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350字

2024-11-0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今天,我又重新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蟋蟀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纽约的时代广场。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善良的小男孩,成熟稳重的亨利猫和活泼可爱的老鼠。小男孩的妈妈一开始本来并不欢迎柴斯特,但是从她听到了柴斯特演的音乐那时,就慢慢接近了它。后来,柴斯特成为“音乐家”,但它的生命也快结束,所以它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觉得柴斯特很了不起。因为它已经成为“音乐家”了,还要回到家乡,这就等于我明明可以玩一个星期的电脑,但我却把这些时间全部用在工作上,我实在做不到。而且柴斯特就算死还要死在家乡,表明了它热爱家乡的感情。我一定要向柴斯特学习。

我还觉得柴斯特十分勇敢,因为他都已经离开了家乡,还没有哭没有伤心,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哭了。

虽然柴斯特是蟋蟀,但是我还有一些地方比不过他呢!怪不得说“自然界的种种生物都是人类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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