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自建房现在还能建。
2、建房前,要先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后才可以建设。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5、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