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24-07-0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精选19篇)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20__年 8月10日前进场施工,20__年 10月 30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支付后按95%给乙方支付,余下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乙方在结算过程中承担“工程总价款×10%”的建安税,建安税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七、双方责任:

  甲方: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签订合同后,在7天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负责做好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辅助性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记录与检测,确保所有设备检测合格后方能安装,做好安装时各种测量数据记录并负责原始资料收集。

  6、安装时记录好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间计量表。

  6、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质量时,甲方随时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责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插旗一组安置房工程的水电安装(车库除外)、临时用电,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防雷劳务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插旗一组安置房工程工程

  2) 工程地点:江东

  3) 结构型式:框剪结构

  4) 基础类型:人工挖孔灌注桩

  5) 建设规模:约-万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劳务承包的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方职责内容外的其他全部内容包干。

  2施工图,技术变更内容所含水电安装、洁具安装,室内外给排水、消防(除车库消防喷淋外)、强弱电、防雷,现场所有临时水电、工程内甲方交代的临时任务、检验、检测、调试、试压、冲洗、消毒、通气、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压力试验、保温、防锈、防火、验收等劳务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

  3按设计要求完成水电安装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满足各项资料,文明施工,安全,工期所需要内容等。

  4、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优化临时水电、水电安装等方案,力求节约,造成浪费料部分材料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5排水接至室外1.5米、给水为自来水安装表后的全部工作、电为电力公司安装表后的全部工作。

  6安装后补洞工作。

  7成品保护工作。

  8工完场清、余料按项目部要求上车、堆码。

  9、所有场内原材料上下车二次转运及机械设备的转运。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不主材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A、完成所以承包内容后、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劳务单价包干,按________结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

  B、该单价外设置按建筑面积以平方计算0、5元/m2作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奖励。未完则不计。

  五;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预验收前支付按单价的70%控制支付,其中主体预埋实际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取按以上单价的25%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劳务费)支付总价80%,支付时间为建设单位支后拾日内支付给已方。其余30%在主体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留1%保修金、期满付清。

  六;工期条款

  1、开工时间: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完成工期:总工期 240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本工程从开工之日起,主体工期 90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严格按照甲方安排进行计划施工,无条件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工期要求。乙方如未按计划完成,甲方将以延期20xx元/天计算进行处罚乙方,乙方并承担下一个工种停工损失(从劳务承包费中扣除)。

  七;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一)、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预留、预埋管的尺寸必须按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误差控制在规范范围内。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检查、验收。若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合格,因制作安装、焊接等工艺问题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施工的各项工序经监理、质监部门检查为不合格者,每次处200元的罚款。

  3.若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按损失费的两倍进行处罚赔偿给甲方,结算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4.乙方按三检制度要求自检合格后上报检查,经检查三次以上连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取缔该班组的工作,且由甲方另外安排工人上班。

  5.乙方进场后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持证上岗,必须执行合同和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负责人自合同签订后必须每天到工地现场安排工作,甲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负责人缺席一天按100元/天进行计算处罚,每个班每天必须工完场清。

  (二)、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伤、残、亡、病以及第三者安全事故和意外安全事故,全权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和承担经济责任,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支付。

  2.甲乙双方为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事故杜绝在发生以前,特订立条款如下:

  (1)未戴安全帽者,被处罚20-50元/人·次,工组长50-100元/人·次;

  (2)未系安全带者,被处罚50元/人·次;

  (3)如有偷盗者,被处罚5000元/人·次;

  (4)工人参与吵架者,处罚50元/人·次,工组长参与吵架者处罚100元/人·次;

  (5)工人参与打架斗殴者,处罚5000/人·次,工组长参与打架斗殴者,侮辱、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10000元/人·次,并承担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职责

  (a)、甲方职责:

  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乙方实行统一全面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管理,协调各班组合理流水施工,穿插作业;

