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09-0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2篇)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

  为了保障公司职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公司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3)公安消防部门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办公室内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办公室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办公室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4)办公室人员迅速疏散公司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部门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接报后,行政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

  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2、处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员在大型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请示公司领导后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办公室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公司职工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3、注意事项:

  (1)行政部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公司主要负责领导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2、处置措施

  (1)发现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部门领导,请示公司领导后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立即集合各部门员工点名清人数,发现有缺席人员要逐一将缺席人员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公司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监管主管部门。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6)安抚职工情绪,维护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断。稳定职工情绪,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媒体采访,必须请示公司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到失实。

  五、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暴力、恶性伤害、严重殴打、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

  2、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3)根据需要由主要部门领导确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3、处置措施

  (1)公司一旦发生紧急事态,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电话。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公司职工。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7)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外来人安全管理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行政部

  2、处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对到公司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公司。

  (2)全体职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3)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职工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公司其他职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办公室主任。

  (4)行政部根据情况机智、冷静、果断处置或拨打110报警。

  (5)行政部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6)在警方到达后,公司职工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2

  1、目的

  电梯安装、维保工作是特种作业,安全性要求极高,在各种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紧急情况,这就要求我公司对紧急情况的出现要时刻做好准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置,为做到这些,公司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应急处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维修工作。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办公室。

  3.2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的应急预案汇编入此《应急预案》。

  3.3工程部、维保部、施工班组:当施工现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伤、死、损坏设备)时,不论是否与公司有关,都必须在15分钟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4、应急组织

  4.1公司应急小组

  4.1.1组长:

  4.1.2副组长:

  4.1.3组员:

  4.2工程部应急小组

  4.2.1组长:

  4.2.2组员:

  4.3维保部应急小组

  4.3.1组长:

  4.3.2组员:

  5、应急电话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报警服务110

  5.5公司办公室

  5.6工程部

  5.7维保部

  5.8节假日值班

  6、电梯困人救援方法

  6.1执行人:维保部

  6.2时间:30分钟

  6.3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安慰乘客,使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坠井”事故。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在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2)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尽量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更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6.4盘车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与以配合。

  (2)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6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3)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拱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4)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时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又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准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发生火灾

  7.1执行人:维保部

  7.2时间:30分钟

  7.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7.4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办公室。

  7.5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7.6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7.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氮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7.8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7.9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8、发生地震时

  8.1执行人:维保部

  8.2时间:30分钟

  8.3接到政府部门发布预报,由维保部通知顾客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于1995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

  8.4当地震已发生,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2)电梯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3)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远层站停梯,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如上下全程运行无异常现象时,再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行。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6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设备进行检修后方可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梯湿水处理

  电梯机房处于建筑物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处,还会因暖气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湿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6)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10、停电造成停梯时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故障或限电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向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3)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成

  员:

  1、按照《预案》实施情况,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4、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事故发生以后,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6、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中工作成绩卓越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规范及施工人员详细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明火作业、易燃材料、仓库、办公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配备值班巡逻人员。

  4、焊、割作业区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8)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4

  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时间节点:

  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三、具体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严格按照排定的值班、跟班表进行值班、跟班。值班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地面“冬季四防”安全巡查和查岗工作;跟班时要与工人同下同上,全力以赴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科(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还必须报矿长审批同意(或电话请假),请假单交调度室存档备查,返矿后到调度室销号,同时向分管矿领导和矿长销假。对于未请假私自离矿人员处罚200元/天。

  3、抓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安排工作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谁安排工作,谁落实安全措施;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安全防范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严禁疲劳上岗,严禁带有思想包袱或酒后入井,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4、加大安全小分队巡查、突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对地面各作业场所进行巡查,查人员在岗情况,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检查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下井突查两天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放在四点班和零点班的突击检查。其他管理人员下井后要查“三违”、查隐患、查漏洞,提高下井质量。

  5、开展春节前后安全隐患大排查。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按“三定”原则落实跟踪整改闭合。

  6、抓好冬季四防工作。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办公室负责各组织一次地面冬季四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地面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库房的用电、用油、用火、取暖和防盗保卫情况,严防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事件。

  7、加大反“三违”力度。管理人员元月份少一个反“三违”指标罚款200元,所有“三违”人员在处罚的基础上,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交安监科后方可上班,严重“三违”人员驻“三违”学习班,停班学习5天,经考试合格后再上班。

  8、加强地面保卫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卫科每天安排人员对全矿区开展面安全巡逻,重点加强夜间、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做好出入矿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

  9、加强机电设备检修管理。春节放假设备检修必须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机电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10、扎实抓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科负责在放假前制定春节放假期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并严格监管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召开各类会议,教育广大职工强化安全意识,按章作业,杜绝“三违”,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调度室和分管矿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 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 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 监管和预报

