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投标中心工作计划

2024-11-0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2022年招投标中心工作计划

  2022年,我市招投标工作要以市十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迈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新”的战略定位,以及“三个确保实现、三个快速增长、三个严格控制”的目标,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招投标监管和服务职能,不断创新招投标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电子、网络等现代化管理技术,有效遏制招投标违法违纪现象,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依法招投标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不断加强招投标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和理解招投标工作,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各类项目招投标率,提升群众参与和监督程度。2022年在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简报等常规宣传媒介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用我市《雉水在线》干部学习平台,把招投标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的重要内容。二是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增加招投标信息发送的频率和发送面,进一步提高短信内容的针对性。三是建议相关部门在年底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把各镇各部门招投标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不得提拔重用。四是建议市政府全局性会议、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专题性会议,以及财经、审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会议,将招投标工作要求列为重要内容,做到逢会必讲,进一步增强市镇两级领导干部依法招投标的意识,做到各类项目应招尽招。

  (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提高招投标规范程度。

  加强招投标领域的政策研究,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不断研究,并及时把这些探索和研究固化为工作制度。2022年,重点抓好《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制定《市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责任人制度》、《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联签制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bt、bot方式建设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快网络技术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

  推进网上招投标。根据上级要求,建立面向招投标各方主体的网上交易平台,将招标公告、文件备案、资料发售、费用收取、评标管理、中标公示、查询统计、实时监督等环节全过程通过网上进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公和数据资源共享,固化管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根据市建设局的进度安排,配备硬件设备,建立独立机房,建立投标人数据库、评委数据库、代理机构数据库,完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培训系统使用人员,推进网上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推进远程评标。根据省建设厅实现远程评标“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凡符合远程评标应用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面推广使用远程评标方式进行评标。不断加强硬件基础建设和网络设施建设,按照标准要求配备评标计算机、音频通话、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远程评标室能够正常使用。设立远程评标管理岗位,负责远程评标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相关系统的数据录入、操作、维护、统计等工作。加强远程评标过程行政监督,所有远程评标项目必须使用远程评标协调系统进行登记和预约,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展远程评标,加强对异地现场的远程监督,对本地和异地现场实时录音录像,并保存电子档案。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远程评标负责人远程陈述和答辩评审。加强对远程异地评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网上监察系统功能,发现违规异常情况,及时查明情况,督促整改纠正。

  (四)加强招标代理和评委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认真做好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审查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的培训和动态管理,防止和纠正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的管理和考核,严格按照评标考核细则,促进评标专家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进行评标。对于评标违法违规行为和作风不良的评标专家,视情进行查处。

  (五)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招投标执法过程。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依法加强招投标执法检查、稽查、以及行政处罚工作。在抓好例行的监督检查基础上,2022年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督和检查。与监察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对开标过程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标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标后监督管理,深化两场联动机制。建立标后跟踪小组,建立跟踪管理台账,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一般在建项目要组织3次以上的标后跟踪督查,重点检查签订、施工进度、施工质量、项目经理、分包转包等方面,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认真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限期整改违规现象。四是进一步抓好行政处罚工作。对一般违规问题,严格按照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查处,并积极推进网上公示;涉及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通过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自觉接受监督。

  (六)成立招投标协会,加强招投标工作研究。

  筹备和成立我市招投标协会,吸纳从事招投标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以及进行招投标理论研究的机构、团体、专家学者参加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服务、维权、沟通、协调、监督、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深入宣传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新的招投标管理模式和运作规则,协助完善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协助加大监管力度,支持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推动我市招投标工作在政策、程序、技术等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应用,为行业谋求发展。

  (七)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六城同创、双联双助、千人联千企等中心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认真开展党建、效能建设、机关事务、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法治建设(行政执法、法制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要分别制定相关计划和实施方案,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在全市争先进位。

  二、具体措施

  1、强化效能建设,促进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开展行风评议,以座谈会、征求意见书、评议表等形式,评议到岗位、评议到个人,明确服务重点和难点,促进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的优化;开展岗位考核点评,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检查评比,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激励考核机制,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2、深化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制度,建立对人员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切实履行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招投标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3、深化品牌建设,打造服务名牌。努力将“阳光招投标”服务品牌打造成我市机关服务名牌,深化“阳光平台、阳光服务、阳光队伍”的品牌内涵,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使招投标过程和环节更加公开化,服务过程温暖化,队伍更加活力化。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岗位分工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统筹安排,从早准备,从长计议,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月初有布置,月中有检查,月底有总结。

  2、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要求,明确目标,明确重点,集中精力,坚持不懈,抓住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3、鼓励加强创新。各项工作要有亮点有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鼓励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到有实践、有思考、有提高、有创新,争创和全省特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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