  2.负责按约定支付劳务费。

  3.负责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施工成果。有权对乙方所有成果、参建人员行为等不合格、不规范的结果和行为进行检查整改、处罚。

  4.提供乙方所需主要材料如下:

  电线、线管、开关、插座、接线盒、水阀、洁具。洁具连接软管、配电箱(强弱电)、防雷用钢材、消火栓、给排水管道管件、补洞用水泥河沙。

  5.提供水电接口。

  6.提供施工图电子文档。

  7.监督工人工资支付,乙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前,应先发放申报期内每个工人的工资,乙方必须将发放工资后有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原件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公示后,甲方才给予当期进度款支付。若乙方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支付给民工。

  (b)、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内容为本合同第二款范围的工作,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要求的规定、规范、法规等认真执行,严格施工。

  2.乙方向甲方缴纳的质保金、工程竣工后 退还、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人力,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停工两日视为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甲方将按已完部份工程的70%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给乙方。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工和赔偿损失,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如经监理、质检部门检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处500—5000元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必须每天上班前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工具用具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6.如发生安全事故(伤人),费用拾万元/人/次以内(含拾万元),乙方自行负责;超过拾万元/人/次以上的部份,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7.乙方必须仔细,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施工图指导工人操作,不得随意变更,按设计要求下料、配料、成型。按图反复检查所用材料型号,直径,位置是否正确,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乙方在领料时,必须完成领料制度,说明所用部位。

  8.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并挂靠牢固,做到高挂低用。

  9.乙方必须坚持每道工序报验制度,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并认真填写相关隐蔽记录和变更图纸制作。

  10.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作业,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凡属本班组作业造成的垃圾、污物,必须在当天下班时全部清清扫干净,垃圾堆放在制定位置。必须工完场清。

  1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固定有专业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12.乙方负责安排工人的食宿。

  13.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有资质的管理人员,负责细部施工放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等全面管理责任。

  14、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15、乙方遵守甲方的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乙方必须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破坏的照价赔赏,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罚款。

  1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7、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的70%作为结算标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和礼券。

  2.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3%后作为甲方应付工程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月进度工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一次(该违约金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累计次数最多3次,如3次后乙方还不能完成进度计划,甲方将视乙方无能力完成,终止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按施工已完工程量70%支付给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1-20__、3-90。

  3、适用法律、法规:《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实际具体情况、考虑到市场竞争,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结构类型:

  四、层 数:

  五、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按固定平方米单价方式承包给乙方,总价包死,不作调整。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包括人工费及施工辅材、中小型机械等)。建筑面积按20xx年版《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第三条 承包范围

  按蓝图设计的水暖及电气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应图集、规范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一、电气工程

  1、强电部分:电气动力、照明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的承包范围:包括配管穿线,电缆敷设、配电箱、桥架、开关及插座面板、灯具、防雷接地系统及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2、弱电部分:电视、电话、网络、楼宇可视对讲、监控系统等均按图纸要求配管穿线,支干线敷设、弱电箱安装、桥架及面板安装等安装调试到位。

  3、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按图纸要求预埋管、线盒及箱洞口,穿带线。

  二、水暖工程

  1、给水部分:给水管道预留套管、管道安装、管道冲洗、试压及严密性试验等。

  2、排水部分:排污管道及雨水管道的预留套管、管道安装、管道冲洗、通球试验。

  3、空调部分:空调水管及冷凝水管只预留套管及洞口,空调风井洞口预留、排烟洞口预留。

  4、采暖部分:采暖预留套管及洞口、暖气安装及管道安装、管道冲洗、试压、调试等。

  5、消防部分:喷淋及消火栓只预留套管及洞口。

  6、包括给排水工程的卫生洁具安装、阀门安装、管卡支架安装。

  三、其它部分

  临电部分包括施工现场一级箱、二级箱及现场镝灯照明的临时用电及日常维护,现场临时用水主干道及分支管临时用工。现场安装材料棚的搭拆。备注(一级箱、二级箱、主电缆、现场镝灯照明支架及灯管、临时用水主干道及分支管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用工)。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验收规范及图纸的要求。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保证阶段施工和整体工期符合要求进度计划安排:

