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洪雯真可谓是“死党”了,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当然,我们也闹过别扭,不过,通常是第一天闹了别扭,第二天又照常一起出来玩儿了。现在,我们都懂事了,从来都不闹别扭了。
她从小就是一个不打折扣“假小子”,她喜欢留短发,爱穿运动鞋,不喜欢穿女孩特有的裙子。她的性格很“火暴”,很像一个小男孩子,所以在我们玩“过家家”的时候,从来都是她主动说要扮演哥哥或弟弟,我演姐姐或妹妹。她留着一头可以说是“乱糟糟,蓬松松”的短发,两眼透出一股顽皮的气焰,她可是很会“打架”的哦,小时侯,我总是打不过她:(,现在嘛,还没有打过架。
说起她的学习,那是超级超级GOOD,特别是英语,简直是呱呱叫,我自惭不如,所以就没敢用英语写的,即使写出来了,肯定也有一大堆错误的地方。听妈妈说,她现在正用英语写每日五句呢,比我们用中文可要高一个档次啊。她的语文、数学都没话说。她的作文语言优美,看着她的作文,我都有了一种陌生感了,这是那个活泼好动的“假小子”的大作吗?简直是“文不如起人”,所以她自称是“神秘人”。
她有点“幼稚”,星期五,她到我家来玩的时候,竟和我们玩起了“小猫钓鱼”的幼稚游戏,55555~~~~~~本人的牌全被她给“兼并”了,最后甚至是靠她的“赞助”才得以生存。
偶的“死党”,你太厉害了,小生佩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