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精选14篇)
通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_________市_________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以外的用户,乙方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甲方按为单位时间的实际发生维修配件金额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维修费。支付时间是在单位时间之后的1周内完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大宇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及相关设备达成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使用者,即维护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1、电脑硬件故障排除;软件故障排除;电脑外设联接及故障排除。
2、系统软件的安装、恢复、优化;病毒清除及防范。
3、上网及电子邮件设置;局域网组建;互联网共享;打印设备共享。
4、客户数据资料的备份及最大限度的修复。
5、常用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安装、升级、操作使用指导。
6、客户自有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操作使用指导。
7、客户自购的维修零部件的检测安装。
8、设备内部机件的定期除尘保养、设备外部的定期清洁保养。
专业维护人员可以为客户提供不限时电话咨询、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方式如下:客户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每月电脑技术维护人员固定上门服务一次。
三、本合同签定所适用之服务内容为:
甲方适用本次服务协议的电脑数量为______台,周边办公设备有______台。 共计______台,详细清单附在本协议之后。
四、服务标准
1、保证甲方电脑设备运行正常。
2、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不对以下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而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进行维护:
a、甲方设备使用人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自行拆机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b、甲方用电系统未有良好接地,因雷击或用电系统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c、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坏。
五、乙方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乙方承诺从报障时起24 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乙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 8:30-晚 18: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如甲方要求加班服务,则甲方需付 ______ 元 / 次。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乙方承诺在 4 8 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乙方工程师在甲方场地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收费及结算方式
1、维护期限:自200___年___月___日至200___年___月___日止。
2、每年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甲方以年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维护费用,以季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季的维护费用,以月为服务周期的一次性付清一月的维护费用。
以上收费事项均为技术服务和硬件设备的维修费,不包含配件材料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的电脑,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维护费。
七、合同终止条款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存在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若无法在本合同执行期内按合同有关内容进行服务和接受服务,且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为了防止甲方因 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产财损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 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初次签合同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1.1 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
1.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处,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1.3、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变更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因甲方所使用的监控设备不是在乙方处购买,所以乙方只能够对甲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1、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有 ;
2.2、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有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内,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事故需2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3.4、如有设备当日不能修复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临时备用设备,直至设备完成修复使用为止;
3.5、如有损坏设备经双方确认,确已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维修保养;
3.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7、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乙方为甲方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5、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临时备用设备有监管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给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废止;
6.2、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为一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贰)日内支付第一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二次维修保养服务费自 年 月 日起2(贰)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其它损坏和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除因延迟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对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3、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差额;
8.2、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损失;
8.3、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4、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