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聋人,因为耳朵听不见,眼睛是我接触这个世界最重要的工具,我喜欢看,自然也比别人看得仔细,看得用心。
她,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目光就被紧紧吸引。她很漂亮吗?客观的说她是那么平凡。黑色的披肩直发,一副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挡住了她的大眼睛,一件白衬衣,一条牛仔裤。就是这个看起来没有一丝亮点的老师却在第一次进教室就“俘虏”了我们。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们班闹哄哄的,有的在追逐打闹,有的在画漫画,还有人在睡觉。我与同桌正在打赌这学期会不会又换新老师来,因为我们班已经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了。
在这热火朝天的场面,她微笑着走了进来,走进来了居然还微笑着!我坐在第一排,看得真真切切。太奇怪了,以前的老师从没有这样的表情,我见过漠然的、愤怒的、气疯了的,就是没见过微笑着的,难道她原来是教培智部的老师?我惊讶得都忘了我打赌赢了的事。接下来的事情就更让人目瞪口呆了。她没有直接站上讲台,而是向我们走来。是要发脾气吗?可是同学们好像没有安静下来的意思。
只见她弯下腰去捡起了地上的一支彩色铅笔,轻轻的放在正埋头苦干的“画家”的桌子上,“画家”没有抬头只做了个“谢谢”的手势。她的嘴角明显上扬了,她看了一眼“画家”的画,竖起了大拇指在“画家”眼前。“画家”这才看到是谁捡了铅笔,不好意思的把自己的大作和铅笔都收了起来。她又走向了后面,那里的桌椅东倒西歪,而它们的主人那两个“调皮鬼”却在讲台上正恶狠狠地瞪着她。她把散乱的桌椅扶正,并请讲台上的“调皮鬼”帮忙瞄瞄她摆整齐了吗?确定摆好了以后,我肯定我看见她自我肯定的点点头,脸上路出了得意的笑。
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两个“调皮鬼”羞得脸红了,灰溜溜的都回到了座位上。她绕过后面走到了睡觉的“懒猪”身边。我的天!她看见了“懒猪”满脸的口水,依然笑如春风,她在掏衣兜找什么。我要是她,我就找块布把懒猪恶心的脸遮住。不过她翻了个遍,什么也没有掏出来,只见她顿了一下,扯起自己雪白的袖子轻轻柔柔的给“懒猪“的口水擦掉了。发生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当事者都没有醒,还一副挺美的样子。同桌忙把懒猪戳醒,“懒猪”睡眼朦胧的“说”:“我梦见仙女了,你戳我干什么?”当他知道“仙女”怎么让他脸上的口水怎么消失的时候,他已经要钻到桌子下面去了。她走到讲台上,环视了一周,我怎么觉得她特别注意了我呢!当她的手开始打手语的时候,我们的眼睛都齐刷刷的盯着她的手,她的手就像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她的手语打得真漂亮,清晰而流畅。
最最重要的是她打的什么,我们都看得懂。她“说”:“聋XX班大名鼎鼎,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如今一见,才知道同学们多才多艺、懂礼貌;活泼开朗、乐于助人;可爱、珍惜时间。”到最后,同学都爱上她了,也包括我。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程老师。程老师总是夸我善于观察,爱思考。嘿嘿,我现在都还在思考:我们为什么会爱上她?看起来那么平凡的一个人。可是,她的微笑,我们迷恋;她干净的指甲,我们喜欢;她手语书上的自制标签,我们效仿。春天,她送给女生漂亮的发卡;夏天,她给怕热的同学和怕吹电扇的同学调位子;秋天,她悄悄给同学们塞橘子;冬天,她常常握握同学们的手,看谁装酷不加衣服。
我想到了,那就是细节的魅力,那一点一滴的细节在闪闪发光,犹如一颗颗闪亮的珍珠不经意间从程老师身上蹦出来,我们把那一颗颗珍珠捡起来,珍藏起来,因为那也是程老师对我们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