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预售商品房未付清房款,在转让是应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期房转让是权利义务一并转移,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这就需要开发商认可。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三、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受让人的利益,不会因为期房的过度投机损害自身利益。
总之在期房转让过程中那个,会面临多种问题,如银行贷款问题、与开发商终止合同的情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过程中法律关系复杂,程序繁琐,因此无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把关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