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同志们:
这次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是经“四大家”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大会表彰奖励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签订了**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同志对今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我完全赞同。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意见。
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扎实开展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
环境问题至关重要。在经济市场化、全球化、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商家必争”主要是争市场、争商机、争环境。一个地区的发展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展环境。发展环境好,没有项目,可以引进项目;没有人才,可以引进人才;没有资金,可以引进资金。反之,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环境不好,就会造成企业外迁,资金外流,人才外跑。投资者望而却步,自身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也是生产力,优化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发展环境。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年,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要实现既定目标,既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克难攻坚,扎实苦干,奋力拼搏,更需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保障。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们提出,要建设效率**、平安**和诚信**。而这三大环境建设都与政法机关密切相关,客观上需要政法部门坚持把环境建设当作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治安环境和服务环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要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竞争环境。政法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检察机关要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和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司法机关要加强经济司法和法律保障。法院要围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公正地审理好经济纠纷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创造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通过司法手段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
二是要切实转变服务观念,营造企业为本的法制保障环境。企业是经济细胞,是市场经济主体,是纳税人,是社会主义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政法部门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政法单位与纳税人的关系,牢固树立“企业兴、国家兴;企业稳、政权稳;企业安、社会安”的观念,要主动转变单一专政职能为集专政、打击、管理、调节、服务等多元职能于一身,更加突出服务职能。政法工作必须更加深入地介入到经济建设中求作为,为经济工作提供“零距离”服务;要主动变无事不入为提前介入。政法机关不仅要以企业为本,要围着经济转,更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法律人才密集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经济建设。要继续开展政企双向选聘法制厂长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当好法制参谋,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要在严厉打击村痞地霸违法犯罪行为的基础上,继续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检察机关要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上,继续对举报企业法人和投资主体的案件采取“淡进淡出、快进快出”的做法,减轻查办经济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震荡;法院要在建立企业家联谊恳谈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企业经济案件尤其是破产案件的审理力度,推进企业改革改困,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大企业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创新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是要坚持执法为民,为经济发展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县政法机关要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权力观、人权观、亲民观和服务观,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做到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在公安户证、交通、消防管理工作,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司法公证、律师工作,都要降低门槛,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探索建立办事限时制和治安案件“先赔偿,后破案”服务承诺制。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更好地向人民群众送达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龙头,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稳定压倒一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始终保持社会稳定,对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掉;没有稳定,改革难于推进,发展难以实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也难以坚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当前,我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趋于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要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从政治上看,敌对斗争形势极为复杂,恐怖主义的危害日趋严重,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企图参与各种破坏活动;从经济上看,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利益关系调整加速,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增多的势头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从治安状况看,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仍然不少,顶风作案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严重危害着社会稳定。对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邪不打不正,恶不除不安。没有治安秩序的稳定,就谈不上整个社会的稳定,老白姓就没有安全感,人心就不稳,人气就不顺,社会上人人自危,没有稳定可言。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是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维护治安稳定的有效手段。政法机关要切实发挥专政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保持“严打”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防止多发性犯罪案件的反弹。要按照全县“反盗打恶百日会战”的整体部署,突出“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快办案”的工作重点不放松,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特别是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要强化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引入破案奖惩机制,做到命案必破,大案必破,恶性案件必破,努力提高破案率。对危害大、影响大的现行大案恶案要实行大员上阵,局长挂帅,组织精兵强将,运用多种手段和策略,做到快侦快破,及时依法严惩,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要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要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当前,由于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发生较大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健全工作机制,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转化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策并举,及时化解企业和农村中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以及多发性的民间矛盾纠纷,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和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在改革深入和矛盾相对集中的情况下,要层层建立和群众沟通的渠道,层层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包保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一旦发生群体性和较大规模的群众上访事件,有关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防事态扩大。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武器的原则,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三是要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健全完善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强化综治工作的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总结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经验,充实责任内容,完善考核标准,改进考评办法,使考评结果更能准确反映一个地方的治安状况和工作实效。健全部门和单位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定期检查考评制,增强其参与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重点整治,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要坚持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尤其对那些屡乱屡治、屡治屡乱、治安状况经常反弹的地方,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明确整治责任,限期改变面貌,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管理和基础工作,巩固整治成果。继续抓好企业、学校周边、公路铁路沿线及“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的综合整治。要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推进群防群治。要切实加强乡镇综治委(办)的建设和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继续大力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武装一支农村、社区、单位内部的治安稳定生力军。要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深化安全文明单位创建。坚持教育为本,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促进依法行政。要大力推进“政法联岗、警治联勤、三级联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预防、控制和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建设平安谷城。
三、以提高政法干警整体素质为重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干警队伍是工作的需要和人民的愿望。应当肯定,从整体上讲,我县政法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信赖的队伍。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政法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法队伍的形象。全县政法机关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大力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维护党的权威,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要带头讲学习,知法懂法,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水平;要带头讲正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在职业操守和生活作风上起表率作用。要注意选好配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要严格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及《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又能适应政法工作要求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凡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政法领导岗位;现有班子成员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制度,实现对政法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要建立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和回避制度,建立任期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
第二,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的革命化建设。政法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部门,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政法机关能否完成好“三大任务”,履行好“两大责任”,关键要有一支职业化、革命化的队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政法队伍的革命化建设,所谓革命化,就是保证政法队伍政治立场要坚定,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不动摇,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执法指导思想要端正,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清正廉明,忠于职守。政法干警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的孺子牛,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一身正气,执法公正,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胆战心惊的文明之师、公正之师、威武之师。
第三,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全县政法机关要以极大的决心和力度,以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绝对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还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发布的“五条禁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做到执法如山,清正廉洁。对违法乱纪问题,要一查到底,尤其是对那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严惩,决不能手软。要针对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以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各项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政法部门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进一步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和条件,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把政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和准确把握社会稳定形势,从全局的高度研究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自觉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带头依法办事,监督和保障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支持司法部门独立办案,依法办事,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坚决反对执法过程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观念,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自觉地接受党委的领导,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政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政法经费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地保障政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尤其是要保工资发放、保办案经费、保装备经费、保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通过积极努力,基本保障政法机关吃“皇粮”,不吃“杂粮”,确保政法部门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需要。同时,政法机关本身也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执法、勤俭办案、勤俭办公、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加强管理,向内挖潜,杜绝奢糜之风,杜绝铺张浪费,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工作上,用在事业上,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要加大团结协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环境。维护一方社会稳定,政法机关固然负有专责,但政法机关并不能包打天下。各地各部门都有责任有义务抓好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各乡镇要通过大力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秩序,提供社会保障,特别是关注并照顾好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确保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避免因渎职、失职或履行职责不当而损害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另外,要按照有利于帮助政法机关改进工作、有利于维护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有利于正面鼓励和保护干警的积极性的原则开展政法机关监督工作,自觉维护政法队伍威信,不断改善政法队伍形象。
同志们,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上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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