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0-10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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