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2024-06-2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精选14篇)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______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元,

  设计费: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款按实结算。

  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款所约定工程造价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设计

  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式________份。

  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________委派_________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开工日前_________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委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查验。

  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六、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签订书面变更单为准,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附表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的装饰材料、设备。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按被挪用或替换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规定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发生材料、设备质量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八、工期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

  3、双方约定:。

  工程施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若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的部分工程项目,乙方应在五日内完成,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复验。因乙方责任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

  工程竣工后,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限内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以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亦可先行入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等涉及隐蔽工程的走向图等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的,还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材料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等资料;甲方在收齐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若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应付款项,填写工程保修单。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施工安全。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表中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

  次数

  支付时间

  ①

  ②

  备注

  支付

  比率

  支付

  金额

  支付

  比率

  支付

  金额

  第一次

  合同签订

  40%

  %

  第二次

  吊顶工程,厨、卫墙砖工程,水管、线管布线完工。

  40%

  %

  第三次

  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

  15%

  %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30日内

  5%

  %

  或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按第十二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据。

  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工程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工程造价的__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甲方责任

  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的违约金。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经专业部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若乙方不予治理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治理,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治理,与治理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合理分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附表一:工程报价表

  附表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四: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五:工程变更单

  附表六:工程验收单

  附表七:工程结算单

  附表八: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序号│分项工程│做法说明│

  │一│地面部位││

  │二│墙面部位││

  │三│天棚部位││

  │四│门窗部位││

  │五│家具││

  │六│卫生间││

  │七│厨房││

  │八│电气、水管││

  │九│其它要求││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等级│单位│数量│供应│备注│

  ││品牌├──┬──┤││├──┬──┤│

  │││型号│质量││││时间│地点││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元││││

  │减项工程金额│元││││

  │(增减)金额│元││││

  │实付金额│元││││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检验签名│

  │││合格│不合格│补验││

  │整││

  │体││

  │工││

  │程││

  │验││

  │收││

  │意││

  │见││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2)分项验意见记录,印在反面。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元││

  │2│变更增加项目│元││

  │3│变更减少项目│元││

  │4│工程结算总额│元││

  │5│甲方已付金额│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

  │地址││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竣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对清包工程,不实行保修)(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所有或有合法使用权。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二)装饰施工地址: 市 区(县)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楼 室。

  (三)住宅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四)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应正确、扼要说明主要工序。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五)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六)双方约定并依照设计施工图纸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人工幅度差,见附件二《工程预算清单》。

  合同含税总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价格确认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总价的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时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5%。经双方约定增项后的结算总价不应超出原合同价的10%。按实结算单个项目的结算价应与预算项目价保持一致;与同类项目设计有差异的项目,结算价不应超过该类项目预算价的10%。乙方应在合同报价中列出详细的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确认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该部份的变更价应当按实计算。

  (七)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一)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收取设计费用。双方也可另行协商约定设计委托事项,设计费用单列。

  本工程图纸由 单位设计,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并做好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三)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五)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六)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七)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工程主要节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十)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六)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方负责支付拆除、垃圾清运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相关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八)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一)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承包方式采用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除附件三所列材料、设备外,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其他必要材料、设备均应由乙方提供。乙方不得以附件四未包含为由,另行向甲方主张材料、设备费用。

  (二)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四《工程主材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五)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六)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在签订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九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一)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的情况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为防范工程意外产生的损失,应购买工程保险,工程保险费用由 方办理并支付,若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56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四)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手续,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的七日内,不能组织和参加验收的,将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对乙方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复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因复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因修 理或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附件六《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签字,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六)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相关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七)工程保修:埋设在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 年(不低于八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和 的保修期 年(不低于八年);其他装修部位的保修期为 年(不低于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等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同意以《工程主材报价单》、《工程预算清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设计方案、预算确认 合同签订当日 %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石材或瓷砖等饰面板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 油漆工进场前 %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 天内 %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单,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既未提出异议也未予确认的,乙方应再次催告甲方确认,甲方接到催告后 日内仍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四)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八《工程结算单(决算)》。

  (五)工程款应交入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公司帐户或乙方加盖公章形式出具的书面指令函指定的收款帐户,任何第三方(包括项目经理、家居顾问等员工)未经乙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指令均无权代乙方收取任何装修款项。

  (六)甲方应按约及时付款,在甲方付款£前/£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并提供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赔偿给甲方:1、人民币 元/天;2、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3、其他: 。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三)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五)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七)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八)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赔偿给乙方,工期顺延:1、人民币 元/天;2、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3、其他: 。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九)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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