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2024-09-0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通用21篇)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1

  甲 方:

  乙 方:

  合同名称: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及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此承包工程安全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承包工作,必须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5、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向甲方上报特殊作业工作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6、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必须提供所购买保险单复印件。

  7、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有关配合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并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相关验证资料后,方可工作。

  8、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监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凡未经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出厂。

  第二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自带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工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2、乙方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自已又无法解决的专用工器具,必须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办理借用协议书。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设备等),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5、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合格验收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甲方监督。

  第三条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甲方应向乙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乙方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备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已经确认进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3、乙方必须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检修区域和通道进行施工和通行,不得进入甲方发电设备运行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得到甲方当班值长同意。

  4、乙方发生人身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甲方厂区施工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安监人员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五条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甲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人员必须在有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或施工中需要动火工作时,按甲方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5、乙方人员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止区域而发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由此而造成损失者,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1、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置醒目的临时围栏或安全警告提示标识,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2、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3、乙方人员使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经允许使用甲方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甲方公用设施。因妨碍施工需要变动原有设施时,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第七条 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完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搬动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泉、水源等。乙方临时使用,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

  3、乙方从事甲方的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必须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乙方施工作业,并以罚款等处理。

  5、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交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6、乙方人员的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人员30人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承包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第八条 安全保卫管理

  1、乙方进入甲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在通行证件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借他用,离厂时交回证件。

  2、乙方施工人员应经甲方保卫部门教育,了解甲方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甲方厂区及临时生活区做违法、违纪、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甲方安监部门。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2、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预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乙方对各种除承担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外,将按以下情况扣除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及其它各种事故,扣除全部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及导致非停的一类障碍,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发生人身轻伤事故、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工器具)损坏及影响机组按计划启动但不构成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20%;

  2、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考核标准,甲方安监部门按照甲方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安监部门汇总各种处罚金额从乙方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本安全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

  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

  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

  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

  5、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3

  弘景园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中大御城—弘景园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此工程的木模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拟定此责任状。

  一、工程安全目标

  1. 工伤死亡事故为0

  2. 重伤事故为0

  3. 工伤率必须保证在3‰以内。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细则》规定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监督、检查和管理。

  2、甲方应按照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司《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执行,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向他们宣传、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

  4、甲方负责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负责搞好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防护。

  5、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顺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项

  1、模板的安装:支撑立杆应设水平拉杆和剪刀撑,立柱距地面0.5m设一道水平拉杆,以上每2m高设一道,两水平拉杆之间应用剪刀撑连接,立杆间距应根据上部结构荷载考虑,一般不超过1.2m。

  2、本工程模板系统采用松木模板和复合模板、杉木支撑。

  3、模板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上后下的原则。安拆模板,应有组织有纪律,按具体的木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拆卸或安装木模,拆卸模板应先向项目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4、模板拆除时,不得乱扔,应把所有模板及支撑上的钉子清理干净并分类码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若因木模上钉子没拔干净而伤了人,由木工班长负责。

  5、平板木模安装完毕,先将模内木渣及杂物清理干净;柱模安装前,应先将柱内所有杂物清干净。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进行浇水湿润;混凝土浇筑时,应派专人护模。

  6、木模严禁出现暴鼓变形、移位、偏中等现象,若有发生,适当处罚。

  7、严禁在木工房抽烟,严禁在楼面超载堆放物料,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材料。

  8、装模,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9、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绝施工。

  10、所有木工进场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工伤事故,在20__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除扣20__元以外后,乙方承担10%的经济责任。

  1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一人一次不戴罚30元,木工班长连带罚50元。

  12、木模工程所用机械必须由专人按其操作规程使用、保养。机械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机械不使用时,应绝对断开电源。

  13、在水平或垂直运输物料时要捆扎结实,防止碰人或撞物。人工在楼面运输时也应防止碰人或撞物,运输道路不畅通或不安全时,不得施工。

  14、工人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盗行为,违者一人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

  15、工人严禁下河游泳,禁止随意生火取暖。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赤脚以及穿拖鞋上班作业。严禁擅自拆安电线。

  1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禁乘坐塔吊上下,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17、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即时抢救,并同时报告管理人员。木工班长是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成员之一,应随喊随到。

  18、乙方应按规定装模,若安装不规范,每发现一项罚款100元。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的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项目 发包给乙方承包。

  由于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属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业,为使该项目在作业(施工)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及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保证生产和作业(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安全消防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作业中各自的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2、项目作业地点(区域):煤化工厂

  3、项目编号:JG03-20__-1

  4、项目内容:

  以下内容的施工、安装、检验及为工程验收、投产、达产、达标等有关工作: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5、 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