  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土建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盒、套管、预埋件同步安装到位,洞口预留到位。

  装修施工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土建方的装修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土建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

  2、如乙方原因造成阶段施工工期延误,造成土建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3000元/天的罚款外,造成土建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如遇工程暂停后复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其劳动力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否则甲方有权按工期延误,对乙方按上述第2条进行罚款。

  第六条 合同文件组成

  一、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二、工程图纸

  三、变更洽商

  第七条 施工管理

  一、 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图集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所有水电安装应通过监理、甲方、建设方、质检等部门的验收,如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应无条件立即组织返工,返工不另计返工费,并且赔偿甲方的材料、工期损失。

  二、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现及建设部、工程所在当地建委颁发的安全规定。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本专业工程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和管理、维修等工作,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3、进场后,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此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附件2)

  4、乙方选用的各类机械操作手必须保证持证上岗,并按作业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做好使用维修记录,保证机械使用安全。

  5、乙方应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应保险业务,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属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处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工期损失,应由乙方设法挽回。

  第八条 材料及机具

  1. 主材由甲方提供,辅材由乙方提供(见附表1),机具由乙方提供(见附表1)。

  2. 对材料造成的浪费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对材料进退场及时装卸、整齐归堆。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制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度计划。

  2、及时提供施工中各种所需主要材料并运抵现场。

  3、协助乙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监督乙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二、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图集、规范及按甲方要求、按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负责人管理。

  2、进场人数和技术等级应满足甲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应自始自终完成本项工程, 如中途退场则工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 %给付,余 %做为违约金和下一班组的补偿金。

  3、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4、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5、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6、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 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 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7、乙方及所属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8、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材料浪费,可利用的下脚料应及时回收利用。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9、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10、本工程施工中,乙方提供附表1的机具及辅材。

  第十条 文明施工要求

  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执行施工所在地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组织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做好现场责任区的环保及卫生工作,保证现场责任区文明达到文明工地标准。

  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现场文明管理规定,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场地清理、清扫等工作,做到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每天活完料净脚下清,并将其施工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场。

  3、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作业,甲方项目部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未见成效时,甲方现场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累计罚款额不超过 元/平米。

  第十一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1、预埋按建筑平米 元/㎡结算,二次配管、配电箱安装按建筑平米 元/㎡结算,水暖等管道安装按建筑平米 元/㎡结算,桥架、电线、电缆、开关、面板、灯具安装按建筑 元/㎡结算,工程单价合计 元/㎡,工程单价已含乙方工人工资、工人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辅材、机具、食宿。

  2、其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用工均包括在平米单价内,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发生洽商变更的,需有甲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专业工长全部签字的原件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有工程量的按20xx年版《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人工费及机具辅料费用。没有工程量的在洽商中注明金额。

  3、每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给付。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上报审核后报甲方。其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乙方将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甲方,甲方在30天内支付结算款的 %,剩余 %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按国家规定保修二年满之日起14天内甲方付清乙方剩余保修金。

  4、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工人考勤表、工人工资表,若有虚假,甲方不

  5、乙方每月收到月进度工程款必需按时发放到每个工人。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业主方要求和实际情况,有权适时增减工程量,工程量增加时双方另行洽商;工程量减少时按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确定的价格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承包人常擅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而影响土建方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1、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 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停工一星期以上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施工工资时间达一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 乙方支付拖欠期工费的利息。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5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内容:隧道(进口)施工的全部内容。

  以上工作任务仅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机械设备能力、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履约能力、现场管理能力等做出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分包工作期限:

