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件好事,那是前些天,午饭过后我返回校园,当我蹦蹦跳跳地路过操场时,在操场发现了一叠钱,打开一看是两张伍拾圆——100元钱,啊!这些钱能办很多事呢!失主得多着急呀!
平时我很喜欢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今天捡到了100元钱更要交给警察叔叔了,正想到这里,我看到校园里有值周生,便毫不犹豫地把钱交到了校值周生那里,他们把我的名字记在本子上,我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放学回到家里,我把捡钱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问我当时没人看见你为什么不把钱自己留着,我说,一年级时,我在操场把保温杯丢了,心里很着急,这回人家把100元丢了,能买多少个保温杯呀,那他心里会更着急的。
妈妈笑了,说我这种拾金不昧的做法是对的。 每当妈妈与别人谈及此事,我总说,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以后我还会这样做的。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痕迹,要想做一个好孩子要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