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了变化,为保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的内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经完全履行的条款,没有必要变更,无效的条款,也没有必要变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