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一天700字

2024-11-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今天是国庆黄金周的第一天,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去温州“汤米儿童社会体验城”体验生活。

和我们一起去的还有妈妈的一个住在温州的同学和她的儿子小伟。他的年龄和我一样大,胖乎乎的,比我矮一些。他很快就成为了我的朋友。在阿姨的带领下,我们很快来到了“汤米城”。我们两个小孩每人办了一本“护照”和一张“汤米城通行卡”,每张卡里充了100元钱。每进一个馆,就会从卡里扣除18元。

“汤米城”里的人可真多,人山人海;行业场馆也很多,如:美容院、电视台、税务局……,各行各业应有尽有,俨然是一个小社会。由于爱好不同,我们在“汤米城”的“街道”上转了好几圈,也没决定要进哪个馆。最后我们进了邮政局。我们和其它五个小朋友一起穿上邮递员的制服,挎上邮递员的背包,戴上邮递员的帽子,好象成了真正的“绿衣使者”。大家站好队,局长对我们说了邮递员应当做的事以及如何当好一个邮递员,接着给我们的第一个任务是送信。我信封上的门牌号是17号。我来回找了一下,才发现17号就在邮政局隔壁,是“温洲日报社”。我对“温洲日报社”的社长说:“您的信到了,请签收!”社长给盖上章,我第一个完成了任务。局长给我们的第二个任务是收信。我和小伟一组,我们以飞快的速度收完了信,第一个去交差,并拿到了第一笔“工资”——五元汤米币。

我还到航空驾校学开飞机、特警队抓小偷、东方女子医院当医生、模型馆拼模型。这些场馆都很有趣,让我受益匪浅。每进一个馆,馆主会给每人的“护照”上盖上章,留作纪念。最后,我用赚来的六十九元汤米币到“商店”买了橡皮、笔……。

今天,我十分高兴,因为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与他一起体验工作的乐趣,用自己的“劳动”赚到了“工资”,买了学习用品。看着这些劳动成果,我能不开心吗?

2010年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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