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到外婆家做客,看到我表弟有一个好看的“叮当猫”玩具,我对外婆说:“外婆,这个你悄悄的送给我吧!
不要让表弟知道。”没想到外婆竟然很爽快就答应了:“好啊!反正陈恳他也不会玩,何况这玩具本来就是你的。”怎么?是我的,怎么送陈恳呢?我有点迷惑,望着妈妈,妈妈说:“以前,你小时不喜欢布娃娃,所以搬家时,扔了怪可惜的,你奶奶就送给你表弟了。”一听,我高兴极了,说道:“哦,原来这样,现在这“叮当猫”玩具终于“以牙还牙”了。”“什麽,‘以牙还牙’”妈妈突然哈哈大笑!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妈妈笑啥?
“傻孩子,你闹笑话了。这应该说是‘物归原主’啊!”因为刚才的事,回家的路上,我一脸不大高兴,过红灯路口时,刚好是绿灯亮了,我朝妈妈喊道:“绿灯,快,我们趁火打劫,刚好可以过!”妈妈疑惑地问我:“什么叫趁火打劫?”我解释道:“就是趁着现在是绿灯,快点过。”“孩子,今天你怎么了,又乱用词了。”哎!怎么搞的,真是笑话双连炮,丢死人了!
回到家,我马上拿出词典查一下,免得以后再用错词,闹笑话。原来“以牙还牙”的意思是指用别人对付你的办法还击别人,而“趁火打劫”却是说趁别人家失火时去抢劫,比喻趁人之危谋取私利,“物归原主”则是说把别人的物品还给主人。弄懂这几个词的意思,我为今天的笑话感到面红耳赤。
我也深刻体会到班主任老师常说的话:“要多读书,只要读书,才能长见识。”幸亏今天我只在妈妈面前出丑,要是在其他人面前,我可丑大了。今后,我要多读书,增长知识,提高修养,做一个知识丰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