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快到了,粽子越来越“香”了。但是由于禽流感的影响而导致出入境禁止携带肉粽事件。
随着今年端午节的临近,有不少旅客和投递者在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时遇到了因检疫风险而遭拒绝的尴尬。昨日,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旅客,我国禁止携带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入境。同时,部分国家对携带、邮寄粽子入境也采取限制措施。
市国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粽子之所以被一些国家限制入境,主要是因为一些品种的粽子含有肉类成分,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而且,携带、邮寄的粽子经过长时间旅程易发生变质。
我国依据XX年1月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
目前,禁止各类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和地区主要还有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卡塔尔、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刚果、沙特、乌拉圭、捷克、菲律宾、爱沙尼亚、瑞士、缅甸、墨西哥、韩国、台湾等。禁止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有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新加坡则允许中国大陆地区的粽子入境,但禁止香港粽子入境。
此外,市国检局提醒旅客,除粽子外,还有一些节日期间常用于赠送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入中国的。
按照规定,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除肉类制品外,还包括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和新鲜水果、蔬菜等,详细名录可查询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