  6、项目承包合同书号:151E施合001号

  7、项目期限: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五年三月十日

  二、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等。

  2、认真遵守执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攀枝花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3、认真遵守执行攀钢(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4、认真遵守执行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多单位、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与各方取得联系,各自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各方要设专人联系和监护。

  7、甲乙双方的法人(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否则协议无效。

  8、若涉及双方所签定的项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环保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必须履行的条款

  1、开工前,甲方(含业主)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由乙方受教育人签字为准。

  2、乙方进场作业所需的水、电、风、气等能源介质,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请表,甲方负责审批,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由乙方人员接点和撤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设备及休息棚放置地点。

  4、作业(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时,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好相互关系。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进行处罚、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共性条款

  1、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体系,把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工作作为乙方最基本的职责认真履行,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驱赶外来偷盗和闲逛的人员。负责乙方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处理。

  2、乙方负责该项目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环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环保技术培训工作。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资格,因乙方人员无资质证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员作业时间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准疲劳作业。

  3、乙方在制定作业(施工)方案时,方案中必须有保证作业(施工)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防护措施;对专业性强的作业(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消防、环保的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在作业(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甲方发包给乙方承包的项目不准转包或分包他方,否则因转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必须组织作业(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的教育(以签名为准)。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施工),否则因未受教育的作业(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甲方工具、设施、设备及水、电、气、风。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机具、设备、设施时,应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由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设施等逐一检查验收,给甲方出具书面合格保证后,方准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机具、设备、设施,并对机具、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擅自生火、动火。

  8、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辖区,严禁吸烟。

  9、乙方在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化工厂动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经甲方车间、部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动火。不准无证动火。

  10、动火前,乙方动火负责人必须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否则虽有动火许可证,也是违章动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区域(含其上空)动火作业必须对相邻的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含沟井)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离墙以及严密的遮盖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若动用了甲方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车间和保卫科,并由乙方及时补齐。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管道上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木制工具或铜制工具,绝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间不得进行危险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5、乙方不得在装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挖孔、钻孔及电焊。必须进行的作业,事前申请办好危险作业票后,方准进行。

  16、乙方在甲方装过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或其它作业时,事前必须办好危险作业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方准进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内施工,进入前必须取空气样化验有毒物和含氧合格,并保证作业全过程有足够量的通风,满足进人作业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况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呼吸器,避免发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业必须用低压防爆灯。施工电焊机及电气工具的电线决不允许有接头,谨防电气火花引起火灾。进行焊接作业时,电线必须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许点焊其它物件,不允许电线有裸露处,不得以现场栏杆、管道、设备、设施作为电流传递介质。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因气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19、乙方对施工现场气瓶的搬运、使用、存贮,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且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运输要用专用车辆运载气瓶,并不得混装;存贮时要分开隔离,不得与禁忌物混贮,并配置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现场使用气瓶时必须竖直立放且采取措施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气瓶间、气瓶与明火点(含高温物体)保持间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业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响甲方抢修、消防、救护等工作,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21、乙方施工车辆不准客货混装,运货不超高、不超宽、不超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厂区限速20KM/小时。

  22、进行吊装作业时,吊下不准有人,钢绳符合安全要求,吊车必须配备有资质的指吊工,吊车必须稳定牢固,吊的过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设备、设施、管道。大型吊装,必须要有吊装方案,经审核通过,方准吊装作业。

  23、乙方人员在高空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空坠落伤人事故,防高空坠物伤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员必须拴牢安全带,搭好双跳板和防护栏杆(易燃易爆区高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操作平台),下面应设有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并设专人监护。

  2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出现光头、赤身、赤足、穿短裤、穿拖鞋等现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实防滑跌、防触电、防电焊机二次线伤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强高偏坡、深基础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伤人。

  26、乙方作业中不准将废油、废水直接外排或超标外排,废渣不准污染其它区域和公路。

  27、乙方作业产生的废渣、废油必须当日清理干净,运到规定场所不能过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28、乙方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否则处罚乙方,并负责向甲方赔偿花草树木的种植费和设施修复费。

  29、乙方作业人员只准在作业区域内作业和相应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准闯入其它区域和岗位,不准在厂区闲逛。

  30、严禁将亲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闲杂人员带入现场。

  31、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打牌、下棋、赌博和进行其它违法活动,违者进行处罚,并交甲方现场保卫科查处。

  32、严禁在厂区内凉晒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响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发。

  33、乙方应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做到人走场地清。

  34、乙方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生产保卫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守护,对偷盗人员进行趋赶。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设备、备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护,如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

  36、乙方现场守护人员严禁脱岗、睡觉。

  37、严禁乙方人员监守自盗。

  3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高温强光灯具(如碘钨灯)。需使用的,必须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9、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隐患时,立即停工整改,应主动、及时整改完毕后,再施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待纠正整改完毕后复工。

  40、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项目费的1—2%)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抵押金、保证金和作业(施工)中产生“三废”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费,以及由甲方处理“三废”的处理费等。

