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相关规定,可以得知如下信息:
1、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此外,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
3、违反驾照考试纪律规定的一切行为都被视为考试作弊,例如携带纸条,手机及无线通信设备进入考场。
4、驾驶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在发证以后被发现或被查出,按照规定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