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离婚案件范围是什么 2025-01-2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案件有: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