  3.1 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 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 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 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 救援和处置

  4.1 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 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

  4.3 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 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 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 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 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 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 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 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 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 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 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 附 则

  7.1 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 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与不利影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秩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现制定《山丹县长城液化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危险泄露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

  2、职工人数: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

  3、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4、最大储存量:90立方

  5、危险源目标:

  1号目标:液化气储罐

  2号目标:90m输气管线

  3号目标:罐区7.5KW螺杆泵一台

  4号目标:机泵房5.5KW叶片泵2台

  5号目标:槽车卸车口一套

  6号目标:汽车加气机1台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设计、设备设计、安装、工艺流程、消防、环境设计、安全设计等全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外,还采取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所有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泄露排查,24小时动态监控和预防,坚决不让泄露发生。

  三、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

  组长:刘青

  组员:刘成生、刘子阳、张泽辉、武爱军

  2、工作职责:

  组长具体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救援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泄露事故制止,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时对原内容进行调整、修补、补充和完善;

  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和学习泄露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防止泄露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组长,组长立即启动预案进行抢险部署,命令刘成生负责对泄露出进行抢修堵漏,刘子阳做刘成生的安全监察人,如果刘成生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出现危险时,刘子阳立即进行抢救或根据事发情况上报组长;

  2、命令张泽辉立即设置警戒线,阻止人员靠近,武爱军配合张泽辉疏散人群,张泽辉立即撤出做好消防灭火或水雾稀释准备工作;

  3、组长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时拨打应急救援行政单位电话报告事故情况;

  4、组长刘青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提供抢险所需的防毒装备、救援工具、应急物资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爱军保持警戒的同时,引导消防、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及人员驶入(进入)救援现场,协同救援大队开展救援工作。

  五、处置程序(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开展救援工作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等应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警惕性,要从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②加强值班制度,快速反馈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事故和隐患后,要立即报告和报警,并做好记录。按照领导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

  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抢险指挥人员应沉着冷静,采取科学的救援方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事故蔓延扩散。

  ④加强纪律性,各岗位人员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任务,服从指挥,统一领导。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7

  为贯彻实施《尧都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震应急预案

  省人民政府发布本区发生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学校随乡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并作出临震应急反应,实施如下临震应急预案:

  1、通知全校师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强震情临听,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根据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避震通知,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避震知识宣传,组织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抢险救灾和特殊情况下维护社会和学校治安与稳定工作。

  5、地震发生时,按照防震逃生演练进行避险和疏散。

  二、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在本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防震抗震工作小组应作出应急行动,组织师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中等以上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全面了解学校灾情,向乡联校汇报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

  3、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下做好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向乡联校、乡政府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并汇报救灾工作情况。

  3、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工作。

  三级预案:区内发生轻微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了解灾情,并及时向乡联校、区教育局汇报。

  2、根据学校灾际情况,召开防震抗震工作小组会议,落实救援措施。

  3、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8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我县需编制《歙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__年3月,完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相关部门、镇政府、居民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各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__年7月1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预案主要内容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部分组成。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歙县人民政府设立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县指挥部),歙县县长任总指挥,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副县长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武警歙县中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根据应急物资调查情况补充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结合歙县行政区域内风险源情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五、咨询电话

  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9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为重点,有效保障了我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全年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相关事件,环境信访总量继续维持下降趋势,全县共受理各类信访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访件100%按时进行了调处并及时回复,回复反馈率100%,信访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全县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成立了单位重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应急工作,报请政府批转下发了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分别研究了符合各自实际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全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二)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

  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深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指导企业实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讨论、评估,帮助企业分析判断所面临的环境隐患威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重点防护,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有效提升应急队伍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内部应急制度建设。县环保局和各企业都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六是组织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演练,增强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指挥能力。

  (三)加强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按照省厅、市局有关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鸳解两库环境监督”、“ 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两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4余家次,重点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查。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应急预案,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提高了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信访,切实解决环境纠纷

  加强“12369”环境信访热线建设,配备信访受理专用手机,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听;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批办和限期反馈、信访接待日、信访终结等制度,热情受理、积极调处各类环境投诉;对重复访,群体性上访设立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的信访积案,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注重效果、落实稳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使环境信访数量不断下降。

  20xx年虽然我局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应急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应急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缺乏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知识培训。二是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应急池、应急阀门等环境应急设施未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个别企业应急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备、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县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业应急工作的落实。组织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订工作,指导企业制订科学、适用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企业完善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掌握企业环境的风险识别并组织企业适时开展应急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演练。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检查,对部门、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应急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单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单位;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三章备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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