工程总造价计交管理费 %。

  5、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必须汇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扣除各种费用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据施工时的正式合法票据,否则甲方不予支付。

  6、该项目应该上缴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费用概由乙方在开票前支付(如所得税、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等)。若遇国家和地方政策变化同样由乙方承担。

  7、所得税、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按照公司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和相关标准执行。

  8、项目部由乙方组建,甲方主要人员必须参与项目管理,甲方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形成债权债务,若形成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直至清偿结束。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负责对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质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在施工期间和有关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工程索赔、经济、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

  3、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4、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考核、结算工程费用的依据。

  5、本合同书自 年 月 日(以甲方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起至工程全部结束止有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联合经营协议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权利和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公寓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经营性质

  将承租的物业改造成公寓出租。

  第三条 项目规模

  房间总数: 间,其中一房一厅 间,单房 间。

  余下面积约: 平方米 拟作 用途。

  第四条 投资预算

  一、前期投资:包括物业押金、租金、中介费、补偿费等

  此项合计: 元。

  二、工程预算

  1、 套内装修 2、 公共地方装修 3、 电力增容 4、 化粪池改造 此项合计: 元。

  三 、后期配置

  1、家具家电窗帘

  2、网线及电视天线

  此项合计: 元。

  上述三项总计: 元

  注:根据实际需要,有可能增加工程项目,增加的项目须双方认可,工程款随之相应追加。

  第五条 合作方式及出资方式

  (1) 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原件须经乙方查阅无误。

  (2) 双方一致同意使用甲方合法拥有的“ ”品牌作为项目的名称。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其中甲方、乙方出资占总投资分别为 %、 %,双方今后按股份比例确立权利和义务,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4)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项划拨到专用账户,款项到账后本协议正式生效,及后由甲方按进度安排款项使用。

  (5)房间租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

  第六条 房屋日常维护开支及管理费用

  物业的设施、设备因更换而产生的开支、因出租而支付的中介费及甲方收取的管理费(见第七条第二项第3点)在每月所收取的出租收益中扣减,不足部分由投资方按股份比例分摊。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前期工作:

  (1) 现场勘察,对物业的结构、供水、供电、排污作出整体评估。

  (2) 确定工程方案,落实工程报价、工期,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平面图。

  (3) 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报建手续。

  (4) 妥善管理及使用乙方的出资款

  2、施工期工作:

  (1) 协调施工方人员,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2)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3、日常工作:

  (1)物业安全检查、租金催收、水电费网费收视费计收、带客看房、与租户签订租约、卫生保洁、设施维护。

  (3) 保管与业主签订的租约、与租户签订的租约及租户资料

  (4) 每月制订财务报表向乙方汇报

  4、其它:

  (1)须保证己方的投资预算款、追加的工程款及时到位

  (2)当每月核算支出费用大于收入时,须保证股份比例分摊的出资及时到位

  二、甲方权利:

  (1) 甲方拥有该项目经营管理权;

  (2) 甲方拥有该项目 %的股份权益。

  (3) 收取每间出租中的房间每月 元的管理费,如房间在15号前退租的则按元收取。

  三、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己方的投资预算款、追加的工程款及时到位

  (2)当每月核算支出费用大于收入时,须保证股份比例分摊的出资及时到位

  四、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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