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2024-06-16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精选14篇)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口所在地: 户口类别:□农业 □非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1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具体单位将根据《派遣协议书》确定。

  1.2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由乙方与用工单位自行约定。

  1.3乙方应履行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1.4乙方理解并承诺:愿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其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而安排或者调动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定额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2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期满时,甲、乙双方和用工单位均无异议的,本合同的终止可自动续延[ ]年,并依此类推。

  第三条 劳动纪律

  3.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3.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工时制度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如果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的,乙方承诺愿意服从用工单位工作时间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4.3乙方有享受各类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根据《派遣协议书》确定。

  5.2乙方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而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劳动报酬待遇,乙方理解并承诺愿服从用工单位的决定。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1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提供的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6.2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执行的国家劳动标准和用工单位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确定在《派遣协议书》。

  第八条 教育与培训

  8.1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所必须的培训。

  8.2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可经常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第九条 保密约定

  9.1本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用工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9.2本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第十条 利益冲突的约定

  10.1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用工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10.2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10.3“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创业,帮助第三方创业,被第三方雇用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保证

  11.1乙方保证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的使用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11.2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与用工单位(或甲方)有关的竞业限制。

  11.3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等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有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11.5乙方理解并同意,诚信是重要的原则。因此乙方保证,不会作出任何不诚信的行为。

  11.6乙方保证在用工单位工作时,以及需离开用工单位时,会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和财务上的移交。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退工手续。

  12.1乙方因在试用期内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其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2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其中严重违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2.2.1乙方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2.2.2乙方受公安治安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12.2.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12.3乙方理解并同意,违反本合同第九、十、十一条的约定的,无论情节轻重,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2.4乙方严重失、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9其他国家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退工手续。

  13.1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的。

  13.2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的。

  1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相应之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和说明

  15.1释义:

  15.1.1本合同中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15.1.2本合同中所称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之外的第三方。

  15.1.3本合同中所称《派遣协议书》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补充。

  15.2其他可能发生的事宜

  15.2.1甲方可以为符合有关规定与资格的乙方申报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便利,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15.2.2甲方可以为符合有关规定与资格的乙方落户提供便利,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16.2乙方可以与用工单位另行签订协议,但甲方不承担该协议任何一方的连带责任。前述协议如与本合同相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16.3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均为西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不服的可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16.4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协议的内容,凡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均与本合同和《派遣协议书》中约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16.5乙方确认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经由甲方送达以下地址即为送达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变更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送达以下地址即为送达乙方:

  [ ] 邮编:[ ]

  16.6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国家和/或陕西省就《民法典》有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本合同和附件应根据前述规范性文件变更。

  16.7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应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2

  劳务条约是民事条约,是当事人各方在对等商议的状况下告竣的,就某一项劳务和劳务功效所告竣的条约,劳务条约不属于休息条约,从法令合用看,劳务条约合用于条约法和民法公则和别的民事法令所调解,而休息条约合用于休息法和相干行政法例所调解。

  劳务调派条约书

  甲方(劳务调派单元)

  地点:

  联络人:

  乙方(实践用工单元)

  地点:

  联络人:

  甲方按照乙方的消费(事情)需求,为乙方供给劳务调派职员和劳务调派相干效劳,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休息法》和《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等无关法令法例,为明白单方的权益任务,经甲乙单方商议分歧赞成,订立以下条约:

  1、劳务调派限期:

  本条约限期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

  2、劳务调派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供给契合乙方用人需要的相干劳务调派职员和劳务调派效劳。(乙方详细需要劳务职员前提详见乙方〈岗亭人材需要表〉);

  二、甲方输入调派给乙方的劳务职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调派职员签署休息条约,发下班资,并打点各项无关保险福利报酬等其余相干事件。

  3、劳务用度结算与付出:

  一、劳务用度的组成:

  (1)劳务职员的人为报答(根本劳务费、查核劳务费)(尺度不低于姑苏市划定的最低人为尺度);

  (2)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劳务办理费:每人每个月元;

  (3)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贸易保险费:每人每个月元;

  (4)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个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实践缴费基数调解);

  (5)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个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实践缴费基数调解)

  二、结算工夫和方法:乙方应在每个月日前将实践发生对付的劳务用度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供给各项劳务用度结算明细清单。劳务职员人为应由甲方在每个月日前付出。

  三、乙方付出给甲方的相干劳务用度,甲方必需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4、甲方的权益和任务: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用人需要,在本条约签订先天内为乙方运送调派到达法定用工年齿、体检及格、持有岗前培训及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及格的劳务职员赴乙方事情,甲方在天内打点好相干上岗手续并供给休息政策指点效劳。

  二、乙方将实践发生对付的相干劳务用度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条约商定工夫为劳务调派职员发下班资、交纳相干保险用度(劳务职员小我私家答允担税费部门由甲方从人为中代扣代缴)

  三、甲方卖力劳务调派职员从命乙方的事情岗亭摆设,委派专人卖力辅佐乙方对劳务调派职员的一样平常消费办理、岗亭变更、劳务查核,服从乙方制定的宁静消费、休息规律、操纵标准、岗亭义务制等乙方各项办理规章轨制,实现乙方安插的休息(事情)使命。

  四、甲方卖力按期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有用的劳务跟踪和劳务办理,能够采纳多种情势理解乙方利用劳务调派职员的状况,乙方应予以共同;甲方应辅佐乙方教诲劳务调派职员服从国度法令、法例,有任务辅佐乙方做好劳务调派职员的思惟事情。