  2.1开始工作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实际开始结束工作日期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承包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2.2具体工期以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以及阶段性的工期目标为准,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以及阶段性的工期目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该书面通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发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总(分)包合同及业主质量评定标准。

  4、合同价款

  4.1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最终合同总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乘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4.2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均为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4.3本合同中所列的固定综合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

  5、工程量确认

  5.1甲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5日组织工程部、工经部、安质部、物机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会同乙方对乙方实际完成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收方和物资盘点核算。

  28日甲乙方在工经部出具的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工程结算。

  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技术交底或设计(或变更设计)、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5.2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或图纸、施工规范、作业指导书等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技术交底)数量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包括设计尺寸)的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5.3钢筋结算数量不计搭接、损耗数量。结算时不分钢筋的具体直径、型号,按吨数为单位予以计量。

  5.4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展开施工;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放线交底后,乙方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否则,甲方不予计量。

  5.5甲方组织现场收方时,乙方必须参加,乙方如缺席或拒不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收方,则以甲方收方结果为准。

  5.6甲方在当月收方结算资料签认完毕且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1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5.7甲方在乙方合同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进行末次收方结算(收方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

  5.8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施工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实际施工数量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5.9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数量的80%收方,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劳务队伍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

  6、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6.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标高控制点及平面位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6.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检验、施工控制测量、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4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业主、监理、检测中心及设计等单位的关系。

  6.5负责给乙方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结算款。

  6.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负责统一规划、布置现场文明施工、工地宣传工作。

  6.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6.8施工过程中,末次收方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6.9监督乙方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与发放,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员工和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6.10甲方向乙方提供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单》、附件三《甲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内的材料和机械,除此之外的材料、机械由乙方自行承担。

  6.11与乙方签订并遵守《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施工安全质量合同》、《环境保护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廉政责任书》。

  6.12乙方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6.1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对可能出现危及甲方信誉和利益的情况或出现给甲方带来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与乙方违约经济处罚和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由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权利、义务

  7.1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义务及风险,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监理、业主等的要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均适用于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

  7.2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

  7.3加强对其所雇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开挖时的弃碴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中所剩的杂料废物不乱丢乱弃,保持现场整齐干净,不得出现施工污染;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或对业主及其它单位、个人的赔偿。

  7.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视乙方无力履约,该转包或分包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7.5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探察和防护工作,如在施工中损坏设施或造成损害,乙方需承担全部恢复或赔偿费用及其它责任。

  7.6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检验、施工控制测量、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事项)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7.7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

  7.8乙方必须与雇佣的员工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条款,包括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安全责任、劳动保护、所担任的工种等事项和内容。

  7.9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10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11乙方必须遵守,为其所雇用的工作人员购买或缴纳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意外伤害保险等保护工作人员利益的险种并承担相关费用。

  7.12自行自觉足额缴纳除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其他有关税费,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7.13本工程用电由甲方提供从变压器至洞内主高压线的电缆(电线)及配电箱,并承担产生的电费。

  其他部位电缆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单价均不包含电费;本工程所有机械的油料费用(含甲方机械)均有乙方承担。

  7.14乙方工作人员施工驻地住房由甲方规划修建,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工程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

  (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

  (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劳务清单单价表

  序号

  部位

  单位

  数量

  单价

  通道桥、天桥、分离式立交、大桥、中桥

  1

  系梁

  M3

  120

  2

  承台

  M3

  100

  3

  墩台立柱、肋板

  M3

  225

  4

  墩盖梁、挡块、垫石

  M3

  275

  5

  台盖梁、挡块、耳背翼墙、垫石

  M3

  275

  6

  桥面铺装

  M3

  120

  7

  现浇桥面板、中横梁、端横梁、横隔板

  M3

  240

  8

  铰缝

  M

  8

  9

  现浇搭板

  M3

  60

  10

  护栏

  M3

  170

  11

  伸缩缝(厂家安装)

  M

  12

  钢筋制安

  T

  480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__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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