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是一个很简单的过程,忘了也就没了,仿佛它已不存在这世上,可当我翻开记忆的页面时,却总是发现,那些人,那些事,一直在我脑海定格,已经有了它固定的位置,取代不了。遗忘了许多东西,当我沿着记忆的长廊慢慢游走,寻找,去触摸那些尘封的记忆时,换来的是指尖厚厚的灰尘。既然遗忘,我叹息,于是转身,留下那些被遗忘的记忆。
然而想要遗忘一些事情,没有我想象中的简单,似乎很困难。比如被羞辱,比如出丑等等,那些不美好的记忆,死死卡着我的脖子,一想起来真是难受。想要忘掉没有这么简单,像污点一样粘在洁白的记忆之纸上,除非换一张,否则永远停留在那里,可我哪里舍得换掉,因为那张纸上,不光有污点,还有美丽的色彩。
我不喜欢遗忘,我喜欢怀旧。在暖暖的下午,当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就抱着腿坐在椅子上,斜着头整理写过的那些还没有寄出的信,收到的信,还有很多很多东西,比如好友送的东西,比如曾经旅游时买的纪念品……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很多很多东西,心血来潮的话就打个电话给死党聊天(一般她是会直接说拜拜挂掉~懒猪正睡睡呢),要不然就是写一写乱乱的咚咚。幸运的话,我会很开心,晚饭和老爸老妈 多说一些笑话什么的。(写到这,好像有点离题了~)
死党刚打电话兴奋地说:“哇塞!我收到你的邮件了耶!”我正疑惑最近都没发什么邮件啊,就听到那个傻瓜的声音:“是2005年的哦!”终于记起来,我给他申请邮箱的时候发了封邮件给她,后来在节日里或者什么有兴趣的时候接连给他发了几封贺卡,可是,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我都忘记了,而我的两位白痴死党,一位在前天,一位在昨天,都很开心我给他们发了邮件。在一年后的现在,记忆之门再次被打开。
对于遗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而我印象中的遗忘,就是那些等待再一次被翻开的,记忆……
(读摇摇欲坠的《遗忘》后,有感而发,也是第一篇自己想写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