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型企业纳税问题的探讨

2024-12-2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关于中小型企业纳税问题的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在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的60%和40%左右。近几年来,在每年15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总额中,中小企业占到约60%。经济决定税收,只有这些企业发展壮大,才能大幅度提升税收收入的总量规模,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互动。地税部门作为政府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如何用足税法,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重要课题。

一、中小型企业税收管理的难点问题

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现阶段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建账不实、账目不全、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税收入库难、查证难、执行难,偷逃税现象亦难禁绝。由于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极为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税源监控的难度较大,税收征管上还存在盲区。此外,部分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拍卖、出售、整体转让等方式改制、改组为个体私营企业,纳税主体由单一主体变为混合主体,或由多个主体合并为一个主体,也给税收征管增添了难度。

(一)、税收核算不规范

一是账目不健全。此类问题在中小商业企业中比较突出。部分企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使用、保管账簿。有的账簿设置不全,有的设置账外账,甚至有的不设账簿,造成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会计信息失真,不能正确进行税收核算。二是由于中小企业具有投资渠道广、行业类型多、经营方式多等特点,核算涉及面较广,尤其是委托代销、还本销售、以旧换新、折扣折让等新型销售方式的税收核算涉及税收政策比较多,与会计核算口径有一定的差距,企业财务核算和税收核算比较混乱,影响税款计算的准确性。

(二)、欠税现象较突出

一是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低,支付能力差,从而形成欠税。从我县情况看,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科技含量普遍不高,而且生产成本过高,导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造成产成品大量积压,占用资金较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难以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二是部分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拍卖、出售、整体转让等方式改制、改组为个体私营企业,为推进改制工作进程,各地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其中也包括有涉税政策,使得有些税款(如房屋等固定资产在转让、销售环节的税收)大多流失了,原企业的欠税也因改制、改组而无法追缴入库,形成“死欠”。三是税务机关清欠力度不够。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存在着“欠税有利”、“欠税有理”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受执法环境的影响,税收执法手段疲软,这些都是导致清欠不力的因素。   

(三)、异常申报率居高不下

在调查中发现,中小企业异常申报率占全年平均异常申报户数的90%以上。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方面,一是纳税人受利益驱使,把自身利益同公共利益对立起来,总是千方百计的逃避纳税,通过隐匿收入等手段人为制造异常申报;二是纳税人会计核算水平差,业务素质低,对税法的有关规定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核算应纳税金,造成实际经营状况同纳税申报不符。税务机关方面,一是计算机应用相对滞后,不能很好的解决税收征管与企业财务核算之间的矛盾;二是审核技术落后,只限于表面现象,缺乏深层次的挖掘;三是服务、辅导缺乏深度,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指导。

(四)税源监控不到位,税收流失严重

第一,虽然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建制工作,但是难度较大,尤其在基层,效果不明显,实现电算化尚待时日。基层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现代化征税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二,由于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极为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税源监控的难度较大,税收征管上还存在盲区。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机关实现了从“管户”到“管事”的职能转变,在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由于征管力量配置和岗位设置不合理,加之多年来形成的任务观念的制约,税务机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收入影响较大的重点税源管理当中。相比而言,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相对税源比较小,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比较小,而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管理力量分散,导致中小企业税收流失严重。

(五)税务稽查不到位

受到任务及征管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们税务稽查将主要精力放在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检查上,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的检查。对中小企业的检查户数少,检查面低,稽查环节存在着违章处罚不到位、征管力度不到位的“两不”现象,也助长了偷税者的侥幸心理。

二、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中小企业在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从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手段,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要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意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税务部门要彻底转变只管依法征税,不管企业发展的传统思维方式,要立足于税收政策引导,加强对税收政策研究,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把严格管理和政策引导有机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要培养和提高中小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税收法制辅导制度,与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实行定期座谈会议制,及时传达新的税收政策知识,新的税收征管法规,进一步强化税收法制宣传的力度,把中小企业自觉纳税行为引入正常轨道。

(二)、加强中小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监督

一是税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中小企业财务和税收核算管理,帮助和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健全账务,并进行正确的税收核算;二是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财务、会计、税收培训,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

(三)、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

一是建立企业信誉等级制度。根据中小企业的纳税信誉、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和应纳税额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通过分类管理,将纳税人的纳税状况、社会信誉联系起来,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按信誉等级与办税、服务等措施联系,激励中小企业依法纳税,争当优秀纳税人。二是加大税源监控力度。严格按税源监控办法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监控,准确掌握税源情况,从源头上堵塞税收管理漏洞。三是严格新办中小企业的管理,准确掌握“活”情况。税务机关在为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核实户籍资料,实地调查,严防企业“失踪”。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各类信息,主动出击,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四是建立护税协税网络。积极争取各部门配合,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协税、护税网络有效地防范税款流失。

(四)、加大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力度

一是税务机关要在提高税务人员监控能力的基础上,把“管事”和“管片”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对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结算等实施全程监控。二是科学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管理内容和职责,将日常监控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传递到税收评估和税务稽查部门,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的评估和稽查。三是加大平时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偷逃税行为发生。实行定期上门服务,稽查部门在开展好稽查工作的同时,要落实有关人员挤时间深入纳税人中间调查了解经济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及时做好纳税辅导和提醒服务,及时纠正涉税违章行为,帮助其用足、用活税收政策,有效遏制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强化稽核工作,稽查、征管部门要对纳税人的各种纳税资料进行日常审核,同时还要对其生产经营相关资料进行日常登记、分析和比对,找出疑点,为税收稽查提供案源资料。四是要强化查处力度。根治屡查屡犯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加大查处力度,使“帐外帐”、“两套帐”无藏身之处。对有可疑行为做假帐的涉税案件,要精心组织,力求在“细、实、深、透”上下功夫,决不放过每个细小环节,摸准线索,重点突破。一旦掌握证据,一定要究追不舍,坚决一查到底,并予以重罚。打得不法分子伤筋动骨。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案例分析,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查案水平,力求瞄得准、查得透、打得狠,使社会普遍认识不能偷税,偷税被查后,不但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必定得不偿失,从而引导广大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营造公平竞争的纳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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