  41、发现乙方违反安全协议某一条款,甲方处罚乙方罚款100 – 50000元,同时按煤化工厂《外委项目和外揽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扣罚安全环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证金。若不主动交罚款者,由财务部在工程费或劳务费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员被上级有关单位处罚时,乙方应主动到上级单位交纳处罚金,不及时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将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费用。

  43、乙方对己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及本安全环保协议条款内容以及乙方人员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负责。若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4、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因工负伤或抢险负伤人员应享受的各种待遇,并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

  五、乙方在化产区域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

  1、乙方作业前现场准备防施工污染物质及设备(如:沙袋、铁锹、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的环保设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设施作详细了解。

  3、乙方作业过程中,遇到不明管网,电网,水道等不能解决或确定的设施,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给甲方对口施工人员,逐一核实清楚。如:对管网、电网、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来向、去向,流通介质,以及危害性等核实清楚,采取有效的隔离隔断措施,并经甲方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4、拆除的旧管线,旧设备如交与乙方处理,必须及时清运,安全处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产施工区域堆放过夜。

  六、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个性条款

  1、甲方(含业主)提供1份《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给乙方;

  七、此协议在双方签定的工期内有效,如工期有变动或延期,双方应签定有效的文字补充说明。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委托)代表: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协议签定地点: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5

  为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部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保证在个人职位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规程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 工程获“ 奖”,创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责任合同。

  (一)签约双方:项目经理部(甲方); 安全组组长(乙方)

  (二)聘任职位:________________ ;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同方式

  1.乙方合同担保金______ 元,为职位责任抵押,承担风险。

  2.工程交工验收,结清款项,参与二次分配。

  3.月聘金包干,考核计酬。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值班长负责每周对乙方进行周考核;每月末项目经理负责对乙方进行月考核。

  2.以工作责任合同标准要求乙方工作质量,签订正式合同前试用期三个月 (发放聘金的70%)。

  3.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对工程的各项服务工作,使之全面实施工程合同中对业主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对乙方责任合同中的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有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5.提供项目法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一套,严格履行责任合同,兑现责任奖罚。

  乙方责任:

  1.主管三个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3.工作创新、开拓进取,每一季度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并组织实施。

  4.承担下述指标:施工产值,工程主要形象进度,竣、交工面积,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优质工程,工伤事故频率、无人身伤亡事故。

  5.无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

  6.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所施工工程拖延工期的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7.承担材料浪费赔偿责任

  (1)项目法施工的所有员工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工序操作造成质量返工必须按材料进场价赔偿材料费、返工费;

  (2)各级管理人员对作业层签发的工序操作、施工组织设计、指令等技术文件和生产指挥文件,因违反科学管理或因签发文件自身存在技术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质量返工由主管负责人和签发人按职位共同承担材料费和返工费的赔偿。

  (3)因违章指挥、工作失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五)工作标准

  1.遵守工作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热爱本职工作,能独挡一面,工作积极性高,奉公守法,能吃苦耐劳,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3.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4.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大胆管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立即果断处理,情况报安全经理,隐瞒不报或未发现隐患,发生工伤事故本人负失职责任。

  5.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填写“一图九表”工作内容,做到措施资料齐全。

  6.参加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做好资料消耗反馈。

  7.严明奖罚,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经教育不改按规定罚款,坚持用制度管人。

  8.检查人员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腿勤、手勤、嘴勤。

  10.按照规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评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进行动态管理。

  11.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除口头通知有关人员外,必须发书面整改通知,规定完成整改时间,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做到消项反馈。

  12.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13.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技术素质进行审查。在签订分包劳务合同时,要有安全质量指标和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经济制约措施,千方百计保证目标的实现。

  14.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有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15.汇总月、季、年度工伤事故统计表,汇总月、季、年度未遂事故、查违章次数、隐患次数、罚款统计、安全教育人数、特殊工种变动统计、安全检查次数等。

  16.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的宣传、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落实各级治保责任制。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思想动态,因势利导,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保卫、消防资料档案,组织义务消防队,每周不少于一次情况检查。

  17.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18.履行四个必须

  (1)每天用日检表反映安全问题,必须真实;

  (2)对日检表查出的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

  (3)超过整改进间未整改,必须按规定罚款及签发强令整改通知;

  (4)发强令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必须发停工通知,情况报上一级领导处理。

  19.做到六个到位

  (1)入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宣传到位,教育面达100%;

  (2)大风雨前后井字架、外架、外用电梯、坑边防护、外电线路检查到位;

  (3)哪里有作业工人,哪里有安全检查到位;

  (4)重点部位跟踪检查到位;

  (5)秉公执法奖罚到位。

  20.每天做好十件工作

  (1)上班首先安排安全员到现场检查,用“日检表”考核现场安全动态;