  五、甲方应卖力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调派前的政策、法令教诲,职业品德培训,供给须要的倡议和指点,并照实引见乙方状况。

  六、甲方应答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调派前的安康体检和岗前培训,获得体检及格和岗前培训及格证者方可运送调派给乙方,体检和培训用度由承担。

  七、甲方卖力劳务调派职员的任命、退工、退保费手续,辅佐乙方处置劳务纠葛和劳务职员档案办理,卖力处置劳务调派职员因在乙方事情期满或因违背乙方各项办理规章轨制被停止劳务事情的事件。

  八、劳务调派职员在乙方事情时期发作工伤、职业病、灭亡等变乱的,乙方应实时传递和共同甲方处置。发作的响应用度和打点处置手续由甲方卖力处置……

  九、乙方若有违背本条约、拖欠对付劳务用度和违背休息政策法例损伤劳务调派职员正当权利举动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谈判,请求乙方持续实行任务并按实践丧失的状况向乙方索赔。

  十、甲方劳务调派职员在事情中因成心或严重不对给乙方形成经济丧失的,经甲乙单方认定或相干机构认定后,由义务职员卖力补偿,甲方应共同乙方停止追偿。

  5、乙方的权益和任务:

  一、乙方利用劳务调派职员必需明白其见告劳务事情内容和请求和劳务人为报答等。

  二、乙方应为劳务职员供给根本的休息前提和岗亭休息庇护,并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须要的岗亭培训和宁静教诲。劳务调派职员发作事情伤亡变乱或因工形成圈外人损伤变乱(经无关威望部分认定),乙方应辅佐甲方按国度相干划定处置。

  三、乙方需按本条约划定实时足额向甲方付出本条约相干劳务用度,不得拖欠。

  四、乙方有权根据订定的各项办理规章轨制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考勤查核赏罚等综合劳务查核,乙方可对劳务调派职员采纳响应的赏罚步伐。

  五、乙方有权查问甲方发放劳务调派职员的人为(劳务费)和交纳相干保险费等状况,乙方能够依法向甲方谈判请求改正,因而形成乙方丧失的,甲方该当赐与乙方补偿。

  六、乙方对劳务调派职员实施天天八小时每周最少歇息一天的事情轨制,乙方因消费需求劳务职员加班的应按无关国度划定付出劳务职员加班费或赐与调休。

  七、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休息法》和《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甲方劳务调派职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触及经济惩罚或经济补偿等成绩时,根据乙方相干规章轨制由甲方卖力处置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的;

  (2)严峻违背乙方休息规律和各项办理规章轨制的;

  (3)严峻渎职,两袖清风,给乙方形成元以上丧失的;

  (4)被依法追查刑事义务的;

  (5)被调派劳务职员与其余单元成立休息干系对实现乙方事情使命形成严峻影响,经提出拒不矫正的;

  (6)被调派劳务职员抱病大概非因工挂花,医疗期满后不克不及处置原事情,也不克不及处置乙方另行摆设的事情的;

  (7)被调派劳务职员不克不及胜任事情,经培训或调解岗亭查核,仍不克不及胜任事情的。

  八、按照本条约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调派职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供给或传真无关书面质料或无关部分认定究竟质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置;按照本条约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调派职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早30天书面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处置。

  九、除法令划定和本条约有商定外,,乙方不得随便遣返退回本条约时期的甲方劳务调派职员,若有按《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和无关法令法例处置。

  6、其余商定事变:

  一、因乙方消费运营发作严重变革或因其余主观缘故原由乙方确实需求淘汰用工或不克不及持续用工的,由甲乙单方商议处置,肯定乙方需淘汰或不克不及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和无关法令法例响应划定付出经济抵偿金。

  二、本条约实行过程当中,条约无关内容如与国度新公布的法令、法例和休息保证政策纷歧致的,按新的法令法例政策施行。

  三、本条约碰到不成抗力或当局政策变革等缘故原由以致条约没法持续实行或单方以为需求修正、弥补时,由甲乙单方商议处置。

  四、甲方所输入调派给乙方的劳务职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而受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所付出的被遣返职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天分证书费、劳务办理费、相干保险费。

  五、甲方因乙方需求本市城镇劳务职员,无关用工手续打点等用度,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六、甲方在打点劳务调派职员劳务调派事件中遇有主要事变需求乙方决议的,应征得乙方赞成前方能施行。

  七、因主观状况发作变革或本条约期满前,单方均应提早30天书面告诉对方本条约能否持续实行,能否持续实行由单方商议处置。

  7、条约纠葛处置:

  因实行本条约发作争议的,由单方商议处置;商议不可的,单方均有权向有统领权的法院提告状讼。

  8、其余事变:

  一、乙方〈岗亭人材需要表〉和劳务用度结算明细内容为本条约有用构成内容部门。

  二、本条约未尽事件,由甲乙单方商议分歧后书面弥补商定,弥补条约与本条约内容有纷歧致的,以弥补条约内容为准。

  三、本条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单方具名盖印后见效,甲乙单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划一法令效率。

  甲方(盖印)乙方(盖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拜托代办署理人:或拜托代办署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3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元。

  2.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为。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元。

  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

  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等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等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4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互联网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

  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_____、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_____、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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