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你可知道,在这两个小小的字眼中,蕴藏着无限的乐趣。就我来说,我认为,读书可以使人变得高尚,有修养。
英国的培根曾经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教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精髓,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对于这句话,我就有很深的体会。
读史使人明智。在课余时间,我总会翻翻那些历史书。虽然我不怎么喜欢看那些古代的书。虽然我总是认为人要往前看,不能老是去回顾历史,可是,我也常常会抱着武装头脑的目的随意乱翻。起码别人问起来,我不至于太尴尬。每当我翻到一些精彩的段落,就会十分专注地欣赏,但也会因为不知道以前的内容而遗憾。于是,就会重新回过头来细细地观看。每看完一处,都会为那些英雄好汉鼓掌,同时也会觉得看书是多么有趣啊!
读诗使人灵秀。这句话我认为是最精辟不过的了。或许是因为我的最爱就是诗吧!我喜欢诗,并不是喜欢它华丽的词句,而是在于它能带给人一种美好的憧憬之中,愈加美的诗就愈能体现出这种意境。并且,我的性格是属于内向的那一种,芝麻大点的事我是不会告诉别人的。我只有在我的日记里用写诗的方式倾诉。如果我受了委屈,写下来,那便是一种解脱。正因为此,我才会更加相信,读书是一种乐趣!
伦理学使人庄重。除了诗词是我的所爱,在就莫过于那些意味深长的名言了。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我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就是不能强加于别人自己不想做的事。“嘲笑别人常常是智力贫乏的表现”,这句话告诉我不能嘲笑别人,因为嘲笑别人不仅会让别人难堪,也会让旁观者认为自己没有起码的道德。我不敢说这些名言能让我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但我敢断言,它起码让我弥补了一些缺点。所以,我认为读书可以得到乐趣。
总而言之,乐趣是一种能使人快乐的东西,而我却把这种趣味,一直定格在读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