  (2)现场巡视,复查隐患整改做好安全台账,重点跟踪或协助安全经理现场检查,做好记录;

  (3)按“日检表”18项要求逐条核实,交工长签发(有防护打“√”,无防护打“×”)备查;

  (4)落实整改,签发整改通知、罚款通知,处罚当天不安全和违章作业行为;

  (5)未遂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各分包单位安全整改;

  (6)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

  (7)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施工用电实行“三宝”、 “四口”、 “五临边”防护

  (8)检查责任区内材料堆放情况,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

  (9)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安全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

  (10)做好每天资料归档工作,每天对未遂事故、工伤事故、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实填写安全管理工作日报。

  (六)奖罚

  1.全年完成工作标准月平均考核90分经上,甲方另行嘉奖 元。

  2.未发生死亡事故增加奖励 元;获“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称号增加奖励 元。

  3.工程获“长城杯”增加奖励 元;获“鲁班奖”增加奖励 元。

  4.有关工程所获工期奖、质量奖等奖金分配比例,另行协商分配原则及办法。

  5.工程成本降低额达不到承包合同指标,扣罚抵押金 元。

  6.发生死亡事故罚款 元;发生重伤、重大人为机械事故罚款 。

  7.事故当月工伤频率每超1%o罚款 元(月工伤指标6%o)。

  以上责任每周由项目值班经理考核。月末由项目经理考核(考核资料见考核附表)。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安全组组长)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将一水平21采区溜煤眼反井钻机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工程内容祥见工程承包合同)。

  为了依法维护和保障双方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及双方的正当权益,使双方能够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责任区域划分、安全生产职责及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一)责任区域的划分

  乙方责任区域范围:地面设备场地、水平21采区溜煤眼反井钻场。

  甲方责任区域范围:乙方责任区域范围以外为甲方责任区域范围。

  (二)安全生产职责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负有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的责任,并将乙方视同下属区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

  乙方对承包的生产作业活动场地及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考核奖惩。

  (三)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供电系统、检验检测仪器、工具、现场生产作业环境及施工质量、人员操作规范性、个人行为规范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营业执照、工程施工所须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等的资质审查。

  2、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所有参予工程施工人员的明细表进行检查审理及对工程施工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资质的人员及身心不健康、行为异常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施工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察哈素煤矿相关管理规定,检查乙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生产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供电系统、检验检测仪器、工具、现场生产作业环境及施工质量、人员操作规范性、个人行为规范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权纠正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隐患,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下达限期整改、警告、停产整顿通知书及行政经济处罚决定书;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或不称职的施工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有权建议乙方撤换。

  5、有权建议和督导乙方建立健全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6、甲方对乙方所有的安全处罚,必须当面通知现场违章责任人或盯班人员。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有关工程施工的资料及施工所需的水、电服务,在生产系统上保障乙方安全施工,如预知生产系统要影响乙方施工时,负责提前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提供井下应急避灾路线图,并向乙方交待清楚,以备应急时使用。

  3、辅助乙方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质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满足开工许可证条件要求后,甲方负责向乙方开具开工许可证。

  5、甲方负责组织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技术疑难问题给予及时的平衡协调。

  6、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协调各项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

  1、因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存在威胁乙方安全施工的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通知甲方消除事故隐患。其一

  2、乙方在现场发现工程技术要求与安全管理规定不统一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置疑和变更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统一意见确定方案后再施工。

  3、当甲方提供的安全服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4、乙方委托甲方施工的协助工程(如打起吊锚杆等),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试用,试用合格后,予以验收。

  乙方义务:

  1、接受甲方统一安全管理,执行统一安全工作布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考核奖惩;负责保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规程在施工现场的贯彻落实,自觉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施工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

  2、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施工所须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明及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所有参予工程施工人员的明细表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队伍组织或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化,需提前向甲方声明,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编制、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阅,争得甲方同意后报甲方安监、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对本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安全救灾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保证完好,特种作业人员和岗位工种持证上岗。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工程规格质量检查验收,及时纠正现场不规范的管理与操作行为,及时消除现场出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如可能留下事故隐患时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各隐蔽工程要有专人记录、验收、签字和负责。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现场防灭尘设施保持齐全有效,建立并规范运作员工安全健康保障体系。

  5、乙方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时平衡、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出现因甲方原因或与甲方有关联的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和协助解决。

  6、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包工程。

  三、安全事故救援与事故处理

  1、若乙方施工责任区域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甲方调度室和主管单位领导,现场负责人员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申请甲方给予帮助时,甲方在接到求助请求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发生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伤亡或非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有关部门汇报,调查、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配合,最终由责任方依法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在乙方施工责任区域外或双方自身责任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按照事故分析结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其相应责任和费用。

  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

  五、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7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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