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没收财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4-11-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法院没收财产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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