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激发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力,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关于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市民中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签名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结合工作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大力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对子女开展“三理”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特点,针对未成年人开展送法律、送科普、送温暖等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对子女开展好“诵中华美文、唱经典红歌、行文明礼仪、做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和“我的暑假有意义”系列实践活动。
二、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局机关和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含市级文明诚信企业)积极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队员基本条件。要严格按照志愿者人数占本系统、本单位总人数的规定比例,动员、招募志愿者。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都可以成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成员。
2、队伍人数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系统工作性质及服务功能,成立不少于职工人数20%的志愿服务总队;局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含市级文明诚信企业)都要建立一支不少于本单位职工人数20%的志愿服务队。
3、队伍机构设置。各单位要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基本队员、有服务场所(对象)、有经常活动、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依托各自的志愿者服务站点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点,在城区各主干道、交通拥堵路段、棚户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在社区、商业区、各景区景点,在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有选择的建立长期性和阶段性服务相结合的志愿者服务站点,并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确定和创建志愿者服务基地,示范带动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
4、集中注册登记。我局成立以纪委书记葛国林为队长,党办主任关铁宪、办公室主任杨定兴、机关党委副书记付红为副队长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志愿服务总队,并按要求将志愿服务队名称和志愿者队员、志愿者人数等向市有关部门上报,进行集中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举行集中宣誓仪式,以增强志愿者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5、开展重大赛会、庆典志愿服务活动。在“清明文化节”、“郑汴马拉松比赛”、“十一黄金周”、“菊花花会”等全市性重大赛事、重大节庆期间,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赛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6、开展扶危济困志愿者服务活动。把服务生活贫困群众、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困难群体作为重点,按照“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提供定时陪护、精神慰藉、技能培训等形式的服务,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7、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休息日走上街头,在主要交通路口、路段、车站广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单或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使广大公民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群众践行文明交通行为方式,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逐步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乘车的交通行为习惯。
8、开展美化社区环境志愿服务。帮扶社区的单位要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到所帮扶社区,以增绿色、治污染、整脏乱为重点,积极开展社区环境清洁整治和环保实践活动,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倡导健康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美化社区、清洁家园”活动,组织志愿者搞好所帮扶社区的街道、广场、绿地、游园等的卫生保洁,清洁公共设施,清除积存垃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脏乱差卫生死角,维护好公共绿地、草木草坪和树木。局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帮助所驻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推动所驻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
9、开展维护公共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所在社区,引领社区居民签订“践行文明行为承诺书”,引导市民践行文明就餐、文明游览、文明观演、文明购物、文明祭扫、文明养犬等文明行为方式。动员志愿者到商业街区、景区景点、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和赛会场馆等重要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劝导制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损坏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抽烟等不文明言行,引导人们讲究公共场所道德、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守则,着力维护好公共场所秩序。
10、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发挥住房建设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活动开展,经常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活动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集中性活动要围绕三月份“学雷锋志愿服务月”、“践行文明承诺”签名、四月份“文明交通月”和全市性赛会活动等开展志愿服务。
三、认真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职工签名活动
1、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干部职工签名活动的意义,调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争取做到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在市文明办统一制定的《承诺书》上签名,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体现行业和单位特色及个人服务岗位特点的承诺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签名。同时深入建设施工现场组织农民工做好签名活动。
2、营造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代表参加全市承诺书签名活动启动仪式,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3、认真组织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承诺书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开展承诺书签名活动。同时,做好对承诺人落实承诺内容情况的督察,促进“文明承诺”的践行。
四、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结对帮扶工作,大力提升整体文明程度
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社区居民(村民)文明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辐射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改善社区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大力提升社区(行政村)整体文明程度,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1、明确结对帮扶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局系统有帮扶任务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屋经营总公司、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职工中专、市工商房管理处、龙亭房管所、鼓楼房管所、市政工程总公司、河南天龙建安有限公司。以上单位要发挥工作优势,以提高社区居民(村民)文明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搞好环境卫生,改善环境面貌;完善宣传设施,营造教育氛围;帮建文体活动设施,关爱未成年人教育;开展各类创评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等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帮扶工作,大力提升社区(行政村)整体文明程度。
2、局机关要切实做好东郊乡吴刘新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帮扶工作按照市文明委要求,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建立宣传阵地,营造创建氛围。建立一条宣传文化墙或文化街,制作固定宣传标语或宣传版面,宣传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传统美德、家庭美德、村规民约,宣传文明卫生村、文明卫生户、卫生清扫保洁制度等评选标准,宣传未成年人“三理”教育、防病防疫、防震减灾等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教育培训。以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宣讲、培训或演出,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建立保洁队伍,整治村容环境。协助吴刘新村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完善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垃圾处理设施。协助建立一支保洁队伍,健全卫生保洁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和管保标准,建立卫生定期检查、发放流动红旗等评比制度。组织群众集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清运积存垃圾;整修村内街巷,粉刷沿街墙面;净化美化庭院,修正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解决“五乱”现象,搞好植树绿化。四是开展各类创评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协助吴刘新村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协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或文明村民公约,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开展星级文明农户、文明卫生户、好婆媳、好儿女等评选活动,做到定期有评比表彰,建立光荣榜,不断提高乡风文明程度。五是帮建文体活动设施,关爱未成年人教育。积极帮助吴刘新村建设文化大院(室),利用村学校现有场地帮助建立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协助配备开展课外音乐、美术、体育、科技、文学活动的图书资料、设施器材,动员单位有文体专长的干部职工担任志愿者辅导员,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满足广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需要。针对该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孤残老人、特困家庭,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3、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完成城市社区结对帮扶工作。
局属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事业单位,社区结对帮扶工作主要依托单位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以所帮扶社区为主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侧重抓好四项主要工作:一是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协助社区建立和完善市民学校,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各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设置一个固定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栏,设立5条以上固定的宣传标语,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文明市民公约、市民守则“十不准”等内容,引导社区居民遵守公共道德,践行文明行为方式。二是整治社区卫生,营造优美环境。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在帮扶社区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清洁家园行动”,搞好所帮扶社区的街道、广场、绿地、游园等的卫生保洁,清洁公共设施,清除积存垃圾、清理乱贴乱画,消除脏、乱、差卫生死角。大力普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引导人们自己摒弃陈规陋习,自觉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养成低碳环保绿色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开展志愿服务,引领文明风尚。利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指导社区组建精神文明建设协会或志愿者队伍(100至200人),充分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开展践行文明承诺签名活动,组织职工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对社区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陋习进行抵制、引导和劝阻。协助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居民等评选活动。协助推进社区“爱心超市”、“爱心互助家园”等项目建设,对社区未成年人、空巢老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等提供各类志愿者服务。四是完善社区功能,活跃社区文化。帮助社区完善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功能,积极帮助配备图书用具、文体器材等。单位的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场所要向社区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开放,实行无偿服务,满足社区群众求知、求美、求健、求乐的需求。广泛开展“四进社区”活动,组织文体队伍,利用“我们的节日”(重要传统节日)和重要节庆日,在帮扶社区开展文艺展演、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等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浓厚社区文化氛围。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以及市文明办下发的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逐项进行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