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出资协议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 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 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 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 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 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 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 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 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 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 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 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 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 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 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 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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