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上幼儿园那年,我家就养起了小狗,他天天个我去公园玩。我给他取名叫做跟屁虫。
他有一身米黄色的毛,油光水滑的,两颗黑宝石般的眼睛,一对竖着的耳朵,香肠般光滑黑色的尾巴。梅花似的爪子。真可爱。
跟屁虫很好客。要是有客人来了总是第个去迎接客人,迎接是摇着尾巴眨着眼睛,客人抚摸着她他就装起乖来还装在地上撒娇,如果客人不来,他就像一个淘气包一样在床上被来奔去客人夸奖他,他还会立起来。真是个小顽皮。
记得有一次,我带它去公园爬栏杆,之前我以为这么高的栏杆连我都吓得心惊胆跳就凭一只狗能于是我给他试了一遍,很快他学会了飞快的用爪子的力气跳了上去,我真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狗。
夜幕降临,我们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