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觉得很不错。其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他争取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柴斯特从自己的老家------康涅狄格州来到纽约,经历了许多事:他因为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风尘仆仆来到纽约后,掉到一堆垃圾上,被小男孩玛利欧抓回报摊。在报摊里,柴斯特认识了新朋友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他们之间有过争吵,有过友爱,发生了好多有趣的故事。一次,玛利欧发现柴斯特竟然是个身怀绝技的音乐家——他居然可以用翅膀演奏出人类的歌曲!于是玛利欧为柴斯特买来一间屋子把他关在里面演奏。奇怪的蟋蟀,优美的歌声吸引了大批的人,大家都来听他演奏,他成了明星,可是柴斯特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快乐,他想回家。在最后一次演奏后,他终于得以解脱,偷偷告别伙伴,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觉得,自由是最可贵的,如果不珍惜自由,就别想得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