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目标办:
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全市“四个四”战略为主线,坚决落实民生为本的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民生,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提高待遇扩内需,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增活力,审慎处理劳动关系促稳定,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强服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通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
我们作为“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相结合,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强化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狠抓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城乡就业,有效解决了“五类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推进了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中,以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 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0.97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2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67.14%、74.62%和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9户;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未超过4%的控制目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36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0.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8.17%和9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数达到4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0.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实现43.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7.15%、244.44%和105.03%。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和政策,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抓扩面、强征缴、保发放,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们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农村、覆盖人群从职工拓展到个体和农民工,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13120人、2600人、9513人、3059人和12276人,分别完成市政府目标的114.09%、130%、95.13%、61.9%和423.31%。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去年,在克服金融危机实施“五缓四降”政策的特殊背景下,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征收总量达到22.2亿元。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政策,加大基金征缴、清欠力度,加强稽核,保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增收。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征缴额分别达到9.76亿元、1.96亿元、4357.4万元、2644万元和79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1.33%、60.31%、108.94%、66.1%和88.99%。
三是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贯彻《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基金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了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环节的行政监督,依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建立实施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今年上半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疑难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1次就业专项资金检查。
四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有效。我市从xx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保险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随着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逐步纳入养老保险,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安置失地农民2.47万人,已有1.03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为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将xx年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让更多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了分次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发基本养老金等措施,缓解他们的缴费压力。此项工作体现了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深切关怀,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是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群众负担。在去年大幅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经过大量精心的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泸市府函[xx]21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将医疗保险封顶线调至10万元。二是市政府印发了《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泸市府发[xx] 11号),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基本医疗保险封顶至封顶线3至5倍,按补充医疗保险责任报销70至90%。三是我局出台政策《关于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泸市劳社发[xx]1号),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首先自付比例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发慢性病刷卡结算医疗费软件,解决职工慢性病费用报帐难问题。
(三)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我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劳动工资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国有企业、建设等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把参保缴费作为规范用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巩固去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全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到目前,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企业1359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89户,有22.8万在岗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的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参保缴费等情况,严肃查处了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4次,监察用人单位711户,完成目标1200户的59.25%;为71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860.41万元。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办案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维稳应急预案,认真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9件,已结案630件,结案率91.44%;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163件人次(其中信访142件,来访2021人次)。
四是落实减负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发[xx]8号),对泸市府函[xx]23号文件规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xx年底。通过完善“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认定困难企业16户,涉及职工2527人,审批市本级xx年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xx年延长政策待遇17户,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4228人。加上区县审批的xx年延长政策待遇的困难企业,全市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的社保和岗位补贴已超过1000万元。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我们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基础性工作,重点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劳动保障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金保工程”建设等,效果十分明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并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通过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实施 “xx”普法规划,开展上街设点、进入社区、邀请专家讲座、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并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始终把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作为劳动保障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动员、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宣传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相关宣传制度,发文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宣传工作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新的突破,做到了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行动上务实。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覆盖率达94.4%,完成目标的111.06%。
四是“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我们切实加强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规范的数据中心机房,实现了市、县区数据集中到数据中心,为实现“金保工程”最终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厅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结合劳动保障学会工作,重点开展了基础性、政策性、前瞻性的调研,积极报送信息,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制定政策依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我们从内部管理入手,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精神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制意识、政策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营造了风正人和事业兴的局面。二是抓管理。我局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活动为依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对系统、单位和职工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抓作风。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查找各职位廉政风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四是抓督办。多年来,我们对省、市交办的督办件都认真负责地办理,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抓机改。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毫不放松地抓好业务工作,切实做到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机构改革期间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六)共同目标和重点督办事项圆满完成。
我局对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办理工作、信息工作、公文处理、会议作风、值班、信访、政府12345呼叫中心交办工作,地方志、爱卫、双拥、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通过夯实基础,扎实工作,上年半我局上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我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明显。劳动力素质、技能整体偏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求职者就业难的现象并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性不高,城镇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更加困难。创业环境不足,城乡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不健全,相配套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创业的后续服务没跟上,全社会对创业的支持力度和关心程度还不够。
二是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艰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保发放资金存在缺口,需要中央转移支付的大力支持。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群体的就业问题,最大限度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切实稳定就业局势。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认真研究、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切实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遣留问题,让社保政策惠及更多群体。扎实抓好泸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法一条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念明显增强、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为民服务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彰显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